帳號:guest(18.224.149.242)          離開系統
字體大小: 字級放大   字級縮小   預設字形  

詳目顯示

以作者查詢圖書館館藏以作者查詢臺灣博碩士以作者查詢全國書目勘誤回報
作者(中):吳義聰
論文名稱(中):死因贈與之研究
指導教授(中):林秀雄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政治大學
系所名稱:法律學系
出版年:102
畢業學年度:85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205
中文關鍵詞:死因贈與撤回權
相關次數:
  • 推薦推薦:0
  • 點閱點閱:1113
  • 評分評分:系統版面圖檔系統版面圖檔系統版面圖檔系統版面圖檔系統版面圖檔
  • 下載下載:0
  • gshot_favorites title msg收藏:0
近代遺囑法未脫英國法學家梅因(Sir Henry James Sumner Maine 1822-1888)之法發展公式:從身分到契約(from Status to Contract),由「為家之遺囑」演化至「為個人之遺囑」,遺囑法漸次由身分法之領域而移於財產法之領域。故現代遺囑制度之機能須同時兼顧財產法及身分法之要求,前者要為遺產處分之自由,後者則為被繼承人近親之照護。我國民法為達此二目的。主要設有遺贈及特留分制度。然遺贈須以遺囑為之,而遺囑之方式又頗嚴格繁複,致不絕為國民大眾所熟稔及善用。死因贈與行為具處分死後財產之經濟目的,因此,得否藉死因贈與制度以實現「遺產處分之自由」,為作者本文所關心及深感興趣之課題。蓋遺贈應非實現「遺產處分自由」之唯一手段。因遺囑制度係為實現「遺產處分自由」目的而設,不應反其道而行,為維此項制度而否定任何了實現該目的之手段。所應注意者,不論何種手段。於踐行遺產處分自由之同時,不能或忘身分法上「近親照護」(特留分制度)之要求。
本文秉上述中心思想而為死因贈與制度之研究,分七章論述,各章所論要旨簡述如下:
第壹章:簡述研究動機及目的,以及研究範圍及方法。
第貳章:透過法制史之研究,獲得如下之重要結論:死因贈與制度之源起固為處分贈與人死後之財產。但各時期關於此項制度之內容頗具差異,顯見死因贈與制度之具體內容。並無法理邏輯上之必然特性,反以法律政策之考量為重。此項結論支持吾人對我國民法上之死因贈與制度,得有自為解釋及設計之空間。並且法制史上曾出現之各項死因贈與特色,亦提供吾人解釋,設計之豐富參考。
第參章:於簡要介紹規範死因贈與之相關外國立法例後,本文經由日本法之比較研究,對死因贈與有異於國內通說之獨特定義,亦即除承認通說所謂「附停止條件之死因贈與」外,亦承認單純之「附始期之死因贈與」。立論所據為法制史及比較法之觀察,契約自由原則之貫澈,以及遺贈之「同時存在原則」不適用於死因贈與等理曲。
另外,本章第三節乃扼要比較與死因贈與相類似之三項概念,特別是「遺贈」及「繼承契約」,前者引致第肆章之詳細討論,後者則啟發吾人肯定未設繼承契約制度之我國,實有承認死因贈與制度獨立存在之必要(且其存在應有異於遺贈之特色)。
第肆章:因日本民法第五五四條明文規定:因死亡而生效力之贈與,依遺贈之相關規定。故死因贈與於何種範圍內得準用遺贈之相關規定,日本實務及學說多有爭議。本章一一探討,並赫然發現基於死因贈與及遺贈之相似性,並非即可導出死因贈與應準用關於遺囑能力、方式、效力、執行及撤回等規定之結論。死因贈與應堅守其契約性質而適用或類推適用民法贈與一節之規定。其中尤以「死因贈與之撤回」問題為最,本文認為:死因贈與生效前(即贈與人死台前),未曾作成書面(立有字據)者,贈與人得類推適用第四○八條規定而撤回,曾作成書面者則否。至於生效後(贈與人死亡後),贈與人之繼承人既不得繼承上述贈與人生前所有之「撤回權」,亦無直接類推用第四○八條而為撤銷之餘地。如此以觀,死因贈與較諸遺贈有甚強之法拘束力,乃承認死因贈與制度主要理由之一。日本民法贈與一節規定簡陋(僅六條規定),又宥於第五五四條之明文,遂生紛爭,於我國民法之解釋操作上,當不必蹈其覆轍,自陷混沼。
第伍章:依民法第一一二條規定及無效法律行為轉換之一般理論觀之,死因贈與及遺贈頗有互為轉換之可能。本章介紹日本法上諸多實例以供參考。須加說明者:死因贈與為不要式行為,遺贈則為要式行為,故未曾依任何方式作成之無效死因贈與自無轉換為有效遺贈之可能。另外,死因贈與既具較遺贈為強之拘束力,則無效之遺贈欲轉換為有效死因贈與,似有違轉換之一般理論;然此處所論無效法律行為之轉換,常係發生於贈與人死亡後,承認有效轉換尚不致使贈與人蒙受不利,故應以實現其遺志為要,此亦符死因贈與制度活化贈與人意思之原始功能。再者,遺贈為完整之單獨意思表示。故不得以無效之遺贈意思視為要約,而以受贈人嗣後之承諾成立有效之死因贈與。
第陸章:死因贈與為特留分扣減之標的乃我國通說所共認,並且死因贈與僅具債權效力,於贈與人死亡前,標的物之所有權尚未移轉,故仍歸屬於應繼財產範圍內,自無必要另行算入特留分算定之基本數額中。但死因贈與之扣減順序是否與遺贈相同。學說則少有論及。本章亦藉日本法之比較研究,認為死因贈與之扣減順序應後於遺贈。蓋死因贈與依日本法之「效力發生時基準說」而言,乃「最新之贈與、最舊之遺贈」,亦即因死因贈與之不了撤回牲,及契約性質(有期待權保護之考量),死因贈與對特留分之侵害應較遺贈為早,故應於遺贈之後而受扣減。況且,數遺贈之比例扣減亦不過法律推測當事人意思所為之規定而已,非不變之定理。
第柒章:結論。本文肯定死因贈與得作為死後財產處分手段之一,並且肯定其契約性質,應依贈與規定予以規範。則於現行民法之解釋下,遺囑法唯一應介入者,僅特留分制度之精神而已。
第壹章 緒言-----1
第一節 研究動機及目的-----1
第二節 研究範圍及方法-----4
第一項 研究範圍-----4
第二項 研究方法-----6
第一目 歷史研究法-----6
第二目 邏輯研究法-----6
第三目 比較研究法(民法解釋學之比較研究)-----6

第貳章 死因贈與之法律沿革-----9
第一節 前言-----9
第二節 羅馬法-----9
第三節 德國普通法-----14
第四節 德國民法-----19
第五節 日本民法-----22

第參章 死因贈與之定義及類似概念-----25
第一節 相關之外國立法例-----25
第一項 德國立法例-----25
第二項 奧國立法例-----27
第三項 法國立法例-----28
第四項 英美法-----29
第五項 日本立法例-----32
第二節 死因贈與之定義-----32
第一項 日本民法之規定及學說-----33
第一目 日本民法之規定-----33
第二目 日本法之學說上爭議-----34
壹、學說概況-----34
(壹)、第一期學說(民法典成立~日本大正五年間)-----35
一、學說爭議概論-----35
(一)、全面適用說-----35
(二)、限制適用說-----37
1、廣泛限制說-----37
2、普通限制說-----38
二、小結-----38
(貳)、第二期學說(日本大正五年~昭和三年間)-----40
一、學說爭議概論-----40
二、小結-----43
(參)、第三期學說(日本昭和四年~四六年間)-----44
一、學說爭議概論-----44
(一)、否定說-----44
(二)、肯定說-----46
二、小結-----47
(肆)、第四期學說(自日本昭和四七年後~)-----48
貳、學說總結-----48
第三目 結論-----53
第二項 我國民法之解釋-----54
第一目 學說之討論-----54
壹、早期之學說-----54
貳、近期之學說-----59
第二目 本文見解-----61
壹、概說-----61
貳、小結-----68
第三節 死因贈與之類似概念-----69
第一項 生前贈與-----69
第二項 繼承契約-----71
第三項 遺贈-----75
第一目 死因贈與及遺贈之同-----75
第二目 死因贈與及遺贈之異-----77

第肆章 死因贈與準用遺贈相關規定之範圍--以日本法之比較解釋為中心-------79
第一節 關於遺囑能力之規定-----79
第二節 關於遺囑方式之規定-----81
第一項 學說及實務之考察-----81
第一目 日本法上之爭議-----81
壹、不準用說【否定說】-----82
(壹)、大判大正一五年一二月九日-----83
(貳)、最判昭和三二年五月二一日-----83
貳、準用說【肯定說】-----84
(壹)、完全準用說-----84
(貳)、限定準用說-----84
第二目 我國之相關見解-----85
第二項 本文見解-----86
第三節 關於遺贈效力之規定-----88
第一項 死因贈與應否類推適用民法第一二○一條規定-----89
第一目 日本民法第九九四條規定準用問題之爭議-----89
壹、肯定說-----89
貳、否定說-----90
參、具爭議性之實務見解-----90
(壹)、判例介紹-大判昭和八年二月二五日-----90
一、事實-----91
二、判旨-----91
(貳)、判例評釋-----91
第二目 我國學說-----92
第三目 本文見解-----93
第二項 其他關於「效力」之問題-----95
第一目 第一一九九條規定-----96
第二目 第一二○○條規定-----96
第三目 第一二○二條規定-----97
第四節 關於遺囑執行之規定-----98
第一項 日本學說及實務見解-----98
第一目 肯定說-----98
壹、實務-----98
(壹)、昭和三七年七月三日最高裁家二第一九號家庭局長回答-----98
(貳)、昭和四一年六月一四日民事(一)發二七七號法務省民事局長回答-----99
(參)、水戶家審昭和五三年一二月二二日判例-----99
貳、學說-----100
第二目 否定說-----100
壹、實務-----100
(壹)、東京家審昭和四七年七月二八日-----101
貳、學說-----101
第二項 我國法-----101
第一目 肯定說-----101
第二目 否定說-----101
第三項 本文見解-----102
第五節 關於遺囑撤回之規定-----103
第一項 日本法上之實務見解及學說-----103
第一目 實務見解-----104
壹、肯定說-----104
(壹)、大審院昭和一六年一一月一五日民
四判--債權確認請求事件-----104
一、要旨-----104
二、判例之主要見解-----104
(貳)、最高昭和四七年五月二五日一小(岸、岩田、大隅、藤林、下田各裁判官)判--贈與契約不存在確認請求事件-----105
一、要旨-----105
二、 判例主要見解-----106
(參)、其他-----107
(肆)、附論一撤回權之繼承--法曹會昭和一六年一二月九日決議-----109
貳、否定說-----109
參、折衷說-----110
(壹)、限制的自由說-----110
一、最判昭和五八年一月二四日判示-----110
二、最判昭和五七年四月三○日判示-----110
第二目 學說考察-----111
壹、肯定說-----111
貳、否定說-----116
參、折衷說-----122
(一)、限制的自由說-----123
(二)、限制的撤回不了說-----125
第二項 我國實務及學說-----126
第一目 實務見解--四八台上字第一一二九號判決-----127
壹、判決介紹-----127
(壹)、事實-----127
(貳)、裁判理由摘要-----128
貳、判決評釋-----129
第二目 學說見解-----135
壹、否定說-----135
貳、限制的撤回不了說-----137
第三項 本文見解--我國法之應有解釋-----138

第伍章 死因贈與及遺贈之相互轉換-----145
第一節 無效法律行為轉換之一般理論-----145
第一項 概說-----145
第二項 無效法律行為轉換之要件-----146
第一目 轉換之標的為一無效之法律行為-----146
第二目 其無效行為符合另一法律行為之要件-----147
第三目 當事人有為其他法律行為之意思-----147
第三項 轉換範圍之限制-----149
第一目 轉換為不要式之行為時-----149
第二目 轉換為要式之行為時-----149
第四項 實例簡述-----149
第二節 無效遺贈轉換為有效死因贈與之可能-----151
第一項 日本實務之案例-----151
第一目 允許無效遺贈轉換為死因贈與之例-----151
壹、未記載日期之自筆証書遺囑--東京地判昭和五六年八月三日-----151
貳、未蓋章之自筆証書遺囑--水戶家審昭和五三年一二月二二日判例-----151
參、未記載日期及未蓋章之自筆証書遺囑--廣島家審昭和六二年三月二八日-----153
肆、未備証人之公正証書遺囑--大阪高判昭和五六年一月三○日-----153
伍、於受贈人了解下作成之公正証書遺囑--東京高判昭和六○年六月二六日-----157
睦、死亡危急時遺贈予証人之遺囑--東京家審昭和四七年一二月二○日-----158
第二目 不允許無效遺贈轉換為死因贈與之例-----159
壹、他人代筆之遺囑--仙台地判平成四年三月二六日-----159
第三節 無效死因贈與轉換為有效遺贈之可能-----159
第一項 未依書面之無效死因贈與--無轉換之了能-----159
第二項 依書面之無效死因贈與--有轉換之可能-----160
第四節 本文見解-----160

第陸章 死因贈與及特留分扣減-----165
第一節 特留分制度之精神-----165
第二節 死因贈與是否特留分扣減之標的-----166
第一項 日本法-----166
第二項 我國法-----168
第一目 否定說-----168
壹、胡長清先生之意見-----169
第二目 肯定說-----169
壹、羅鼎先生之意見-----169
貳、戴東雄先生之意見-----170
參、史尚寬先生之意見-----170
肆、黃宗樂先生之意見-----171
伍、林秀雄先生之意見-----172
第三項 本文見解-----172
第三節 死因贈與應否算入應繼財產中-----174
第一項 日本法-----174
第一目 遺贈說-----174
第二目 生前贈與說-----175
壹、行為時基準說-----176
(壹)、實務見解-----176
(貳)、學說見解-----177
貳、效力發生時基準說-----177
(壹)、實務見解-----177
(貳)、學說見解-----178
第二項 我國學說-----179
第三項 本文見解-----180
第三節 死因贈與扣減之順序-----180
第一項 日本法上之爭議-----180
壹、舊時學說(死後處分說)-----181
貳、近時學說(生前處分說)-----182
第二項 我國學說-----183
第三項 本文見解-----184

第柒章 結論-----186

參考文獻-----192
限達賢圖書館四樓資訊教室A單機使用
封面頁
證明書
致謝詞
論文摘要
目錄
第壹章 緒言
第貳章 死因贈與之法律沿革
第參章 死因贈與之定義及類似概念
第肆章 死因贈與準用遺贈相關規定之範圍--以日本法之比較解釋為中心
第伍章 死因贈與及遺贈之相互轉換
第陸章 死因贈與及特留分扣減
第柒章 結論
參考文獻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to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