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謝義鄉 |
|---|---|
| 論文名稱: |
苗栗縣國民中學實施學校本位管理之可行性研究 |
| 指導教授: | 林邦傑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教育學院 - 教育學系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
| 論文出版年: | 2002 |
| 畢業學年度: | 90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206 |
| 相關次數: | 點閱:124 下載: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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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目的依據學校本位管理相關理論,若在苗票縣國民中學實施之可行性探究。理論方面包括:學校本位管理產生背景、意涵精神、理論基礎、實施內容、參與成員角色權責與相關研究之評價等範圍;實務方面包括:自主決定的範圍、參與成員權責重整、實施之功能與困難限制、相關配合措施及可行性等方面。最後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提供相關行政單位、各級學校作為參考。
為達研究目的,本研究採取文獻分析法、問卷調查法、及訪談法。依據文獻探討、研究目的、研究問題,編裂「苗票縣國民中學實施學校本位管理之研究調查問卷」,經學者專家修正後針對苗票縣28所縣立國民中學進行普查。以現任校長、教師兼行政人員、一般教師與教育局行政人員為研究對象,共發出問卷352份,回收問卷317份,回收率90.1%,回收可用率85.5%,調查結果以卡方考驗統計分析,並依據訪談大綱實施半結構性訪談,最後合併共同發現作出結論。
經過上述的研究,獲得下列主要發現:
一、教育行政機關授權給學校自主的內容:教學自主權為第一優先,其次為課程自主權第二優先,人事自主權第三優先,經費預算的自主權列第四。
二、學校本位管理委員會成員席次:以教師代表佔半數席次支持率最高,其次為學校行政人員佔半數席次。
三、學校本位管理委員會性質,同意屬決定性質支持率最高,其次為屬諮議性質。
四、學校本位管理委員會成員組成,教師兼行政人員排序第一,一般教師排序第二,校長排序第三,其次為家長與教育行政機關人員。
五、經費預算自主權:平均支持率8l.9%,其中學校可自行編列預算計劃92.7%最高,行政機關每學年撥不分細目的預算總額給學校61.1%最低;有二細項達顯著差異。
六、課程教學自主權:平均支持率74.3%,其中學校可自行選用或編製評量工具86.9%最高,學校設計因地制宜的教學計劃不受課程綱要限制57.9%最低。
七、人事自主權:平均支持率72.8%,其中校長遴選該校教職員工有表達意見機會87.9%最高,學校完全擁有教職員工聘任與解聘權力52.3%最低;有五細項達顯著差異。
八、校長角色權責:平均支持率72.8%,其中聽取學校管理委員會相關建議並分享做決定的權力88.0%最高,瞭解與激發教職員工作士氣內涵及表現52.3%最低;有五細項達顯著差異。
九、教師角色權責:平均支持率93.6%,其中實施生活教有輔導培養學生健全品格97.3%最高,發展教學評量方法與工具90.0%最低。
十、教育局角色權責:平均支持率90.7%,其中負責學校與各機關之溝通協調95.l%最高,訂定縣內學生各學科基本學習能力指標74.9%最低;有一細項達顯著差異。
十一、社區家長角色權責:平均支持率74.9%,其中與教師溝通反應學生學習情形93.3%最高,參與重大預算編列與監督經費執行過程50.5%最低;有三細項達顯著差異。
十二、學校本位管理的功能,以改善教學的整體環境提昇教育品質排序第一,行政運作架構重組激發責任與潛能排序第二。
十三、實施最困難前三項目是:受升學主義的影響不易實施、受現行預(概)算制度的限制、家長參與校務決定的知能意願不足。
十四、實施相關配合措施前三項是,參與實施學校對教師應有減課之配套、教育局訂定學校本位管理的相關規範、修訂現行法規命令賦予學校更大空間。
十五、學校本位管理的支持程度:有九成五表示贊成與有條件贊成。
十六、學校本位管理的可行性:有九成四表示可行與現在不可行但未來可行。
十七、學校本位管理的決策機關由審議會及新制校務會議共同運作。
十八、學校本位管理的可行意願,調查與訪談結果有差異,主要因教師及行政人員立足觀點不同。
根據研究結論,提出以下檢討與建議:
一、對中央機關的建議:1.積極增修相關法令。2.建立管理資訊系統。3.給予學校試辦空間。4.實施教師分級制度。4.確立九年一貫課程、多元入學方案實施細節。5.改變教師薪資結構。
二、對苗栗縣行政機關之建議:1.訂定縣內學校本位管理的權責範圍。2.調整教育局成為支援角色與評鑑監督的功能。3.籌設「苗栗縣教育審議會」。4.檢討資源分配分式,增加經費使用效率。5.建立公正的校長遴選制度。
三、對實施學校的建議:1.新制校務會議中成立學校審議會運作。2.人事室發展為力資源管理處。3.辦理職能研習。4.建立以學生學習權為中心的主體思維。5.適時分享教師有權有能的參與權力。6.結合民間力量合作辦學。
四、對學校社區家長的建議:適時支援相關人力、物力、經費或相關教學資源給學校並以「理性態度」參與學校重大改革發展計劃或相關政策。
五、檢討與對進一步研究的建議:
(一)本研究檢討:1.調查對象將家長排除於外,推論受到限制。2.研究內容廣泛無法有效深入探究。3.研究背景稍偏向行政控制取向,無法含蓋所有管理模式。
(二)進一步研究的建議:1.發展學校本位管理的整合研究模式。2.從專一層面、範圍、發展模式深入進行研究。3.從企業角度下做「教育市場機制下的學校組織與管理」深入探討。4.針對「學校本位管理」做國際間的比較研究。
封面頁
證明書
致謝詞
論文摘要
目錄
表目錄
圖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二節 研究問題
第三節 主要名詞釋義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學校本位管理的實施背景
第二節 學校本位管理的意義與精神
第三節 學校本位管理的理論基礎
第四節 學校本位管理的實施內容
第五節 參與成員權責重整
第六節 相關研究與評價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設計架構
第二節 研究工具
第三節 調查與訪談的對象及取樣
第四節 調查與訪談的實施
第五節 資料處理的方法與解釋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學校本位管理自主決定的範圍與作法之統計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學校本位管理的參與成員及角色權責之統計分析與討論
第三節 學校本位管理功能、困難與相關配合措施之統計分析與討論
第四節 實施學校本位管理的可行性統計分析與討論
第五節 訪談資料的摘要與討論
第六節 調查與訪談之結果討論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第二節 建議
參考書目
壹 中文部份
貳 英文部份
附錄
附錄一、自行編修之初步問卷
附錄二、經專家指導修訂後的正式問卷
附錄三、訪談大綱
附錄四、整理後之訪談資料逐字稿
附錄五、受訪者其他意見書寫之逐字稿
附錄六、指導教授致專家學者推薦函
附錄七、指導教授致學校校長委託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