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廖啟森 |
|---|---|
| 論文名稱: |
台灣與大陸地區師資培育制度之比較研究 |
| 指導教授: | 劉興漢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教育學院 - 教育學系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
| 論文出版年: | 1997 |
| 畢業學年度: | 85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201 |
| 中文關鍵詞: | 大陸 、師資培育制度 |
| 相關次數: | 點閱:410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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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主要探討(1)台灣與大陸師資培育制度之發展(2)台灣與大陸地區師資培育制度現況與改革(3)兩地區師資培育制度的方法、過程與結果作一分析比較。本研究採文獻分析法,有如下發現:
1.大陸地區自1949年建國以來,以各級各類師範院校為師資培育之主體;台灣自民國83年「師資培育法」公佈後即產生轉變,師資培育以師範院校及一般大學院校設有教育院、系、所或教育學程皆可培養。
2.大陸地區欲擔任中小學教師者多以進入師範院校就讀為主;台灣地區欲擔任中小學教師者可選擇進入師範院校或一般大學就讀。
3.大陸地區採公費待遇制,進入師範院校就讀皆享公費;台灣地區則以自費負擔為主。
4.大陸地區較不注重實習,並未將實習獨立視為師資培育之一部份;台灣地區則對畢業後教學實習規定較為詳盡。
5.大陸地區欲接受師資培育課程者,可入師範院校修習後擔任中小學教師;台灣地區只要修畢相關教育專業課程學分,即可取得擔任教師之基本資格。
6.大陸地區獲得教師資格須具備法律規定學歷或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方可申請認定;台灣地區則須修畢職前教育課程,參加一系列包含初檢、實習、複檢等過程,才可獲得教師證書。
7.大陸地區教師從事進修目的以獲得國家規定合格學歷為主;台灣地區進修目的以針對學歷合格師資進行專門或專業的知識提昇。
8.台灣與大陸地區所以呈現上述差異與多項因素有關,如:教師待遇與地位、師範院校受重視程度、教師學歷合格與否及教師專業素質水準等。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方法-----3
第三節 研究資料來源、研究範圍及研究對象-----4
第四節 名詞解釋-----4
第二章 大陸地區師資培育制度
第一節 中國早期師資培育的變革與發展-----8
第二節 大陸地區師資培育制度-----21
第三節 大陸地區師資培育入學制度與學生待遇-----29
第四節 大陸地區教育實習制度-----36
第五節 大陸地區師資職前課程-----41
第六節 大陸地區教師任用制度-----50
第七節 大陸地區教師在職進修制度-----59
第三章 台灣地區師資培育制度
第一節 台灣地區師資培育的變革發展-----65
第二節 台灣地區師資培育制度-----71
第三節 台灣地區師資培育入學制度與學生待遇-----75
第四節 台灣地區教育實習制度-----80
第五節 台灣地區師資職前課程-----87
第六節 台灣地區教師任用制度-----95
第七節 台灣地區教師在職進修制度-----99
第四章 兩地區師資培育制度比較
第一節 兩地師資區培育政策比較-----107
第二節 師資培育入學制度與學生待遇比較-----114
第三節 教育實習制度比較-----119
第四節 師資職前課程方面比較-----124
第五節 教師任用制度比較-----128
第六節 教師在職進修制度比較-----133
第七節 兩地區的持續與變遷-----13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147
第二節 建議-----152
參考書目-----158
附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168
附錄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173
附錄三 教師資格條例-----181
附錄四 師資培育法-----185
附錄五 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187
附錄六 教師法-----188
附錄七 師資培育自費公費及助學金實施辦法-----193
附錄八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195
表目次
表2-1 清末師範教育概況-----9
表2-2 1932年師範學校法實施後師範教育概況-----12
表2-3 大陸職前師資培育機構概況表-----24
表2-4 大陸地區師範生「獎學金制度」實施辦法摘要表-----25
表2-5 大陸地區教師基本狀況與學歷情形-----28
表2-6 華中師大本科生招生工作流程表-----32
表2-7 1989年高等師範學校基本專業設費情況-----42
表3-8 高等師範學校本科各專業課程設置基本情況(以漢語言文學、英語、歷史學、數學四種專業為例)-----43
表2-9 高師本科與綜合大學本科兩個專業的課時數比例-----44
表2-10 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系教育專業教學計畫-----44
表2-11 高等師範專科學校各專業時間分配表-----45
表2-12 高等師範專科學校專業課程設置(以漢語言文學、歷史學、數學、政治教育專業為例)-----45
表2-13 中共師範專科學校(二年制)教學計畫表(以漢語言文學專業為例)-----46 ‥--….46
表2-14 五年制試點學校公共必修課程、基本課時和課序參考表-----47
表2-15 三年制中等師範學校必修科目及基本課時表-----48
表2-16 三年制中等師範學校必修科目及週課時表-----48
表2-17 大陸地區教師分級職稱概況-----55
表2-18 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工資標準表-----57
表2-19 中小學校師資培訓體系表-----62
表3-1 師資培育法相關法令及發佈日期表-----72
表3-2 師資培育機構一覽表-----73
表3-3 遷台後及民國83年後師資培育學生入學及待遇比較-----80
表3-4 桃園縣教育審查委員會通過之教育實習合作學校-----86
表3-5 大學院校申請設立教育學程流程表-----90
表3-6 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表-----92
表3-7 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表-----92
表3-8 「師資培育法」制訂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專業科目學分表-----94
表3-9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數-----94
表3-10 台灣地區中小學教師進修方式一覽表-----104
表4-1 教師工資所處地位調查-----109
表4-2 中小學教師薪俸表-----110
表4-3 台灣與大陸師資培育政策之比較-----114
表4-4 台灣地區中小學教師學歷水準表(以民國84年為例)-----134
表4-5 台灣地區中小學教師師資來源表(民81年)-----144
表4-6 中小學師資來源及需求簡表-----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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