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陳臬 |
|---|---|
| 論文名稱: |
清律贖刑之研究 |
| 指導教授: | 陳顧遠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
| 論文出版年: | 1972 |
| 畢業學年度: | 60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233 |
| 相關次數: | 點閱:247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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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刑法學對罰金刑之存在價值頗有爭議。罰金刑於我固有刑制中謂之贖刑。本文之目的,在探求我國贖刑之實施效果,供研究現代法學之參考。惟我國歷史悠久,史料甚豐,欲對贖刑作全盤研究,恐非短時間能完成,是以本文僅以清律贖刑為研究之對象。
本文共分四章,約十萬言。
第一章緒論,說明我國贖刑之起源、沿革、及其特色,並概述清律贖刑之主要內容,及其許贖之一般限制。
第二及第三兩章,係詳論清律贖刑制度之內容。
清律贖刑有三:一日納贖、次日收贖、三日贖罪。清律以外之贖刑有捐贖。是以論及清之贖刑內容,本應按此順序,依次介紹。推納贖與贖罪,演變之結果,適用之機會無多。清律贖刑中最重要者為收贖。因此,本文不按清律所列贖刑之次序介評其內容,而按其重要性於第二章首論收贖之制。
第二章所述者,計有:老幼廢疾收贖,婦女收贖,天文生收贖,雜犯死罪重犯收贖,誣輕為重收贖,及過失殺傷收贖等。
第三章述敘收贖以外之其他贖刑,計有:納贖、贖罪、及捐贖。
清納贖之制,前後差異頗大,並於清初執行中,曾生流弊。是以本文論述其制時,除介紹該制於清朝之演變經過及其內容外,並略言其執行情形。
清律「贖罪」,依律所定,係適用於「官員正妻、例難的決及婦人有力」。惟演變之結果,婦人犯罪,無論有力無力,俱依收贖之法。「婦人有力」贖罪之法律規定,遂成具文。清律所謂「例難的決」者,即唐律「疑罪」之意。故本節論及清律贖罪,將官員正妻贖罪及疑罪之處理予以分列。
捐贖乃清朝特有之制。本文所述者,為其起源、內容、及特點。
第四章為後論。係從理論及制度兩者對贖刑加以檢討。理論方面,參考前人所論,敘述贖刑之存在價值。制度方面,則僅就清律贖制論其得失。
本文資料之蒐集與撰寫,多蒙吾師陳顧遠先生不辭煩勞,殷切指導;並經所主任李元簇先生嚴加督導,賜正良多,謹此敬致衷心之謝忱。
封面頁
論文摘要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壹 贖刑之起源及其沿革
一、贖刑之起源
二、贖刑之沿革
貳 中國贖刑之特色
一、中國贖刑之一貫政策
二、中國贖刑之實際運用
參 清律贖刑及其許贖條件
一、清律贖刑之種類
二、清律許贖之件
第二章 收贖
壹 老幼廢疾收贖
一、老耄收贖
二、幼小收贖
三、廢疾收贖
貳 婦女收贖
一、婦女收贖之內容
二、婦女收贖之例外
三、婦女收之理由
四、婦女收蹟之弊端
參 天文生及雜死重犯收贖
一、天文生收贖
二、雜犯死罪重犯收
肆 誣輕為重及過失殺傷收贖
一、誣輕為重收贖
二、過失殺傷收贖
第三章 納贖贖罪及損贖
壹 納贖
一、納贖之演變及其內容
二、納順之執行
貳 贖罪
一、官員正妻贖罪
二、疑罪之處理
參 捐牘
一、捐順之起源
二、捐贖之內容
三、捐階之特點
第四章 後論
壹 論清律贖刑之得失
貳 議贖刑存廢
附:本文主要參考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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