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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黃明絹
論文名稱: 公法契約之研究-西德立法例之探討
指導教授: 翁岳生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論文出版年: 1984
畢業學年度: 72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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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法契約〞在我國行政法學界,是個甚為陌生的名詞。在德國,自Otto Mayer在一八八八年提出後,引起學界激烈地爭論,其面否認而至承認,亦歷經數十年的奮鬥,學界之承認,誠因實務界大為採行。在我們行政實務上,亦有公法契約之概念,但未以公法契約名之,因此,有加以引介之必要。

    公法契約之被否認,在於O. Mayer的理論為契約概念與公法本質不能相容。但由於現行西德行政手續法加以規定,承認其適法性,此點已無疑問。然而公法契紡還有其他更深入的問題,諸如其與私法契約如何區別,其與行政處分的關係為何,其與公法的支配原則-依法行政原則如何調和,及公法契約如何履行,發生債務不履行時的權利義務關係為何,在在有加以研究之必要,本論文的研究重點亦在此。

    本論文共分八章,約九萬餘言。概述內容如下:

    第一章緒論,說明研究的目的、研究的範圍及研究的方法。

    第二章說明公法契約的概念,發展及種類。

    第三章比較法國、西德、日本的公法契約法制。

    第四章討論公法契約與私法契約的區別,並先就公法與私法的區別學說,加以介紹,最後說明公法契約與私法契約區別的效果。

    第五章論述公法契約與行政處分的關係。

    第六章論述公法契約與依法行政原則的關係。

    第七章論述公法契約的履行,債務不履行,及契約上請求權之行使。

    第八章檢討我國公法契約之現況,並認為有建立公法契約法制之必要與實益。

    結論,總結以上各章所述。


    封面頁
    謝言
    論文摘要
    目次表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目的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第二章 公法契約之概念與種類
    第一項 公法契約之概念
    第二節 公法契約概念之發展
    第三節 公法契約之種類
    第一項 對等關係契約與隸屬關係契約
    第二項 負擔契約與處分契約
    第三項 和解契約與雙務契約
    第三章 法國、西德、日本之公法契約
    第一節 法國
    第二節 西德
    第三節 日本
    第四章 公法契約與私法契約之區別
    第一節 問題之提出
    第二節 公法與私法之區別
    第一項 區別之必要
    第二項 利益說
    第三項 權力說
    第四項 主體說
    第五項 新主體說或稱特別法說或稱歸屬說
    第一款 意義
    第二款 Bachof之修正
    第三款 Zuleeg之批評
    第六項 我國學界及判例之見解
    第七項 本文之見解
    第三節 公法契約與私法契約之區別
    第一項 概說
    第二項 區別標準
    第一款 以契約當事人為標準
    第二款 以涉及公法規定之構成事實為標準
    第三款 特別法說
    第四款 我國學說與判例
    第一目 學說
    第二目 判例
    第三項 私人間是否有公法契約
    第四節 區別之實益
    第五章 公法契約與行政處分
    第一節 公法契約與行政處分之區別
    第二節 公法契約與行政處分之附款的關係
    第三節 執行規範的方法
    第六章 公法契約與依法行政原則
    第一節 概念之說明與問題之提出
    第二節 締約自由與依法行政原則
    第一項 學說
    第一款 法規授權說
    第二款 實體法上之行為自由說
    第三款 Bullinger之學說
    第二項 西德行政手續法之規定
    第三節 內容自由與依法行政原則
    第一項 內容自由與法律保留原則
    第二項 內容自由與法律優位原則
    第三項 和解契約、雙務契約與依法行政原則
    第一款 和解契約
    第二款 雙務契約
    第四節 公法契約之違法
    第一項 概觀
    第二項 西德行政手續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
    第三項 西德行政手續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
    第四項 禁止之規定與通謀之禁止
    第七章 公法契約與債務不履行
    第一節 公法契約之履行
    第二節 公法契約之債務不履行
    第一項 給付不能與給付遲延
    第二項 不完全給付與締約上過失
    第一款 判例學說
    第二款 公法上適用締約上過失之理由
    第三款 職務責任請求權與締約上過失責任請求權之關係
    第四款 締約上過失責任的消滅時效與法律救濟
    第三項 情事變更與公共福祉之契約解除權
    第三節 契約上請求權之行使
    第一項 自願接受假執行
    第二項 責任效果之選擇
    第三項 法律救濟途徑
    第八章 我國公法契約之檢討
    第一節 公法契約的法律救濟方法之缺乏
    第二節 現行法令上及行政實務上之公法契約
    第三節 建立公法契約法制之必要與實益
    結 論
    參考書目
    縮語表
    附 錄:翁岳生教授譯-西德一九七六年行政手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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