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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王正偉
論文名稱: 中、美、日法律服務制度之比較研究
指導教授: 蘇永欽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論文出版年: 1986
畢業學年度: 74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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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服務,係指「一定的個人或團體,對不特定的個人或團體,提供免費或低於一般收費之『各種有助於解決法律問題之法律勞務』的行為」,乃是實現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理想的一項重要制度,對於促進各階層民眾平等使用法律(access to the law, access to justice),消除民眾在認知及處理法律事務之障礙因素上,具有重要的社會功能。

    我國實施民主法治至今,民眾對於生活在法治社會中所須具備的基本法律知識,仍然相當欠缺。本論文以法律社會界(Sociology of Law)的角度,比較中、美、日三國發展法律服務制度的經驗,輔以有關民眾之法律需要與法律障礙的探討,希冀從研究發現中擬出適於我國採行的法律服務推展計畫。

    本論文約有二十萬餘言,共分七章及附論一篇。

    第一章「緒論」,第一節說明研究緣起與目的,以及由法律社會學角度分析、討論的價值所在;第二節則探討法律服務的涵義,並敘述與法律服務相關的重要制度(如律師費用保險等)。

    第二章「基本理論與研究方法」,第一節說明人民執法行為之基本理論,第二節討論本論文的研究方法與分析架構。

    第三章「美國的法律服務制度」,詳述美國在此方面的發展過程,並就其特色及主要問題,加以闡述、說明。

    第四章「日本的法律服務制度」,詳敘日本的推行過程,並歸納其特色與主要困難。

    第五章「我國的法律服務制度」,將我國之發展情形為區分為:(1)大陸時期,(2)六十年代以前,(3)六十年代與(4)現況等四個階段,詳述其中的發展情形,並說明各階段的優劣所在。

    第六章「法律服務制度之比較與檢討」,詳細比較中、美、日三國在法律服務制度上的優缺點,並檢討各國發展過程之得失,俾有助於擬定我國的法律服務發展政策。

    附論「我國人民的法律服務需求」,係依據「我國人民認知及處理法律事務障礙因素之研究」的調查結果,分析受訪民眾在法律生活上的種種行為特徵,並探討形成民眾之認知與處理法律事實務的各種因素,以便瞭解法律服務的需求情形。

    第七章「結論與建議」,除說明本論文的主要研究發現外,並試就我國現況提出建議,俾供參考。


    封面頁
    論文摘要

    目錄
    圖目錄
    表目錄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研究目的
    第二節 法律服務之意義及其範圍
    第二章 基本理論與研究方法
    第一節 人民執法行為之基本理論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過程
    第三章 美國的法律服務制度
    第一節 美國法律服務制度之簡介
    第二節 傳統的法律服務
    第三節 聯邦法律服務計畫之實施
    第四節 聯邦法律服務計畫之成果
    第五節 聯邦法律服務計畫之爭議
    第六節 法律服務法人
    第四章 日本的法律服務制度
    第一節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
    第二節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協會草創期
    第三節 發展與成長期
    第四節 停滯期
    第五章 我國的法律服務制度
    第一節 大陸時期
    第二節 六十年代以前
    第三節 六十年代
    第四節 現 況
    第六章 法律服務制度之比較與檢討
    第一節 中、美、日法律服務制度之比較
    第二節 中、美、日法律服務制度之檢討
    附 論 我國人民的法律服務需求
    第一節 我國人民的法律生活
    第二節 認知與處理法律事務的障礙因素-個別影響因素
    第三節 認知與處理法律事務的障礙因素-共同影響因素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主要研究發現與結論
    第二節 建 議
    參考書目
    附錄
    附錄A
    附錄B
    名詞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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