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簡易檢索 / 詳目顯示

研究生: 陳榮傳
論文名稱: 國際私法上不當得利問題之研究
指導教授: 劉鐵錚
學位類別: 博士
Doctor
系所名稱: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論文出版年: 1991
畢業學年度: 79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469
相關次數: 點閱:226下載:0
分享至:
查詢本校圖書館目錄 查詢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勘誤回報
  • 不當得利在我國法制上,可以說是爭議最多,引人注意卻又乏人研究的制度之一。本文主要是從國際私法的角度,來探討不當得利的相關問題,全文共分為八章,計四六九頁。

    第一章「緒論」係在尚未進入主題的分析以前,對於所採之研究方法,提出基礎性的說明。本文以為比較法學與國際私法并非遙不相涉,比較法學的開拓提供了國際私法更寬闊的研究空間,有些國際私法問題的解決,甚至非仰賴比較法學之研究不可。在另一方面,國際私法的發展在反應比較法學的研究成果之外,由於其自功能性之觀點重新整理比較法上的概念,其反饋的效果也不容忽視,所以國際私法的研究結論,或許也可以適時提供比較法學修正觀點的一些參考。當然國際私法本身也是值得比較的法律領域,透過各國國際私法相關條文的比較與分析,應該會對具有開放性與國際性的國際私法立法方向的建議,有所助益。

    第二章「不當得利之基本概念」,係從比較法的角度探溯不當得利的發展歷史,及各國法制在繼受此項制度時所為的變革與調整。本文以為從不當得利的發展過程來看,由觀念的發現到自成體系的獨立發展,始終未改變其他制度之規定是法律終極目的的指標,不當得利只是協助達成目標的中間手段而已的相互關系。所以從被其他制度吸收,到被吐放出來自立門戶,不當得利的地位與性質似乎并未由輔助補充者,丕變為獨挑大樑甚至取代其他制度之請求權之侵略者角色。

    第三章「不當得利在國際私法上之地位」,是依不當得利在實體法上地位的不同而區別的三大類組,從具有代表性的國家的實體法與國際私法的發展,縱觀不當得利在國際私法上「應然」與「實然」的地位。本文發現在早期德、奧法學者獨立建制的鼓吹下,不當得利不僅在體系上超越了既有案例類型的整理,即連原已被其他制度之開創者意識到,而被認為該制度之制度或體制內之自我調整之事項,也硬生生地併吞入以從體制外調整損益為己任的不當得利之範圍,所以此後就廣泛認為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與其他私法上之請求權大有競合之可能性。不過不當得利在法律衝突的情形下,也逐漸出現了合流發展的趨勢,而且最先的共識是建立在國際私法上。

    第四章「不當得利之定性問題」,討論的是被各國學者認為最困難的國際私法問題。本文發現法院之所以難得對涉外不當得利之法律適用問題表示意見,并不代表其法律衝突之問題不存在,或不當得利之涉外案件皆以仲裁或和解方式私了;比較可能的卻是法院只求盡量依法院地法速為判決,忽略了應先判斷該涉外案件之屬性之定性程序,當然也就無法縱統計數字之外觀上,察覺其有多少處理涉外不當得利案件之經驗,所以將來對於這些國際私法問題的研究,絕不可再忽略程序法上相關因素之考慮。

    第五章「不當得利準據法之決定」,是試圖從各種曾經被主張過的選法理論或方法中,挑選較適合我國採納的範例。硬性選法規則容易造成不合理的結果,貽人武斷之譏,彈性選法方法使法院握有過多之裁量權,有違法律適用安定性之基本要求,均不適合我國,所以本文以為就體例言,以間接選法規則較妥當。

    第六章「不當得利準據法適用對象之檢討」,是從另一個角度,來驗證被外國學者廣泛認為較符合需要之選法規則之妥當性。最后本文發現被認為比較妥當的間接選法規則,以原因法律關係之準據法作為不當得利之準據法,仍然有失考量,從其調整不當之損益變動的角度來看, 當然應該以判定被告已經獲得利益之法制, 作為不當得利之準據法, 所以不當得利應該以其「原因」,而非債權行為性質的「原因法律關係」之準據法,為其準據法。

    第七章「外國不當得利法之適用問題」,綜論涉外不當得利案件之判決問題,并將重點置于不當得利之反還與國際私法上公序良俗條款之運用問題上。

    第八章「結論與建議」,就前述各章所涉及之問題彼此之牽連與本文之研究心得,再提出最後之說明,以作為進一步建議之依據。最後的建議是落實在現行法的解釋,與將來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相關條文的修正草案之提出,希望能對法院之現行實務操作與未來之立法準備,有所助益。


    封面頁
    序言
    論文提要
    要目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範圍
    壹、研究方法
    貳、研究範圍
    第二章 不當得利之基本概念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歷史沿革
    壹、羅馬法的返還之訴
    貳、優帝法典
    一、準侵權行為
    二、準契約
    參、晚近的發展
    第三節 不當得利制度之發展衍化
    壹、基本觀察
    一、依附其他原有之請求權
    二、自成獨立之法律制度
    貳、羅馬法之繼受
    一、基本法律政策
    二、制度衍化
    參、損益調整的基本意義
    肆、不當得利之實體法上地位
    一、與侵權行為之關係
    二、與無因管理之關係
    三、與契約請求權之關係
    四、與物上請求權之關係
    五、未來發展之展望
    伍、物權行為與損益之變動
    一、物權行為之獨立性
    二、物權行為之有因、無因性
    陸、不當得利與法律錯誤
    一、概說
    二、英美法上之法律錯誤
    三、歐陸法系之法律錯誤
    四、案例類型
    第四節 結論
    第三章 不當得利在國際私法上之地位
    第一節 不當得利制度在實體法上之發展與整合
    壹、概說
    貳、獨立規劃:我國、德國、瑞士、日本
    一、基本規範
    二、不當得利之分類
    三、大同小異
    四、直接因果關係
    五、非給付不當得利
    六、無權處分
    七、侵害無體財產權
    參、補充其他制度:法國、奧地利、義大利
    一、法國
    二、奧地利
    三、義大利
    肆、地位未定:英國、美國
    一、基本觀察
    二、英國
    三、美國
    四、案例類型化的特殊問題
    伍、比較與省思
    第二節 不當得利在國際私法上之地位及運用
    壹、我國、德國、瑞士、日本
    一、我國
    二、德國、瑞士、日本
    貳、法國、奧地利、義大利
    一、法國
    二、奧地利
    三、義大利
    參、英國、美國
    一、英國
    二、美國
    肆、概況之觀察
    第三節 展望與省思:實體法對國際私法之影響
    第四章 不當得利之定性問題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定性之理論與標準
    壹、定性之意義
    貳、定性標準之現行學說
    一、法庭地法說
    二、本案準據法說
    三、分析法理學及比較法說
    四、初步及次步定性說
    五、個案定性說
    六、功能定性說
    參、定性概念之抽象與不確定
    肆、定性之對象或階段
    第三節 不當得利定性之困難
    壹、比較法獨立概念的嘗試
    一、不當得利之本質
    二、立法設計的考慮
    三、分裂或整合
    貳、定性與任擇法庭
    一、當事人之選地而訟
    二、英國的實例
    參、不當得利在國際私法上之意義與定位
    一、理論發展時序之影響
    二、定性與選法規則之關係
    三、不當得利概念之承認
    肆、不當得利定性問題之超越
    一、不當得利之程序化
    二、間接選法規則
    三、彈性選法方法
    第四節 定性內涵之檢討
    壹、定性之目的與引致概念之解釋
    一、引致概念之解釋
    二、選法規則之結構
    三、定性與準據法之適用範圍
    四、定性與法院之管轄
    貳、引致概念間之漏洞與補充
    一、法院之適用國際私法
    二、漏洞發生之必然性
    三、漏洞之既存事實
    四、引致概念與法律漏洞
    五、選法規則之補充
    參、定性與訴訟標的理論
    一、定性之主體
    二、新舊訴訟標的理論
    三、定性標準之學說與訴訟標的理論
    肆、引致概念之設計
    一、立法經濟的考慮
    二、引致概念與定性之層次
    三、準據法指定的矛盾
    四、引致概念的重疊
    五、引致內國實體法概念之必要性
    伍、定性之標準
    陸、定性與適應或調整問題
    一、問題之發生
    二、問題之解決
    三、案例類型
    四、分析與檢討
    第五節 不當得利定性問題之探索
    壹、我國法上不當得利引致概念之檢討
    貳、選法規則中的不當得利
    一、不當得利之選法規則概觀
    二、法律衝突中的不當得利
    三、獨立概念之形成
    四、獨立概念運用之困難
    五、獨立概念的分裂
    參、比較法研究與不當得利之選法規則
    一、比較法研究結論之運用
    二、不當得利選法規則之統一與分立
    三、不當得利引致概念設計的可能性
    四、我國不當得利引致概念之重塑
    第六節 本章結語
    第五章 不當得利準據法之決定
    第一節 基礎理論
    壹、不當得利選法規則之形式
    貳、選法方式間之關係
    第二節 硬性選法規則
    壹、不當得利地法主義
    一、理論基礎
    二、各國法例之觀察
    三、分析與檢討
    貳、債務人之屬人法
    一、債務人之住所地法主義
    二、債務人之本國法主義
    三、共同之屬人法主義
    參、契約履行地法主義
    肆、法庭地法主義
    一、理論基礎
    二、質疑與批判
    第三節 彈性選法方法
    壹、產生之背景
    貳、彈性選法之發展與內涵
    參、彈性選法之法例
    肆、彈性選法之分析
    伍、彈性選法之具體運用與批評
    一、先前的(契約)法律關係
    二、利益的自願給與
    三、與侵權行為有關之不當得利
    四、衡平救濟措失
    陸、彈性選法之檢討
    第四節 間接選法
    壹、概說
    貳、理論基礎及其發展
    參、間接選法之法例
    肆、間接選法之適用與檢討
    一、特徵
    二、選法規則的非統一說
    三、原因法律關係之準據法
    四、給付與非給付不當得利
    五、檢討
    第五節 比較分析
    壹、概說
    貳、先前的(契約)法律關係
    參、利益之自願給予
    肆、與侵權行為有關之不當得利
    伍、衡平救濟措施
    第六節 本章結語
    第六章 不當得利準據法適用對象之檢討
    第一節 概說
    壹、涉外案件之法律適用
    一、國際私法的效力範圍
    二、準據法的適用對象或範圍
    貳、定性與準據法之適用
    一、定性之對象與次數
    二、定性與適用準據法之限制
    參、準據法適用對象或範圍之立法化
    第二節 準據法適用之排除
    壹、訴訟理論與準據法之適用
    一、舊訴訟標的理論與選法程序
    貳、不當得利準據法之決定與適用
    一、法律衝突與準據法之決定
    二、準據法之適用與最重要牽連關係
    三、請求權競合與準據法之適用
    四、實體法律之施用
    五、準據法與準據外國法之適用
    參、反致與準據法之適用
    一、反致
    二、反致之功能
    三、反致功能之檢討
    四、涉外不當得利案件之反致問題
    肆、排除條款與準據法之適用
    伍、當事人之補充選擇準據法
    第三節 不當得利準據法適用範圍之個別判斷
    壹、附隨問題
    一、法律適用之統一與割裂
    二、原因法律關係
    三、請求權之構成要件
    四、複數法律關係
    五、訴訟標的理論之影響
    六、不當得利準據法之適用
    貳、契約解除後之回復原狀
    參、事實上契約
    肆、締約上過失
    伍、一方給付不能之不當得利
    陸、撤銷贈與之不當得利
    柒、解除婚約之不當得利
    捌、有關票據之不當得利
    玖、非債清償
    拾、契約無效之不當得利
    一、契約之不存在
    二、無效之原因
    拾壹、三人關係之給付不當得利
    一、清償他人之債
    二、求償權之問題
    三、第三人利益契約
    四、債權移轉或債務承擔
    五、保證契約與代位權
    六、其他
    拾貳、因侵權行為而生之不當得利
    拾參、其他非給付不當得利
    一、添附之償金請求權
    二、占有或使用之不當得利
    三、因強制執行、查封拍賣而生之不當得利
    四、無權處分與善意受讓
    五、死亡宣告撤銷後之不當得利
    拾肆、無因管理
    拾伍、共同海損
    第四節 分析與檢討
    壹、法律上原因之準據法
    貳、利益取得之準據法
    參、國際私法上的物權行為
    第五節 本章結語
    第七章 外國不當得利法之適用問題
    第一節 外國法在國際私法上之地位
    壹、法院適用之外國法
    貳、外國法之性質與舉證責任
    參、外國法之未發現與誤用
    第二節 不當得利之返還問題
    壹、回復或返還請求權之性質
    貳、所受利益與受損失數額不一致
    一、所受利益不存在
    二、差額說及其修正
    三、情事變更原則
    參、原因不法之不當得利
    一、規範性質
    二、比較法上概況
    三、處罰說與保護之拒絕
    四、返還請求權之再承認
    五、國際私法的選法問題
    第三節 公序良俗條款之運用
    壹、公序良俗條款
    貳、外國法之適用與外國法院判決之承認
    第四節 本章結語
    第八章 結論:檢討與建議
    第一節 檢討
    壹、不當得利的性質
    貳、不當得利的國際私法上地位
    參、選法規則的結構與適用
    肆、不當得利的準據法
    第二節 建議
    壹、現行法之解釋
    貳、立法論之建議
    一、引致概念
    二、連接因素
    附錄
    附錄一:外國不當得利選法規則之規定
    附錄二:參考文獻

    無法下載圖示 (限達賢圖書館四樓資訊教室A單機使用)
    QR CO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