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沈靖翔 Shen, Jing-Xiang |
|---|---|
| 論文名稱: |
我國保險法直接請求權之研究與再建構 The Research and Reform of Direct Claim in Insurance Act |
| 指導教授: | 葉啓洲 |
| 口試委員: |
汪信君
林國彬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
| 論文出版年: | 2025 |
| 畢業學年度: | 113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201 |
| 中文關鍵詞: | 責任保險 、強制責任保險 、分離原則 、直接請求權 、受害第三人 、無過失保險 |
| 外文關鍵詞: | Liability Insurance, Compulsory Liability Insurance, Principle of Separation, Direct Claim, Injured Third Party, No-Fault Insurance |
| 相關次數: | 點閱:50 下載: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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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保險為吾人分散責任風險不可或缺之機制,其同時亦有保障受害第三人之功能。探討當代責任保險應具備何種功能,並理解其架構,有助於建構更為良善之責任保險制度。保險法第94條第2項直接請求權之目的,在於確保受害第三人之損害可確實藉由責任保險獲得填補。然而,其以被保險人對受害第三人之損失賠償責任確定為要件,且定性、適用範圍皆不明。因此,在實務及學理上引發諸如保險人是否受到確定的賠償責任拘束、保險人能否援用保險契約所生抗辯對抗受害第三人之問題,亦將影響受害第三人能否受到責任保險之保障。責任保險事故往往涉及多數受害人,但保險法第94條第2項對多數受害第三人直接請求權應如何分配亦無明確規定。本文將嘗試自解釋論出發,為保險法第94條第2項要件、適用範圍、定性及多數受害人保障之問題提出解決方法。同時,在立法論上就保險法第94條第2項關於抗辯援用問題,以及將其限定為僅適用於任意責任保險後,應如何調整,提出試擬之條文。
此外,我國法上以法律強制特定事業單位投保責任保險者極多,在此類強制責任保險中,保險法第94條第2項無法使強制責任保險使受害第三人之損害確實且迅速獲得填補之政策目的獲得落實,應有必要另行就強制責任保險制定直接請求權之一般性規定。本文將以德國保險契約法強制責任保險專節為藍圖,將其與我國現行法制進行調和後,嘗試建構之,並提出具體的立法建議。
Liability insurance is an indispensable mechanism for dispersing liability risk. It simultaneously serves the function of protecting injured third parties. Examining the functions that modern liability insurance is expected to fulfill, along with an understanding of its framework, could contribute to the development of a more robust liability insurance system. Article 94, Paragraph 2 of the Insurance Act establishes a Direct Claim with the purpose of ensuring that the losses suffered by injured third parties can be effectively compensated through liability insurance. However, the exercise of such right is subject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insured’s liability toward the third party. Moreover, the legal characterization and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of such a right remain unclear. These ambiguities have led to controversies in both legal theory and practice, such as whether the insurer is bound by the confirmed liability of the insured, and whether the insurer may assert contractual defenses against the injured third party. These issues also impact the extent to which third parties are afforded protection under liability insurance. Additionally, liability insurance incidents often involve multiple victims, yet the Insurance Act provides no clear rules regarding the allocation of Direct Claims among such third parties. This thesis undertakes a doctrinal analysis of Article 94, Paragraph 2, and proposes solutions to the aforementioned issues. From a legislative perspective, this thesis further discusses how Article 94, Paragraph 2 might be amended, regarding the assertion of defenses by insurers and the limitation of its application to voluntary liability insurance.
Furthermore, there are numerous Taiwanese laws imposing statutory obligations on designated parties to procure liability insurance. In such cases of compulsory liability insurance, Article 94, Paragraph 2 of Insurance Act fails to fulfill the policy objective of enabling timely and certain compensation for injured third parties. It is therefore necessary to establish a general rule granting a Direct Claim specifically tailored to compulsory liability insurance. Based on the provisions on Compulsory Insurance under the German Insurance Contract Act, and by reconciling existing Taiwanese laws, this thesis endeavors to formulate such a provision and proposes concrete legislative recommendations.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 3
第一項 文獻研究 3
第二項 比較研究 3
第三節 研究架構 4
第二章 責任保險概述 5
第一節 責任保險之意義及功能 5
第一項 責任保險的意義 5
第二項 責任保險的功能 7
第一款 保障被保險人 8
第一目 傳統的責任保險 8
第二目 當代的責任保險 9
第二款 保障第三人 17
第二節 責任保險之架構 17
第一項 分離原則 18
第二項 分離原則之突破—第三人直接請求權 20
第一款 我國保險法上之第三人直接請求權 20
第二款 第三人直接請求權之外國立法例 20
第一目 英國第三人權利法案 21
第二目 法國保險法 21
第三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2
第三節 本章小結 22
第三章 保險法第94條第2項的要件、適用範圍所生之爭議問題 25
第一節 保險法第94條第2項立法歷程與意旨之探討 25
第二節 賠償責任確定時點與立法意旨的拉鋸戰 27
第一項 賠償責任確定時點之相關爭議 27
第一款 賠償責任確定之內涵 27
第二款 確定的賠償責任對保險人的拘束力 29
第一目 賠償責任經法院判決確定 30
第二目 賠償責任經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情形確定 32
第二項 以賠償責任確定為要件無法落實保障第三人之立法目的 35
第一款 賠償責任確定曠日廢時 35
第二款 難以併訴同時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及直接請求權 37
第三節 保險法94條第2項可適用之範圍 39
第一項 全民健康保險代位追償與保險法第94條第2項 40
第一款 全民健康保險代位追償之理論基礎 40
第二款 全民健康保險代位追償之要件 42
第一目 一般性要件 42
第二目 是否須以保險法第94條第2項「賠償責任確定」作為代位求償之要件 42
第二項 再保險與保險法第94條第2項 45
第一款 再保險之性質 45
第二款 再保險是否適用保險法關於責任保險之規定 46
第三款 原被保險人不得依保險法第94條第2項直接向再保險人直接請求給付保險金 48
第三項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與保險法第94條第2項 49
第一款 受害人酒駕時應如何適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8條第1項第2款 49
第一目 保險責任排除 49
第二目 犯罪行為不包含酒後駕車 50
第三目 直接請求權排除 52
第四目 修正式直接請求權排除 53
第五目 本文簡析 54
第二款 於直接請求權排除說下受害人仍得依保險法第94條第2項向責任保險人為請求 55
第四節 本章小結 57
第四章 保險法第94條第2項之法律效果所生之疑義 61
第一節 法律效果對第三人之影響 61
第二節 保險法第94條第2項定性不明所生之疑義 62
第一項 適於解釋保險法第94條第2項的理論模型 64
第一款 法定債權讓與 64
第一目 基本概念 64
第二目 本文評析 65
第二款 法定併存債務承擔 65
第一目 基本概念 65
第二目 本文評析 66
第三款 法定代位權 67
第一目 基本概念 67
第二目 本文評析 68
第四款 法定特別權利 68
第一目 基本概念 68
第二目 本文評析 70
第五款 法定第三人利益契約 70
第一目 基本概念 70
第二目 本文評析 72
第六款 法定縮短給付 74
第一目 基本概念 74
第二目 本文評析 75
第七款 本項小結 76
第二項 定性不明所致之爭議問題分析 77
第一款 保險契約所生抗辯—以保險給付的時效抗辯為中心 78
第一目 保險金給付請求權罹於時效的原因 80
第二目 分歧的實務見解 81
第三目 學說採肯定見解 83
第四目 本文評析 83
第二款 責任關係所生抗辯 85
第三款 第三人重複受償 87
第二目 保險人已先向第三人直接給付保險金,被保險人卻再為清償 88
第四款 保險人對第三人主張其於保險契約外得對被保險人主張的抵銷抗辯 89
第三節 保險法第94條第2項與多數受害第三人之求償 92
第一項 背景案例及問題意識 92
第二項 何謂依比例受償 94
第三項 保險人是否須待被保險人對全部受害人之賠償責任確定始能為給付 96
第一款 應待被保險人對全體受害人的損害賠償責任確定再依比例給付保險金 97
第二款 應逕向已行使直接請求權之第三人為給付 99
第三款 113年高等法院法律座談會審查意見 101
第四款 本文評析 102
第四節 本章小結 104
第五章 自不同視角檢視並重構我國第三人直接請求權制度 107
第一節 更換視角檢視第三人直接請求權的必要性 107
第二節 被遺忘的視角—法律強制投保之責任保險 108
第一項 以法律規範特殊直接請求權的強制責任保險 109
第一款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109
第二款 發展觀光條例 112
第一目 旅行業責任保險 112
第二目 水域遊憩活動責任保險 115
第二項 未以法律規範直接請求權的強制責任保險 118
第三項 本節小結 120
第三節 比較法的視角—德國保險契約法中的直接請求權 123
第一項 直接請求權之基本規定 124
第二項 保險人與要保人間之內部關係 125
第三項 不健全保險關係之處理 126
第四項 直接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128
第五項 確定判決效力之擴張 129
第六項 強制責任保險之投保標準 130
第七項 本節小結 131
第四節 我國保險法上責任保險第三人直接請求權之再建構 132
第一項 賦予任意責任保險之受害人直接請求權之檢討 133
第一款 學理上之討論 133
第二款 本文見解 134
第二項 應強化強制責任保險之受害第三人直接請求權 135
第一款 學理上之討論 136
第二款 本文見解 136
第三項 強制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之建構 137
第一款 以法定併存債務承擔作為理論基礎 137
第二款 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在外部關係上負連帶責任 139
第三款 對保險法第94條第2項定性不明所致爭議問題之回應 142
第一目 保險關係所生抗辯之援用 142
第二目 責任關係的抗辯援用 145
第三目 第三人重複受償 145
第四目 非保險契約關係所生抵銷抗辯之援用 145
第四款 確定判決效力 146
第五款 多數受害人之保障 147
第五節 本章小結 148
第六章 結論與立法建議 151
第一節 結論 151
第二節 立法建議 154
第一項 保險法第94條之修正建議 154
第二項 強制責任保險受害人直接請求權之條文試擬 158
參考文獻 169
附錄 175
附錄一 德國保險契約法(VVG)責任保險專節中譯 175
附錄二 我國強制特定人投保責任保險之法律彙整表 194
一、專書
1.王浦傑,保險法基本問題研究,1989年,修訂版。
2.王澤鑑,不當得利,2023年,增補版。
3.王澤鑑,侵權行為法,2021年,增補版。
4.江朝國,保險法基礎理論,2009年4月,新修訂五版。
5.江朝國,保險法逐條釋義:第一卷總則,2018年1月,二版
6.江朝國,保險法逐條釋義:第三卷財產保險,2018年2月,初版第2刷。
7.江朝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2006年,二版第一刷。
8.汪信君、廖世昌,保險法理論與實務,2022年11月,增修五版。
9.林群弼,保險法論, 2008年,修訂三版。
10.邱聰智著、姚志明修訂,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下),2014年3月,新訂二版。
11.施文森、林建智,強制汽車保險,2009年4月,初版。
12.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下), 2020年4月,修訂版。
13.黃茂榮,債法總論(第三冊),2010年9月,增訂三版。
14.葉啓洲,保險法,2023年9月,增修八版。
15.劉宗榮,保險法:保險契約法暨保險業法,2021年,修訂五版。
16.劉春堂,民法債編通則(下)—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2020年3月,初版第一刷。
17.鄭玉波,保險法論, 1992年,增訂新版。
二、期刊論文
1.王澤鑑,第三人利益買賣契約之解除及其效力,法令月刊,第43卷第3期,頁8-14,1992年3月1日。
2.江朝國,保險法最新修正評釋(上),月旦法學雜誌,第87期,頁89-110,2002年8月。
3.江朝國,責任保險中第三人直接請求權之性質及消滅時效-評台北地方法院一○○年度北保險簡字第四○號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32期,頁23-30,2015年2月15日。
4.李志峰、李泓,責任關係之認諾判決與第三人直接請求權-評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保險上易字第1號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143期,頁55-61,2024年5月。
5.汪信君,論動力車輛事故之侵權行為責任、責任保險與無過失補償:以經濟抑制理論為基礎,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39卷第1期,頁237-285,2010年3月。
6.卓俊雄,全民健康保險代位可行不可行?,全國律師,第26卷第3期,頁21-23,2022年3月。
7.林建智、李志峰,論責任保險人之抗辯義務-以美國發展為重心,東吳法律學報,第23卷第2期,頁109-157,2011年10月。
8.林誠二,指示給付關係下之不當得利請求對象/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6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0號民事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350期,頁101-111,2018年8月28日。
9.許慧如,淺論責任保險之直接請求權(上),萬國法律,第149期,頁13-16,2006年10月。
10.許慧如,論責任保險之第三人直接給付請求權及消滅時效起算,萬國法律,第165期,頁2-9,2009年6月。
11.葉啓洲,全民健康保險法代位追償對象之檢討-從八仙樂園塵爆事件談起,月旦法學教室,第161期,頁60-64,2016年2月15日。
12.葉啓洲,法院調解對責任保險人當然有拘束力?/高院九九保險上易三,台灣法學雜誌,第158期,頁165-169,2010年8月15日。
13.葉啓洲,健保署代位求償案:向責任保險人之代位追償與第三人直接請求權之關係,月旦醫事法報告,第55期,頁62-77,2021年5月。
14.葉啓洲,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賠償抵充方式與利得禁止原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保險簡上字第35號民事判決,月旦實務選評,第4卷第4期,頁90-99,2024年4月。
15.葉啓洲,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死亡給付得抵充未受領保險金之人的殯葬費用賠償請求權?-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一○五年度簡上字第八號民事判決評釋,月旦法學雜誌,第272期,頁165-176,2017年12月15日。
16.葉啓洲,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中被保險人的保護-一個立法政策上遺漏的視角,月旦民商法雜誌,第44期,頁35-55,2014年6月。
17.葉啓洲,第三人直接請求權與保險契約上之抗辯,月旦法學教室,第90期,頁16-17,2010年3月15日。
18.葉啓洲,第三人直接請求權與消滅時效抗辯/台中高分院九六保險上易五,台灣法學雜誌,第151期,頁173-176,2010年5月1日。
19.葉啓洲,被害人酒後駕車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法定除外危險?-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4年度原上字第9號判決評析,月旦法學雜誌,第284 期,頁71-85,2018年12月15日。
20.葉啓洲,無照駕駛者撞傷酒後駕車者的強制車險給付、賠償責任抵充與代位追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47號判決評析,月旦法學雜誌,第308期,頁28-43,2021年01月。
21.葉啓洲,錯誤和解對於責任保險人之拘束力-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九十八年度保險上字第二一號民事判決評釋,月旦裁判時報,第41期,頁18-27,2015年11月15日。
22.趙學斌,一訴合併請求損害賠償及保險法第94條第2項責任保險給付?-從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保險上易字第16號民事判決出發,月旦律評,第27期,頁136-142,2024年06月。
23.蔡信華,再保險性質與再保險金請求權之探討--評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保險上易字第17號民事判決,全國律師,第20卷第1期,頁42-51,2016年1月。
24.盧世寧,從保險代位、保險競合兩種觀點論全民健保法第82條,台灣法學雜誌,第132期,頁19-39,2009年7月15日。
三、研究計畫
1.責任保險法制之現代化,計畫主持人:葉啓洲,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期末報告,2016年。
四、學位論文
1.李志峰,責任保險契約當事人於危險事故發生後之義務-以英美相關法制為核心,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博士論文,2011年。
2.林銘龍,論受害第三人之直接請求權於我國責任保險法制上之適用疑義-以不健全保險關係下之研究為中心-,國立臺北大學碩士論文,2003年。
3.陳聰富,連帶債務之研究,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1990年。
4.葉銘進,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中受害人之保護及其相關問題,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3年。
5.劉北芳,論直接請求權在任意責任保險下之定位及相關問題之研究,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3年。
五、網路資料
1.Chapitre IV : Les assurances de responsabilité. (Articles L124-1 à L124-5), https://www.legifrance.gouv.fr/codes/section_lc/LEGITEXT000006073984/LEGISCTA000006157248/#LEGISCTA000006157248 (last visited Jan. 26, 2025).
2.Explanatory Notes, Third Parties (Rights against Insurers) Act 2010, https://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10/10/notes/division/2/data.xht?wrap=true (last visited Jan. 26, 2025).
3.Third Parties (Rights against Insurers) Act 1930, https://www.legislation.gov.uk/ukpga/Geo5/20-21/25/enacted (last visited Jan. 26, 2025).
4.Third Parties (Rights against Insurers) Act 2010, https://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10/10 (last visited Jan. 26, 2025).
5.八仙樂園彩色派對火災,維基百科,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5%AB%E4%BB%99%E6%A8%82%E5%9C%92%E5%BD%A9%E8%89%B2%E6%B4%BE%E5%B0%8D%E7%81%AB%E7%81%BD ,最後瀏覽日: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