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閻永安 |
|---|---|
| 論文名稱: |
中止未遂之研究 |
| 指導教授: | 李元簇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
| 論文出版年: | 1974 |
| 畢業學年度: | 62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93 |
| 相關次數: | 點閱:106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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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為之實行,有達於完成犯罪構成要件之程度者,曰既遂犯;未達此程度者,曰未遂犯。未遂犯因形成未遂之原因不同,種類亦異。其已著手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結果之發生者,為中止未遂,學說上稱中止犯。中止未遂,其成立之理論根據為何?與障礙未遂有何區別?其成立應具備何種要件?其他有關中止未遂不相容之犯罪概念及中止未遂之處遇等問題,均屬重要而有待吾人鑽研,本論文既以中止未遂為研究對象,共分七章。
第一章緒論。下分三節: 第一節未遂犯概說,就未遂犯之歷史,主觀說與客觀說之對立等加以討論,進而檢討我國關於未遂犯之規定。第二節中止未遂之意義及其沿革。第三節中止未遂之立法例,就各國立法例關於中止未遂之規定加以比較。
第二章中止未遂之理論,分為四節,分別介紹多種學說,並加以分析批判。第一節刑事政策說。敘述該說說中止未遂之所以寬大處理,乃基於刑事政策之考慮的理論。第二節法律說,首論「刑罰消滅事由說」,敘述此說認中止未遂為刑罰消滅事由之根據在於「犯人危險性之消滅」的理論,次論「違法性消滅減少說」,敘述該說認不罰中止未遂之根據在於行為違法性之消滅的理論。再論及「責任消滅減少說」,介紹該說自「性格責任論」及「犯罪表徵說」之立場,深究中止未遂之理論根據。第三節結合說,就為求得中止未遂理論基礎之一貫而產生之妥協主義,加以論述,第四節結語,乃就上述諸說作最後之討論,而引申出中止未遂之理論根據在法律說中之「刑罰消滅事由說」之結論。
第三章討論中止未遂與障礙未遂之區別,即把握中止未遂之任意性,為其區別之關鍵,並就各家學說,加以比較論述。本章分五節。第一節物質障礙說,說明該說以是否因外界的物質障礙,區別中止未遂及障礙未遂。第二節犯意放棄說,敘述該說以行為人悔悟或犯意之放棄為成立牢土未遂的必要條件之理論。第三節自己意思說,介紹該說以中止是否出於行為人「自己的意思」以區別中止未遂與障礙未遂之理論。第四節通常妨害說,敘述該說以經驗為標準,判斷對於犯罪之成為既遂,是否予以通常妨害之性質,以區別中止未遂及障礙未遂之理論。第五節結語,就前述各說加以析論,認須依「經驗法則」判斷行為人之中止意思出於「自動」或「他動」,以區別中止未遂與障礙未遂。
第四章中止未遂之成立要件。第一節著手犯罪行為之實行,蓋實行之著手,不僅為預備及未遂之界限,亦是確立中止未遂之先決問題,故應先行一述。第二節中止行為,強調行為人為中止,不僅須停止其行為之不作為為已足,更須進一步防止其結果之發生為必要。至中止行為之真摯性,結果發生與中止,結果不發生與中止等亦詳為論列。第三節出諸自已意思,論述中止未遂之成立,以任意性為必要,採列舉之方法,將發覺、恐被發覺、悔悟、動機之論理性、一時之恐懼、驚愕、未預期之障礙等情狀,討論其與構成中止未遂之關係。第四節犯罪決意之放棄,就中止未遂是否須放棄其犯罪決意為必要,加以論述。
第五章與中止未遂不相容之犯罪概念。本章例零四種。第一節過失犯; 第七一節加重結果犯; 第三節陰謀、預備犯; 第四節純正不作為犯。此四種犯罪,事實上並不容許有未遂態樣之發生,其不可能成立中止未遂亦屬當然。
第六章中止未遂之處遇。第一節中止未遂之處罰。先就各國立法例,有關中止未遂處罰之異同加以比較研究; 次就本罪未遂中,包含較輕之既遂罪,如中正時,對較輕之既遂罪應如何處理? 即所謂加重的未遂問題,予以探討。第二節共犯與中止未遂。共同正犯、教唆犯及從犯,就共犯中有中止未遂之情形時,對其他共犯應如何處埋之問題,依學說及立法例加以研討。第三節實質上一罪與中止未遂。結合犯、接續犯,就其中有中止未遂之情形應如何處埋,依學說、判例加以討論。第四節裁判上一罪、間接正犯、繼續犯、當業犯與中止未遂。牽連犯、間接正犯、連續犯、繼續犯、當業犯就其有中土未遂之情形,應如何處理,依學說,判例加以討論。
第七章結論,綜合前所論述,參酌德、日諸國學說及有關中止未遂之規定,列舉出關於中中止未遂適用範圍之擴張,共犯之中止,著手未遂之中止及實行未遂之中止的分別處遇等問題供我國今後立法之參考。
本文所討論的問題,範圍小而涉及甚廣,掛一漏萬之處,在所難免,而國內對此並無專著,外文資料亦不易收集完備,誤謬必多。自當繼續研究,隨時補正。
封面頁
論文摘要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未遂犯概說
第一項 未遂犯之歷史概觀
第二項 主觀說與客觀說之對立
第三項 我國關於未遂犯規定之檢討
第二節 中止未遂之意義及沿革
第三節 中止未遂之立法例
第一項 不認有中止未遂存在之立法例
第二項 讓中止未遂非未遂罪之立法例
第三項 中間類型之立法例
第一目 中止未遂為不可罰事由之立法例
第二目 中止未遂為刑之減輕或免除事由之立法例
第二章 中止未遂之理論
第一節 刑事政策說
第二節 法律說
第一項 刑罰消滅事由說
第二項 違法性消滅減少說
第三項 責任消滅減少說
第三節 結說認(二元說)
第四節 結語
第三章 中止未遂與障礙未遂
第一節 物質障礙說
第二節 犯意放棄說
第三節 自己意思說
第四節 通常妨害說
第二節 結語
第四章 中止未遂之成立要件
第一節 己著手罪犯行為之實行
第一項 實行之著手
第二項 實行行為之終了時期
第二節 中止行為
第一項 中止行為之真摯性
第二項 結果發生與中止
第三項 給果不發生與中止
第三節 出諸目已意思
第一項 發覺、恐被發與中止
第二項 悔悟與山止未遂
第三項 動機之理倫性與中止
第四項 時之恐懼、驚愕與中止
第五項 未預期之障礙與中止
第四節 犯罪決意之放棄
第五章 與中止未遂不相容之犯罪概念
第一節 過失犯
第二節 加重結果犯
第三節 陰謀犯、預備犯
第四節 純正不作為犯
第六章 中止未遂之處遇
第一項 概說
第二項 加重的未遂與中止
第二節 共犯與中止未遂
第一項 共同正犯之中止
第二項 教唆犯之中止
第三項 從犯之中止
第三節 實質上一罪與中止未遂
第一項 結合犯與中止未遂
第二項 接續犯與中止未遂
第四節 裁判上一罪、間接正犯、繼續犯、常業犯與中止未遂
第一項 牽連犯之中止
第二項 間接正犯之中止
第三項 連繼犯、繼續犯常業犯之中止
第七章 結論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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