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林士傑 Lin, Shih-Chieh |
|---|---|
| 論文名稱: |
職業災害雇主責任與相關保險之研究 A Study on Occupational Accidents, Employer Liability, and Related Insurance |
| 指導教授: | 葉啓洲 |
| 口試委員: |
汪信君
呂彥彬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法學院 -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Master of Laws Program for Excutivies |
| 論文出版年: | 2023 |
| 畢業學年度: | 111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111 |
| 中文關鍵詞: | 職業災害 、職災補償 、職災賠償 、職業災害保險 、職業災害責任保險 、職業災害認定 |
| 外文關鍵詞: | Occupational Hazard, Occupational Hazard Insurance, Occupational Injury Recognition, Employer’s compensation insurance |
| 相關次數: | 點閱:70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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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2021 年4 月30 日公布,2022 年5
月1 日施行,以專法形式整合原有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與勞工保險條例的
職業災害保險,提升各項給付予擴大納保範圍,從職災災前預防、職災補償
到職業災害勞工重建,讓勞工獲得完整保護。
依職安署統計資料,我國2021 年累計職業傷害達50428 人次,其中傷病4792人次,失能2002 人次,死亡503 人次。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基法第59 條明定事業單位雇主對於職災員工須負無過失的補償責任,包括勞工因為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此外,若雇主對於職業災害發生有過失,則除了負責勞工職業災害補償外,雇主須承擔額外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此時,雇主可透過投保雇主意外責任保險與雇主補償責任保險來轉嫁相關風險。雇主意外責任保險之目的,為轉嫁雇主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金得抵充雇主職災民事賠償責任;而雇主補償責任保險之目的,為轉嫁勞基法上雇主職業災害補償責任,當勞保理賠金額不足以抵充雇主於勞基法上補償責任時可抵充職災補償責任,若雇主補償保險理賠金仍有剩餘,亦可作為雇主民事賠償金。
職業安全衛生為企業發展「環境(Environment)」、「社會(Social)」、「公司管理(Governance)」的ESG 經營一大重點,未來企業亦可透過購買雇主責任保險等商業保險協助轉嫁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事故風險,持續精進風險管理措施,提升安全績效指標與企業價值,展現企業能夠永續經營的良好印象。本研究將統整職業傷病鑑定、職業災害爭議審定與雇主補償責任保險、雇主意外責任保險等商業保險於職災相關責任與風險抵充給付解析,協助雇主與企業能更深入了解雇主契約補償責任險對於職災勞工照顧及災害補償的重要性,能讓勞工獲得最完整的保護,減輕雇主負擔,達成勞雇雙贏局面。
The "Labor Occupational Accident Insurance and Protection Act" of our country was promulgated on April 30, 2021 and came into effect on May 1, 2022, marking a historic moment for our occupational accident protection system. The act integrates the occupational accident insurance and the labor protection law for occupational accident workers under a special law, with the aim of expanding the coverage, enhancing benefits, and providing comprehensive protection for workers from pre-disaster prevention to post-disaster reconstruction.
According to statistics from the Ministry of Labor's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there were a total of 50,428 occupational injuries in our country in 2021, including 4,792 cases of illness, 2,002 cases of disability, and 503 deaths. To protect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workers, Article 59 of the Labor Standards Act stipulates the legal compensation responsibility of employers for employees injured in occupational accidents. When a worker suffers death, disability, injury, or illness due to an occupational accident, the employer is obligated to provide compensation.
In addition, our country adopts a dual-track system for occupational accident compensation. If the employer is at fault for the occupational accident, they are liable for additional civil damages compensation. The Labor Standards
Act grants employers the possibility to assume responsibility through both labor insurance occupational accident benefits and commercial insurance benefits. In the current insurance market, employers can transfer risks by
purchasing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and employer's compensation insurance.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is designed for employer's civil compensation responsibility, and the compensation amount can offset the employer's statutory compensation responsibility. Employer's compensation insurance is designed to cover the compensation responsibility under the Labor Standards Act. When the employer fails to purchase labor insurance or the insurance coverage is insufficient to cover the employer's compensation responsibility under the law, employer's compensation insurance can make up for it. If there is still surplus compensation, it can also be used to compensate for the employer's civil compensation responsibility.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is a major focus of the "Environment,""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management for corporate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 companies can also transfe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related accident risks through purchasing commercial insurance such as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continuously improve risk management measures, enhance safety performance indicators, and demonstrate a positive impression of sustainable business operations. This study aims to analyze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occupational injury and illness identification, employer's compensation responsibility insurance,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and other
private insurances related to occupational accidents. It assists employers and businesses in gaining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the importance of employer's contractual compensation insurance in caring for occupational accident workers and providing disaster compensation. This comprehensive protection enables workers to receive complete protection and alleviates the burden on employers, achieving a win-win situation.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2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範圍…………………………………………………………3
第二章 職業災害保險制度發展與職業災害保險立法……………………………5
第一節 我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立法沿革意旨與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制度 …5
第一項 立法沿革與立法意旨 ………………………………………………5
第二項 我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制度 ………………………………………5
第一款 給付制度與給付內容 ………………………………………5
第二款 保險費負擔與費率 …………………………………………6
第二節 國外職業災害保險制度 ………………………………………………6
第三章 國內職業災害現況與雇主職業災害責任相關保險制度…………………9
第一節 我國職業災害現況與認定 ……………………………………………9
第一項 我國職業災害定義與現況……………………………………………9
第二項 職業災害認定與因果關係判斷………………………………………10
第一款 國內職業疾病認定及鑑定程序………………………………10
第二款 職業傷病審查準則……………………………………………11
第三款 職業病認定原則………………………………………………13
第四款 業務遂行性與業務起因性……………………………………14
第五款 相當因果關係…………………………………………………14
第三項 我國職業災害現況與爭議……………………………………………15
第一款 國內常見職災種類 ……………………………………………15
第二款 通勤職災給付 ………………………………………………25
第三款 新興職業病 …………………………………………………33
第四款 不能工作之認定 ………………………………………………36
第五款 勞工的定義與平均工資計算 …………………………………38
第六款 職業災害認定爭議審議 ………………………………………39
第四項 職業災害之雇主責任…………………………………………………40
第一款 雇主之民事責任………………………………………………40
v
第二款 雇主之行政責任………………………………………………44
第三款 雇主之刑事責任………………………………………………45
第五項 勞資爭議調解與仲裁制度……………………………………………45
第二節 現行國內雇主職業災害責任相關保險制度 …………………………46
第一項 責任保險的意義………………………………………………………46
第二項 雇主責任保險與勞工保險及團體傷害保險之比較…………………53
第三項 雇主意外責任保險……………………………………………………55
第四項 雇主補償責任保險……………………………………………………57
第三節 現行國內雇主職業災害責任保險制度實務爭議 ……………………62
第四章 我國法院對雇主職災責任與相關保險理賠判決之探討 ………………69
第一節 職業災害認定與雇主責任 …………………………………………69
第二節 雇主投保商業保險是否可抵充雇主職業災害民事責任 ……………78
第三節 職災勞工與有過失之過失相抵 ………………………………………80
第四節 本文觀點 ……………………………………………………………82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89
參考文獻………………………………………………………………………………………96
附件…………………………………………………………………………………………………101
一、書籍(以下依照姓氏筆劃排列)
1. 江朝國,保險法基礎理論,五版,2009 年。
2. 汪信君、廖世昌,保險法理論與實務,元照出版社,2022 年增修五版,2022 年10 月。
3. 桂裕,保險法,增訂新五版,1992 年。
4. 葉啓洲,保險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修訂七版,2021 年3 月。
5. 葉啓洲,民法總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21 年9 月。
6. 葉啓洲,保險法實例研習,元照,五版,2017 年2 月。
7. 葉啓洲,民法,元照出版社,初版,2021 年9 月。
8. 葉啓洲,保險法判決案例解析(一),元照出版社,二版三刷,2019 年11 月。
9. 葉啓洲,保險法判決案例解析(二),元照出版社,初版二刷,2019 年11 月。
10. 劉宗榮,保險法,四版,2016 年。
二、期刊(以下依照姓氏筆劃排列)
1. 王嘉琪、鄭雅文、王榮德、郭育良,職災補償制度的發展與台灣制度現況,台灣公共衛生雜誌第28卷第1期,2009年2月。
2. 汪信君,論動力車輛事故之侵權責任行為、責任保險與無過失補償;以經濟抑制理論為基礎,台大法學論叢,第39 卷第1 期,2010 年03 月。
3. 呂彥彬,要派單位之職災補償責任及其求償之相關問題-簡評台灣高等法院103 年度勞上易字第5 號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349 期,頁167-180,2018年8月14日。
4. 李玉春,日本勞動災害補償制度給付之研究-兼論對我國推動職災保險專法之啟示,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69期,頁1-50,2020年10月1日。
5. 李志峰,責任保險人違反防禦義務之損害賠償任責任-以美國法律學會的責任保險法整編為核心,萬國法律第243 期,頁56-69,2022年6月。
6. 李志峰,責任保險人抗辯與和解之權利與義務最新趨勢-以美國法律協會之責任保險法整編為核心,月旦法學雜誌第322 期,頁118-130,2022年3月。
7. 李志峰,論責任保險人與多數受害請求權人進行和解的方法與發展,中正財經法學,2013年7月。
8. 李志峰,責任保險人參與和解之性質與參與後之責任,萬國法律第231期,2020 年06月。
9. 林良榮,日本過勞職災之行政認定基準的形成、轉換與法理論爭兼論我國法制建構之現況與學說發展,臺北大學法學論叢第一○七期,2008年01 月11 日。
10. 林良榮,臺灣勞工保險制度之職業災害給付的法制現況與檢討:以傷病給付之「不能工作」認定為例,月旦醫事法報告,第17 期,頁21-39,2018 年3月。
11. 林更盛,論勞動法派遣的幾個問題,月旦民法商雜誌,第34 期,頁81,2011年12月。
12. 林依瑩、鄭雅文、王榮德,職災補償制度之國際比較及台灣制度之改革方向,台灣公共衛生雜誌第28 卷第6期,2009年。
13. 徐婉寧,臺南長者通勤途中吃鹹粥當早餐是日常生活所必需?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50 號判決,於月旦裁判時報第110 期,頁27-34,2021年8 月。
14. 徐婉寧,職場霸凌所致之精神疾病與職業災害以日本職災認定基準最新動向為借鏡,月旦法學雜誌第318 期,2021 年11 月。
15. 徐婉寧,精神疾病與雇主之職業災害補償及民事賠償責任-兼評臺灣板橋地方法院100 年度勞訴字第一號判決,政大法學評論第134 期,頁115-172 頁,2013 年09月。
16. 徐婉寧,論災保法施行後職災補償與職災保險給付間之抵充問題-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90 條第1項為中心,萬國法律第245 期,2022年10 月。
17. 徐婉寧,精神疾病與雇主之職業災害補償及民事賠償責任-兼評臺灣板橋地方法院100 年度勞訴字第一號判決,政大法學評論,第134 期,頁115-172,2013 年09 月。
18. 徐婉寧,民法第487 條之1 之研究-以臺灣實務見解為中心,月旦民商法雜誌第46期,頁52-65,2014 年12 月,
19. 陳柏綸、曾耀寬,我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規劃重點簡介,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季刊,27卷4期,2019 年12 月15 日。
20. 陳宗延、蕭汎如、黃怡翎、鄭雅文,日本的勞災保險制度:對台灣職災保險改革的啟示,台灣衛誌第37卷,第1期,2018 年。
21. 陳俊復,淺談勞工通勤職業傷害之認定,工業安全衛生月刊,第226期,2008年4月。
22. 陳俊元,保前疾病之認定與適用問題—以臺南地方法院103 年保險字第18 號民事判決評釋為中心,靜宜法學第6期,2017 年12 月。
23. 葉啟洲,論健康保險之保前疾病、追溯保險與被保險人之善意-相關實務見解綜合評析,科技法學評論第6 卷第2 期,2009 年10 月15 日。
24. 葉啟洲,與有過失、違反保護法律及因果關係之舉證-最高院九七台上二O 九五,台灣法學雜誌第129期,2009 年6 月。
25. 楊通軒,論職業災害中之通勤災害,臺灣勞動法學會學報,第3 期,頁247-268。2006 年04 月21 日。
26. 鄭津津,通勤災害是否屬勞動基準法之職業災害-評桃園地方法院 110年度勞訴字第50號,月旦裁判時報,第119 期,2022 年5 月,頁44-52。
27. 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各國職災保險制度中預防與重建作法之比較研究,2009 年3 月。
28. In t e r n a t i o n a l L a b o u r O rg a n i z a t i o n (ILO). Ssstrengthening the Role of Employment Injury Schemes to Help Prevent Occupational Accidents and Diseases. Geneva: ILO, 2013.
三、判決
1.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 年勞訴字第36 號。
2. 最高法院100 年台上字第1191 號民事判決。
3. 最高法院95 年台上2542 號民事判決。
4. 最高法院90 年台上字第1055 號民事判決。
5.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110 年勞簡字第108 號民事判決。
6.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 年度再字第35 號判決。
7. 最高法院105 年度台上字第1528 號民事判決。
8. 最高法院95 年度台上字第2692 號民事判決。
9. 最高法院78 年度台上字第1644 號判決。
10.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97 年度桃勞簡字第26 號民事簡易判決。
11. 最高法院108 年度台上字第3227 號判決。
12. 臺灣高等法院105 年度上字第578 號判決。
13. 最高法院95 年度台上字第2820 號民事判決。
14. 最高法院77 年第19 次民事庭決議。
15. 最高法院100 年度上字第97 號判決。
16. 最高法院89 年度台上字第700 號判決。
17. 最高法院85 年度台上字第2738 號判決。
18. 最高行政法院109 年度上字第217 號行政判決。
19. 最高法院95 年度台上字第854 號民事判決。
20. 最高法院109 年度台上字第1906 號民事判決。
21.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102 年度勞上字第2 號民事判決。
22.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08 年度勞上字第85 號。
23.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 年度勞訴字第163 號判決。
24. 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7 年勞訴字第163 號。
25. 臺灣高等法院107 年度原勞上易字第1 號民事判決。
26.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5 度勞訴字第19 號民事判決。
27.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 年度勞訴字第52 號民事判決。
28. 臺灣高等法院 99 年度勞上易字第67 號民事判決。
29. 臺灣高等法院110 年度勞上字第13 號民事判決。
30.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 年度勞訴字第50 號民事判決。
31.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0 年度重勞訴字第5 號民事判決。
32. 臺灣高等法院 100 年度重勞上字第37 號民事判決。
33. 臺灣高等法院107 年度原勞上易字第1 號民事判決。
34. 最高法院95 年度台上字第854 號民事判決。
35.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 年度重勞訴字第6 號判決。
36. 最高法院103 年度台上字第1121 號民事判決。
37.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 年重訴字第295 號判決。
38. 最高行政法院109 年度上字217 號行政判決。
四、碩博士學位論文(以下依照姓氏筆劃排列)
1. 李貞昀,雇主責任保險購買意願之研究,朝陽科技大學碩士論文。2016年02月。
2. 翁國鈞,探討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職業災害降低之關聯性-以職業災害統計指標為依據,元智大學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14 年。
3. 許奎,責任保險法制之現代化-以醫師業務責任保險為中心,東吳大學法律系碩士論文,2016年。
4. 曾翔,職業災害損害賠償事件中勞工與有過失責任之研究-從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出發,中正大學法律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21年。
5. 廖維中,責任保險之研究-以僱主責任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為中心,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13年7月。
6. 鄒文豪,醫師責任保險研究-兼論採行日本醫師會醫師賠償責任保險之可行性,東吳法律系碩士論文,201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