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陳郁如 |
|---|---|
| 論文名稱: |
清乾隆時期刑科題本之研究—以調姦本婦未成致本婦羞忿自盡類型案例為例 |
| 指導教授: | 陳惠馨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
| 論文出版年: | 2005 |
| 畢業學年度: | 93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173 |
| 中文關鍵詞: | 刑科題本 、調姦本婦未成致本婦羞忿自盡類型案例 、北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大清律例 、威逼人致死律例 、援免 、烈婦旌表 、埋葬銀 |
| 相關次數: | 點閱:491 下載:682 |
| 分享至: |
| 查詢本校圖書館目錄 查詢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勘誤回報 |
傳統中國法制史的研究因侷限於資料的不足與匱乏,因此研究者往往得要如傅斯年氏所云:「上窮碧落下黃泉,動手動腳找材料。」但所能研究的主題與對象往往只能侷限在歷代的律文規定與二十五史的〈刑法志〉之中。但隨著近來考古的新發現、傳統中國官方文書檔案的整理與開放以及新型態的資料,如官員的判牘及文人的筆記小說等等。未來的研究者仍舊得要動手動腳找材料,但所擔憂的問題將不再是資料的匱乏,而是將得要擔憂浩如煙海的檔案史料將可能淹沒研究者本身。尤其是數量龐大的「內閣刑科題本」,更將徹底改變研究的型態。是故,在可預見的將來,法制史的研究勢必將進入另一種嶄新的型態,而如何使用〈內閣刑科題本〉這批新型態的檔案史料以進行研究,將是本文所要討論的重心所在。
對「調姦致本婦羞忿自盡類型案件」這類在「刑科題本」中履見不鮮的案件,筆者將以目前閱讀檔案所得之初步想法作為研究之起點,所欲討論之問題主要有三:一、〈威逼人致死律例〉條文規定在「調姦致本婦羞忿自盡類型案件」中的具體實踐;二、旌表制度在「調姦致本婦羞忿自盡案件」中之意義與影響;三、埋葬銀與「調姦致本婦羞忿自盡案件」之關係及其性質研究。
本文共分為五章,第一章為緒論,第二至四章為本論,第五章為結論。第二至四章分別就本文所欲討論之問題討論之。第二章討論之內容主要在於,《大清律》的律本文在乾隆五年定案後,於乾隆年間並沒有再修改過,所變動纂修者僅為例本文的部分。因此,在此條件之下,筆者將著重討論之重點為《大清律例》中的〈威逼人致死〉之例文規定的演變。蓋「調姦致本婦羞忿自盡類型案件」在法律適用的部分,均是以〈威逼人致死〉之律例規定來加以處理。類型案件適用之律例條文之演變,以及類型案件之特點分析,將為本主題的討論重點。第三章所欲討論的內容則可從「調姦致本婦羞忿自盡類型案件」得知,此類型的案件係婦女因受第三人言語調戲或拉姦不成後,因氣忿難耐而自盡者。在此類型的案件中,自盡身亡的婦女,有相當大的比例可以成為朝廷所旌表的烈婦。這種特殊的情況,在「刑科題本」中數量相當驚人。因此在此主題之下,筆者將就旌表對於婦女的影響,以及是否為對婦女的社會控制手段加以論述。第五章則對埋葬銀之性質作出討論,清代在《大清律例》中則改稱「燒埋銀」為「埋葬銀」。如在「戲殺誤殺過失殺傷人條例」規定:「瘋病殺人者,從犯人名下追取埋葬銀二兩四錢二分。」其名稱雖有不同,但其功能與元代之燒埋銀並無明顯差異。如前所述,「調姦本婦致本婦羞忿自盡類型案件」均是以「威逼人致死條例」例文之規定來解決,但在該例文規定中並未見有關在此類案件要給予「埋葬銀」之規定。關於埋葬銀之性質、數量的決定,以及埋葬銀的可能社會意義,將是筆者在本主題之下所欲討論的重點,希冀透過對埋葬銀制度的討論,讓埋葬銀制度的意義及其在傳統中國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能較為清楚。
經由對這些議題的討論,在第五章結論中提出筆者對未來法制史研究的期待。透過「刑科題本」來對傳統中國法制史進行研究,很巧合的發現,雖然傳統中國律例規定不再適用於現代的社會,但其精神仍或多或少的存在現行的法律制度之中,在人們自覺或不自覺的意識中遊走著。透過對「刑科題本」的閱讀,對於了解深深影響過去與現在傳統中國的法律制度,能有更進一步的可能。
過去以來史學界的研究,已經證明傳統中國或許沒有如西方的民法規範體系,但是國家的審判系統中,尤其是縣的審判系統,也處理西方法律制度中屬於民法範疇的事務。未來,使用清代中央與地方司法審判檔案研究清朝的法律體制,可以讓研究者在觀難傳統中國的法律制度時,較能超越過去百年來的一些偏見,呈現中國傳統法制的原貌。透過「刑科題本」這份珍貴的司法審判資料,對於了解清代的法律社會有很大的助益,但由於「刑科題本」的數量太過龐大,因此以個別個人來研究「刑科題本」,往往只能見樹不能見林。是以希望在未來有更多的研究者能對「刑科題本」產生興趣,透過更多研究者的參與研究,讓「刑科題本」更被重視,甚至在未來有跨領域、跨學科的共同研究出現的可能。
第一章 緒 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2
第二節 問題的提出……………………………………………………7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取材範圍…………………………………………11
第二章 《大清律例》條文規定變遷與在「調姦未成致本婦羞忿自盡類型案件」的具體實踐………………………………………………………………16
第一節 《大清律例》條文規定的變遷…………………………………17
第二節 「調姦致本婦羞忿自盡類型案件」的特性分析………………32
第三節 「威逼人致死律例」在類型案件中之適用……………………68
第四節 其他律例在類型案件中之適用………………………………89
第三章 刑科題本中的烈婦旌表…………………………………………………95
第一節 文獻回顧………………………………………………………96
第二節 清以前旌表制度的源流演變…………………………………100
第三節 清初至乾隆時官方對於旌表烈婦之態度……………………114
第四章 埋葬銀性質之研究………………………………………………………128
第一節 乾隆時期的社會狀態………………………………………129
第二節 埋葬銀制度的歷史淵源與適用………………………………134
第三節 埋葬銀的性質與功能…………………………………………146
第五章 結論………………………………………………………………………148
附錄…………………………………………………………………………………154
參考書目……………………………………………………………………………167
﹙一﹚檔案資料
1、內閣刑科題本—婚姻姦情案件
2、北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輯,《清內閣題本—刑科一“命案.婚姻姦情”專題目錄﹙第一冊﹚》。
3、四川省檔案館編,《清代乾嘉道巴縣檔案選編》﹙成都:四川大學,1989-1996﹚。
4、賴惠敏主編,《清代婦女史料選輯—法律篇•上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9年5月﹚。
﹙二﹚官書典籍
1、﹙明﹚李東陽等著,《大明會典》﹙台北:東南書報,1963﹚。
2、﹙清﹚覺羅勒德洪,《大清高宗純﹙乾隆﹚皇帝實錄﹙一﹚—自雍正十三年八月至乾隆二年三月下》﹙台北:華聯,1964年10月﹚。
3、秦仲龢譯,《英使謁見乾隆記實》﹙台北:文海,1966年10月﹚。
4、《刑案匯覽初編》﹙台北:成文,1968﹚。
5、(清)沈家本,《寄簃文存﹙下冊﹚》﹙台北:商務印書館,1976﹚。
6、﹙清﹚薛允升著;黃靜嘉編校,《讀例存疑重刊本》﹙台北:成文,1979﹚。
7、《大清會典事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
8、﹙清﹚浪墨仙人,《百煉真海烈婦傳》﹙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9、﹙清﹚吳壇著;馬建石、楊育裳主編,《大清律例通考校注》﹙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
10、﹙清﹚孫承澤;王劍英點校,《春明夢餘錄》﹙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2﹚。
11、張榮錚、劉永強、金懋初點校,《大清律例》﹙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3月初版一刷﹚。
12、﹙清﹚祝慶祺,《刑案匯覽》﹙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13、郭成偉、田濤點校整理,《明清公牘秘本》﹙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1月初版一刷﹚。
14、懷效鋒點校,《大明律》﹙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9月初版一刷﹚。
15、田濤、鄭秦點校,《大清律例》﹙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9月初版一刷﹚。
16、郭成偉點校,《大元通制條格》﹙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初版一刷﹚。
17、﹙清﹚沈之奇撰;懷效鋒、李俊點校,《大清律輯註﹙上﹚》﹙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初版一刷﹚。
18、﹙清﹚沈之奇撰;懷效鋒、李俊點校,《大清律輯註﹙下﹚》﹙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初版一刷﹚。
19、﹙明﹚雷夢麟;懷效鋒、李俊點校,《讀律瑣言》﹙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20、﹙清﹚王明德撰;何勤華、程維榮、張伯元、洪丕謨點校,《讀律佩觿》﹙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初版一刷﹚。
21、陳全倫、華可娟、呂曉東主編,《徐公讞詞—清代名吏徐士林判案手記》﹙山東:齊魯書社,2001﹚。
22、﹙明﹚顏俊彥著,《盟水齋存牘》﹙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
23、﹙清﹚祝慶祺、鮑書芸;潘文舫、何維楷編,《刑案匯覽三編﹙一﹚》﹙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
24、﹙清﹚祝慶祺、鮑書芸;潘文舫、何維楷編,《刑案匯覽三編﹙二﹚》﹙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
25、﹙清﹚祝慶祺、鮑書芸;潘文舫、何維楷編,《刑案匯覽三編﹙三﹚》﹙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
26、﹙清﹚祝慶祺、鮑書芸;潘文舫、何維楷編,《刑案匯覽三編﹙四﹚》﹙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
﹙三﹚專書
1、王伯琦,《近代法律思潮與中國固有文化》(台北:法務通訊雜誌社,1956)。
2、陳昭南,《雍正乾隆年間的銀錢比價變動》﹙台北:商務印書館,1966﹚。
3、Robinson, James Harvey,《新史學》﹙台北:正文出版社,1969﹚。
4、莊吉發,《清代奏摺制度》﹙台北:國立故宮博院,1979年9月初版﹚。
5、那思陸,《清代州縣衙門審判制度》﹙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2﹚。
6、張偉仁輯著,《清代法制研究—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現存清內閣大庫原藏清代法制檔案選輯附註及相關之論述輯一—盜案之初步處理及疎防文武之參劾—冊一》﹙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83﹚。
7、張偉仁輯著,《清代法制研究—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現存清內閣大庫原藏清代法制檔案選輯附註及相關之論述輯一—盜案之初步處理及疎防文武之參劾—冊二》﹙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83﹚。
8、張偉仁輯著,《清代法制研究—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現存清內閣大庫原藏清代法制檔案選輯附註及相關之論述輯一—盜案之初步處理及疎防文武之參劾—冊三》﹙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83﹚。
9、郭蘊靜,《清代經濟史簡編1644—1840》﹙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
10、胡如遠,《中國貨幣史》﹙台中:逢甲書局,1987﹚。
11、許冠三,《新史學九十年一九○○》﹙香港:中文大學,1987-1988﹚。
12、雷榮廣、姚樂野,《清代文書綱要》﹙四川:四川大學出版社,1990﹚。
13、戴炎輝,《中國法制史》(台北:三民,1991)。
14、吳量愷,《清代經濟史研究》﹙武昌:華中師範大學,1991﹚。
15、葉顯恩,《清代區域社會經濟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92﹚。
16、張晉藩,《中國法制史》﹙台北:五南,1992﹚。
17、那思陸,《清代中央司法審判制度》﹙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2﹚。
18、姜守鵬,《明清社會經濟結構》﹙吉林:東北師範大學出版社,1992﹚。
19、馮爾康,《清史史料學》﹙台北:商務,1993﹚。
20、趙鳳喈,《中國婦女在法律上之地位》(台北:稻鄉出版社,1993)。
21、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台北:里仁,1994年10月初版三刷)。
22、嚴耕望,《治史答問》﹙台北:商務印書館,1995﹚。
23、﹙美﹚D. 布迪、C. 莫里斯著;朱勇譯,《中華帝國的法律》﹙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5﹚。
24、嚴耕望,《治史經驗談》﹙台北:商務印書館,1996﹚。
25、《新史學五大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1996﹚。
26、﹙日﹚岸本美緒,《清代中國物價變動研究》﹙東京:研文,1997﹚。
27、﹙日﹚滋賀秀三等著,《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28、林山田,《刑法通論.上冊》﹙台北:台大法律系,1998﹚。
29、林山田,《刑法通論.下冊》﹙台北:台大法律系,1998﹚。
30、﹙德﹚Karl Larenz 著,陳愛娥譯《法學方法論》﹙台北:五南,1999年7月二刷﹚。
31、黃源盛,《中國傳統法制與思想》(台北:五南,1998)。
32、何勤華,《中國法學史﹙第二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33、郭松義,《倫理與生活—清代的婚姻生活》﹙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
34、王躍生,《十八世紀中國婚姻家庭研究—建立在1781-1971年個案基礎上的分析》﹙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35、方行、經君健、魏金玉主編,《中國經濟通史—清代經濟卷﹙上﹚》﹙北京:經濟日報出版社,2000﹚。
36、方行、經君健、魏金玉主編,《中國經濟通史—清代經濟卷﹙下﹚》﹙北京:經濟日報出版社,2000﹚。
37、﹙美﹚Sommer Matthew Harvey,“Sex, Law 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Stanford,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
38、張仁善《禮、法、社會:清代法律轉型與社會變遷》﹙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1﹚。
39、蘇亦工,《明清律典與條例》﹙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
40、張曉蓓,《清代婚姻制度研究》﹙成都:四川大學,2001﹚。
41、曹樹基著,《中國人口史.第五卷:清時期》﹙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1﹚。
42、馮爾康、常建華,《清人社會生活》﹙瀋陽:瀋陽出版社,2001﹚。
43、黃宗智,《清代的法律、社會與文化:民法的表達與實踐》﹙上海:上海書店,2001年8月初版一刷﹚。
44、朱勇,《中華法律的艱辛歷程》﹙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
45、那思陸,《明代中央司法審判制度》﹙台北:正典,2002﹚。
46、李孝悌,《戀戀紅塵:中國的城市、欲望與生活》﹙台北:一方出版社,2002﹚。
47、張研,《清代經濟簡史》﹙台北:雲龍出版社,2002﹚。
48、(日)滋賀秀三著;張建國、李力譯,《中國家族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49、﹙美﹚唐.布萊克著;郭星華等譯,《社會學視野中的司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50、﹙日﹚織田萬撰;李秀清、王沛點校,《清國行政法》﹙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
51、﹙美﹚白凱,《中國的婦女與財產︰960-1949》﹙上海:上海書店,2003年2月初版一刷﹚。
52、杜維運,《史學方法論》(台北:三民,2003)。
53、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54、楊念群等,《新史學多學科對話的圖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2003﹚。
55、黃宗智,《清代與民國的比較:法典、習俗與司法實踐》﹙上海:上海書店,2003年2月初版一刷﹚。
56、王業鍵,《清代經濟史論文集》﹙台北:稻鄉出版社,2003﹚。
57、王躍生,《清代中期婚姻沖突透析》﹙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
58、王志強,《法律多元視角下的清代國家法》﹙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
59、費成康主編,《中國的家族法規》﹙上海: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
60、何勤華,《法律文化史譚》﹙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
﹙四﹚學位論文
1、柯勝義,《從法史學觀點論我國刑法之通姦罪》﹙台北:國防管理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4年6月﹚。
2、安碧蓮,《明代婦女貞節觀之強化與實踐》(台北:文化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1995)。
3、費絲言,《從典範到規範—從明代貞節烈女的辨識與流傳看貞節觀念的嚴格化》﹙台北:台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7年﹚。
4、衣若蘭,《從「三姑六婆」看明代婦女與社會》(台北:師範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件,1997)。
5、陳莉婷,《宋代家訊之女子教育觀研究》﹙台北:師範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
6、李清瑞,《乾隆年間四川拐賣婦人案件的社會分析—以巴縣檔案為中心的研究﹙1752-1795﹚》﹙台北:政治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年7月﹚。
7、張孟珠,《清代貞節的實踐及其困境》﹙嘉義:中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2002﹚。
8、李君琳,《從階層身分、教育、貞節觀看唐代婦女地位問題》﹙嘉義:中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
9、王琰玲,《明清公案小說研究》﹙台北:文化大學中文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
10、林懷慈,《情慾與社會秩序—從刑科題本看清代婦女的抉擇》﹙台北:東吳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11、朱曉娟,《程朱學派與宋代婦女貞節觀之研究》﹙台北:政治大學國文教學碩士學位班,2004﹚。
﹙五﹚期刊論文
1、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明清檔案論文選編》﹙北京:檔案出版社,1985﹚。
2、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明清檔案與歷史研究—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六十周年紀念論文集•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88﹚。
3、董家遵,〈歷代婦女節烈的統計〉,《中國婦女史論集》﹙台北:稻鄉出版社,1988﹚,頁111-117。
4、﹙日﹚島田正田撰;劉俊文主編,姚榮濤、徐世虹譯〈清律之成立﹙節譯﹚〉,《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八卷 法律制度》﹙北京:中華書局,1993﹚,頁461-521。
5、林麗月,〈從《杜騙新書》看晚明婦女生活的測面〉,《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第3期,1995年8月,頁3-20。
6、周婉窈,〈清代桐城學者與婦女的極端道德行為〉,《中國婦女史論集 四集》﹙台北:稻鄉出版社,1995﹚,頁185-252。
7、賴惠敏、徐思泠,〈情慾與刑罰:清前期犯姦案件的歷史解讀﹙1644-1795﹚〉,《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第6期,1998年8月,頁31-73。
8、顧真,〈清代節烈女子的精神世界〉,《歷史月刊》,135卷,1999年4月,頁44-51。
9、張彬村,〈明清時期寡婦守節的風氣—理性選擇﹙rational choice﹚的問題〉,《新史學》,10卷2期,1999年6月,頁29-76。
10、賴惠敏,〈檔案介紹:清代(內閣題本刑科婚姻命案類)〉《近代中國婦女研究》第七期,1999年8月。
11、陳志龍,〈女性解放的法律絆腳石—論刑法第二二六條地二項強姦被害婦女羞忿自殺罪之性質〉,《月旦法學》,59卷,2000年4月,頁32-50。
12、邱澎生,〈真相大白?明清刑案中的法律推理〉《讓證據說話──中國篇》﹙台北:麥田,2001﹚,頁135-200。
13、馬孟晶,〈烈女•才女•織女—女性生活的文化圖象〉,《故宮文物月刊》,21卷2期,2003年5月,頁4-23。
14、王幸華,〈貞、烈、節、賢—台灣方志中列女形象的探討與再思〉,《中臺學報:人文社會卷》,14卷,2003年5月。
15、陳惠馨,〈法律史研究方法—從戴炎輝教授相關研究談起〉2003年11月29日發表於「法史學的傳承、方法與趨向——戴炎輝先生九五冥誕紀念國際學術研討會」。
16、陳惠馨,〈重建清朝的法律帝國:從清代內閣刑科題本刑科婚姻姦情檔案談起—以依強姦未成或但經調戲本婦羞忿自盡案為例〉,《法制史研究》,第五期,2004年6月,頁123-187。
﹙六﹚其他
1、武樹臣主編,《中國傳統法律文化辭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2、中央研究院電子漢籍全文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