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崔榮杓 |
|---|---|
| 論文名稱: |
中、韓兩國中央教育行政制度的比較研究 |
| 指導教授: |
蔡保田
劉興漢 |
| 學位類別: |
博士
Doctor |
| 系所名稱: |
教育學院 - 教育學系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
| 論文出版年: | 1985 |
| 畢業學年度: | 73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346 |
| 相關次數: | 點閱:178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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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為百年大計,其績效之優劣繫於教育行政的良窮。欲瞭解自己,應與別人作比較。因此,本研究採中、韓兩國中央教育行政制度作比較分析,以發現兩國制度的特徵,並提供改進的可行途徑參考。
本研究欲解決以下四個研究問題:
一 探討中央教育行政制度所依據的理論
二 分析中韓兩國中央教育行政制度的演變
三 比較現行中韓兩國中央教育行政制度
四 提供改進兩國中央教育行政制度的可行途徑
為尋求上述問題之答案,以文獻法與比較法為主,來處理有關資料,歸納作結論。
依據本研究發現;教育行政制度是為達成教育目的而設的行政制度,在其性質上兼具手段與補助功能。且行政制度,以組織論為解釋的基礎,同樣可以用以描述、解釋、及分析教育行政制度。因此,除了其組織的靜態結構以外,尚須包括其動態及生態各方面,才能明確瞭解其全貌。
就中、韓兩國中央教育行政制度之比較分析發現:中華民國中央教育行政制度,根據五權分立,在行政院下設教育部,並以法律為其修正組織的直接根據。在靜態結構方面,採級職綜合式組織,依業務性質劃分四個層級(即領導層級、一級主管層級、二級主管層級、及實作層級)與二個方面(幕僚單位與業務單位),並特在一、二級單位間設置專門委員補助首長處理調查研究工作。在動態運作方面,以各單位對其專責事項自行決策為原則,同時妥善配合專門委員工作及審議過程,並以專統式溝通、組織層級及開會等協調方式為主,以臨時編組為輔。在生態成長方面,以維持組織穩定為主,以適應環境為輔。可見其制度較符合保障人民權益,並使國家維持穩定中謀求發展的國家教育行政模式。
大韓民國中央教育行政制度,根據三權分立,在行政府下設文教部,並以命令為其修正組織的根據。若尋求與中華民國的不同點,是未設專門委員及臨時任務編組。但特別設有屬於幕僚單位的擔當官,統籌行政工作,並以審查分析制度作溝通協調,決策一般及政策性案件等,其功能頗大。因此,易引起與業務單位間的衝突。此外,隨時修正其組織,以因應環境需要,忽略組織穩定。可見其制度較符合於急需改進許多教育問題的組織系統,可說講求行政效率的國家教育行政模式。
最後,提出幾點建議,以供參考。
一 中華民國方面 (一)宜透過行政院的關係,密切配合考試院與教育部間的人事行政工作。(二)教育部組織宜直接根據命令,以便有效適應。(三)宜配合放射連串式組織,並加強適應環境的組織形態。(四)業務及幕僚單位應予調整,以有效處理其工作;裁併國民與中華教育司;專設師範、學校建築及設備、特殊服務單位等專責單位;裁併行政管理單位;專設工作整合及協調的單位和整體性教育審議機構。(五)宜建立合理的教育行政決策模式。(六)應建立權變溝通綱及協調途徑。(七)應加強科技資訊系統及研究功能。
二 大韓民國方面 (一)應加強監查院的功能,並撤銷國會所具有的彈劾權。(二)宜以目前的組織法為本,以制定組織規程做為其細節性組織根據,以由穩定中謀求發展。(三)應配合放射連串式及權變組織形態。(四)業務單位與幕僚單位應予調整:合併單位依其性質予以分設;專設人事單位;專設資訊單位並配合研究機關運作;撤銷或合併無運用績效的委員會等。(五)應配合民主限制的觀點建立教育行政決策模式。(六)應建立專業人員和行政人員間衝突時的解決或協調系統等。
三 本研究未來方向上建議 本研究採用的變因仍不夠多,且不夠深,故進一步研究,應向小題目方向更深入比較研究,並以組織行為及非正式組織方面為研究對象。
本研究共分六章十七節:第一章緒論,闡述研究動機、目的、方法、範圍、及名詞的詮釋。第二章探討有關文獻,做為本研究所依據的理論。第三章探討兩國中央教育行政制度的演進,第四章探討兩國現行中央教育行政制度的比較。第五章檢討兩國制度的得失。第六章作結論,並提出改進之可行途徑,以供參考。
封面頁
論文摘要
目錄
圖目錄
表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二節 研究之方法
第三節 研究之範圍及限制
第四節 專有名詞之詮釋
第二章 有關研究文獻之探討
第一節 教育行政制度的性質及其組織的功能
一、教育行政制度的性質
二、教育行政組織的功能
第二節 組織理論在教育行政上的應用
一、組織科學與教育行政的關係
二、組織理論演進在教育行政制度上的啟示
第三節 世界主要國家的中央教育行政制度之物質
一、教育行政類型上
二、中央教育行政組織上
三、中央教育行政職權上
第三章 中、韓兩國中央教育行政制度的演變
第一節 歷史背景
第二節 中央教育行政制度的演變
第四章 中、韓兩國現行中央教育行政制度的比較
第一節 憲法及有關中央教育行政政府機構的比較
一、憲法在中央教育行政上的職權及功能
二、中央政府在中央教育行政上的職權及功能
第二節 中央教育行政機構(教育部與文教部)之比較
一、組織及職權的來源
二、組織的比較
(一)組織的靜態結構
(二)組織的動態運作
(三)組織的生態成長
三、職權的比較
(一)職權的範圍
(二)職權的內容
第五章 中、韓兩國中央教育行政制度的檢討
第一節 憲法及中央政府與中央教育行政的關係
第二節 法規來源問題
第三節 組織與職權問題
第六章 結論及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第二節 建議
第三節 本研究未來之方向
參考書目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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