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林南薰 Lin, Nan Xun |
|---|---|
| 論文名稱: |
配偶繼承權之研究 |
| 指導教授: |
林秀雄
Lin, Xiu Xiong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
| 論文出版年: | 1994 |
| 畢業學年度: | 82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214 |
| 相關次數: | 點閱:314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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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保護生存配偶(特別是寡妻)之世界潮流,各國之法制對於生存配偶之財產上地位,均有優惠之規定,而有關生存配偶財產地位之制度,不外乎配偶繼承權與夫妻財產制之規定;在我國民法上,此二制度雖亦有保護生存配偶、追求男女平等之色彩,但仍有所缺失。為探究進一步保障生存配偶權益之方法,本文特針對民法上配偶繼承權之主要規定及其相關問題,加以分析檢討,並輔以與之密切相關之夫妻財產制清算規定,期能對生存配偶之財產法上地位提出些許修法上之建議。
本文計約九萬餘言,共分六章,茲將各章之要旨簡述如下:
第一章:緒論。本章首就生存配偶繼承權產生之社會背景做一概括性說明,並強調配偶繼承權存在之重要性,且跨入夫妻財產法之領域,藉以尋求保障生存配偶之完善制度,此為本文研究之動機、目的與範圍;而後則就本文所使用之研究方法,予以介紹說明。
第二章:配偶繼承權之歷史發展。為深入探討配偶繼承權制度之利弊,不可不追溯其歷史發展之軌跡,本章即就歐西諸國所根源之羅馬法、日耳曼法論始,並對日本法及我國法之配偶繼承權沿革予以介紹、探討。
第三章:配偶繼承權之根據與性質。本章首先說明配偶繼承權與血親繼承權之差別,再就配偶繼承權之存在根據(主要為生產貢獻與生活保障)予以論述。其次,對於配偶繼承權之性質,比較法上有所有權主義、用益權主義之差異,本文先就各國立法例予以介紹,最後提出一小結。
第四章:配偶繼承權之要件與內容。本章係對我國民法上有關配偶繼承權之規定,綜合國內學說、實務之見解,並參考德、日等外國立法例,為一全面性之分析檢討。亦即,首先介紹為配偶繼承人之要件,並著重於合法配偶繼承人範圍之界定;其次,簡介配偶繼承人之繼承順序,且深入討論配偶法定應繼分之規定,對其比例、數額為一立法上之檢討,並就拋棄繼承、重婚對配偶應繼分之影響予以論述,藉以支持固定、提升配偶應繼分比例之想法,最後並觸及配偶之特留分、代位繼承權,以為本章之結束。
第五章:配偶繼承權與夫妻財產制之關連。由配偶繼承權之歷史發展及夫妻共同體之性質觀之,可知夫妻財產制之清算與配偶繼承權有著極密切之關係,本章首先舉出若干外國立法例,以為二者相關之佐證,次就我國法定聯合財產制因配偶一方死亡而生之清算問題,即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加以分析檢討,並進而針對配偶繼承權與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關係,討論其是否有雙重評價之虞,最後舉一實例說明二者之關係,並以瑞士立法例為藍本,做為本章之結論。
第六章:結論。就本論文中所涉及之問題,為一扼要之回顧,並綜合各章之研究心得、參酌外國立法例,對配偶法定應繼分之現行規定,提出有待檢討改進之處。最後並提出本文所未論及之社會法上生存配偶保障制度,以之為全文之結論,期以完善保障生存配偶之權益,並更加健全本論文之架構。
謝誌
論文提要
目錄-----I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1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3
本章註解-----5
第二章 配偶繼承權之歷史發展-----7
第一節 緒言-----7
第二節 羅馬法-----9
第一項 配偶之繼承法上地位-----9
第二項 配偶繼承權與夫妻財產制之關係-----12
第三項 小結-----13
第三節 日耳曼法-----14
第一項 配偶之繼承法上地位-----14
第二項 配偶繼承權與夫妻財產制之關係-----15
第三項 小結-----16
第四節 日本法-----17
第一項 律令時代-----17
第二項 武士時代-----18
第三項 舊法時期-----19
第四項 現行民法制定時期-----20
第五項 小結-----22
第五節 我國法-----23
第一項 民法施行前-----23
第二項 民法制定時期-----25
第三項 小結-----26
本章註解-----28
第三章 配偶繼承權之根據與性質-----43
第一節 配偶繼承權之根據-----43
第一項 繼承根據之概說-----43
第二項 配偶繼承權之根據-----45
第二節 配偶繼承權之性質-----50
第一項 緒言-----50
第二項 用益權主義與所有權主義之爭論-----51
第三項 各國立法例-----53
一、採用所有權主義之立法-----53
二、採用用益權主義之立法-----56
三、併用所有權主義與用益權主義之立法-----58
第四項 小結-----58
本章註解-----59
第四章 配偶繼承權之要件與內容-----65
第一節 配偶繼承權之要件-----65
第一項 緒言-----65
第二項 配偶繼承人之範圍-----66
一、「配偶」者,乃為有合法婚姻之夫妻-----67
二、婚姻有無效或得撤銷事由時之配偶繼承權-----74
三、離婚訴訟繫屬中之配偶繼承權-----83
四、生存配偶再婚時之配偶繼承權-----86
第三項 小結-----87
第二節 配偶繼承權之內容-----89
第一項 緒言-----89
第二項 配偶繼承人之繼承順序-----89
一、外國立法例-----90
二、我國之規定-----92
三、小結-----92
第三項 配偶繼承人之法定應繼分-----93
一、概說-----93
二、配偶法定應繼分之規定-----94
(一)、外國立法例-----95
(二)、我國之規定-----100
(三)、立法論之檢討-----105
1、生存配偶應繼分應為固定的-----105
2、生存配偶應繼分之比例應提升-----107
3、小結-----108
三、拋棄繼承對配偶法定應繼分之影響-----109
(一)、緒言-----109
(二)、日本之規定-----110
(三)、我國之規定-----112
(四)、小結-----117
四、重婚對配偶法定應繼分之影響-----119
(一)、緒言-----119
(二)、外國立法例-----119
(三)、我國之規定-----120
第四項 配偶之特留分-----122
一、概說-----122
二、配偶之為特留分權利人-----122
(一)、外國立法例-----122
(二)、我國之規定-----124
三、配偶之特留分數額-----124
(一)、外國立法例-----124
(二)、我國之規定-----126
第五項 小結-----128
本章註解-----130
第五章 配偶繼承權與夫妻財產制之關連-----149
第一節 緒言-----149
第二節 外國立法例-----150
第一項 德國-----150
第二項 法國-----153
第三項 瑞士-----154
第四項 日本-----155
第五項 中共-----157
第三節 我國之規定(以法定夫妻財產制為主)-----159
第一項 聯合財產制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159
一、立法目的-----159
二、剩餘分配之意義-----160
三、立法論之檢討-----160
第二項 聯合財產制與配偶繼承權之關連-----161
一、概說-----161
二、檢討-----162
第四節 小結-----164
本章註解-----170
第六章 結論-----175
本章註解-----182
參考文獻-----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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