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管高岳 |
|---|---|
| 論文名稱: |
經濟犯的違法意識之研究 |
| 指導教授: | 蔡墩銘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
| 論文出版年: | 1978 |
| 畢業學年度: | 66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263 |
| 相關次數: | 點閱:141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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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盧溝橋事變的爆發,使我國由平時而進入戰時狀態,政府為期能徹底動員國家的工業力量與人力、物質、資金及交通運輸各方面資源,發揮國民的總體戰力以獲得對日抗戰的最後勝利,陸續制頒「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國家總動員法」等經濟統制法規實施統制經濟,戰後由於共匪全面叛亂,我國迄今仍處於動員戡亂的非常時期,故此等經濟統制法規仍有其存在的重要性,而為確保經濟法令的有效遂行,對於違反此等經濟法令的行為每設有刑事制裁的處罰規定,遂形成所謂「經濟刑法」的特別刑法領域,違反經濟刑法而受刑事處罰的犯罪行為即為「經濟犯」。
關於違法性錯誤或違法意識的問題,本為刑法理論上的重要問題之一,自古即為許多學者所討論,其理論構造亦至為紛歧,迄今日仍無定論。尤其在經濟刑法的領域中,由於經濟犯的性質與一般犯罪不同,故經濟犯的違法意識亦與一般犯罪有顯著的差異。為期能正確的運用經濟刑法並有效的遂行經濟政策,以發揮總體的經濟戰力完成反攻復國的神聖使命,有對於違法意識與經濟犯的故意及刑事責任之關係加以探討的必要。筆者有感於乃著手研究。
本論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緒論。內分三節:
第一節:近代市民社會與經濟法之生成。從近代社會的變遷,對於近代市民法的內在矛盾及經濟法的發生背景加以敘述。
第二節:經濟法之意義及特質。由於經濟犯係違反經濟法規而被科處刑罰制裁的犯罪行為,故為能確實的把握經濟犯的概念及其特質,首先必須對於經濟法的概念及特質加以說明。然關於經濟法的概念,在各國學說上見解不一,故以比較法的方法,對於各國的經濟法學說加以觀察,以確定經濟法的意義,進而探討經濟法的特質。
第三節:經濟犯之意義及特質。就學者間關於經濟犯所下的定義略加說明,而提出本文所謂「經濟犯」的定義,並說明經濟犯與一般犯罪的特異性。
第二章經濟犯之性質。內分二節:
第一節:刑事犯與行政犯之概念。關於犯罪的分類,有所謂刑事犯與行政犯之分,然其區分標準則學說上見解不一。為期能確定經濟犯的性質,究屬於刑事犯或行政犯,首須確立刑事犯與行政犯的概念及其區分標準。故在本節對於刑事犯與行政犯的概念,依學說的演進加以史的觀察,而獲致以倫理為區別標準的結論。
第二節:經濟犯之行政犯性質。從近代市民社會生活秩序的變遷,與我國經濟法規的實施過程,說明在我國今日的倫理觀念中,經濟犯並非當然的犯罪係由於經濟刑法的頒行始成為犯罪者,應屬於行政犯的範疇。
第三章違法性意識理論之構造。內分三節:
第一節:違法性意識理論之歷史發展。就違法性意識理論從羅馬法以來至今日在各個時代的發展,加以史的觀察,俾能有助於吾人對於違法意識問題的認識,而獲致合理的結論。
第二節:違法性意識理論之比較觀察。對於各國學說及判例關於違法意識問題的處理,及各國刑法修正草案中對該問題的規定加以比較觀察,以供吾人作為理論上探討及實務上適用的參考。
第三節:責任說之理論構造及其檢討。對於責任說的理論構造加以說明,並檢討該理論之得失。
第四章經濟犯之刑事責任與違法意識之關係。內分二節:
第一節:學說與判例之見解及批判。關於經濟犯的違法意識與故意及刑事責任的關係,學說上意見紛歧。本節首先就各種學說加以說明,並一一檢討其得失。
第二節:個人之見解。基於前節的檢討,個人認為關於違法意識問題的解決,以責任說為當。在本節就刑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加以分析,以確定在解釋論上有無採取責任說的可能性。進而從責任說的觀點,對於經濟犯的違法意識及意識可能性與其故意及刑事責任的關係加以敘述。
第五章結論。綜合前述研究的結果,從解釋論及方法論上提出個人的見解,俾為司法及立法上的參考。
本論文所討論的問題,由於國內資料有限,加以筆者初嚐寫作疏漏之處在所難免,容得繼續研究隨時改正,並計劃再就經濟刑法中有關委任立法與罪刑法定主義,法人的犯罪能力,事實錯誤與故意的內容及共犯等問題陸續加以研究,完成經濟刑法的體系。
封面頁
論文摘要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近代市民社會與經濟法之生成
壹、自由資本主義與市民法
貳、從自由資本主義到獨占資本主義
參、經濟法之生成
第二節 經濟法之意義及特質
壹、經濟法之意義
貳、經濟法之特質
第三節 經濟犯之意義及特質
壹、經濟犯之意義
貳、經濟犯之特質
第二章 經濟犯之性質
第一節 刑事犯與行政犯之概念
壹、學說之概觀
貳、我國之學說
第二節 經濟犯之行政犯性質
壹、社會生活秩序在現代之變遷
貳、經濟犯為行政犯
第三章 違法性意識理論之構造
第一節 違法性意識理論之歷史發展
壹、十九世紀以前之理論構造
貳、十九世紀初期之構造
參、黑格爾絕對主義之理論構造
肆、自由主義思想下之理論構造
伍、俾斯麥保守主義下之理論構造
陸、規範責任論之發展趨勢
柒、賓丁派之理論構造
捌、義務違反性意識必要說之理論構造
玖、義務違反性意識可能說之理論構造
拾、可能性說之檢討與責任說之展開
第二節 違法性意識理論之比較觀察
壹、英美法
貳、法國法
參、德國法
肆、日本法
伍、瑞士法
陸、我國法
第三節 責任說之理論構造及共檢討
壹、責任說之理論構造
貳、現任說之檢討
第四章 經濟犯之刑事責任與違法意識之關係
第一節 學說與判例之見解入批判
壹、學說與判例概觀
貳、學說與判例之批判
第二節 個人之見解
壹、責任說與刑法第十六條
貳、經濟犯之違法性意識與意識可能性
第五章 結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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