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徐士堯 Xu, Shi Yao |
|---|---|
| 論文名稱: |
以區段徵收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研究 |
| 指導教授: |
顏愛靜
Yan, Ai Jing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社會科學學院 - 地政學系 Department of Land Economics |
| 論文出版年: | 1995 |
| 畢業學年度: | 83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153 |
| 相關次數: | 點閱:221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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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台灣地區經濟快速發展,政府為因應及促進經濟持續發展,亦擬定各項大型公共建設計畫,因而需要大三土地以應所需,但由於財產權意識之高漲、地價的大幅上漲以及土地徵收的缺失,各項大型公共建設計畫均面臨用地取得困難的問題。故欲順利推動建設,首先須解決用地取得問題。我國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取得,以往多採取一般徵收辦理,而政府雖有以區段徵收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構想,但自民國七十五年[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公布後,迄今,尚未有以區段徵收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案例,這是否表示現行區段徵收不適合用於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取得?因此究竟能否實施區段徵收以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有必要加以評估,並探討其問題癥結,尋求解決的途徑,此即為本文之要旨。
茲將本文之主要內容扼要說明如下:
第壹章 緒論:首先揭櫫本文之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其次界定研究範圍、陳述研究方法,並定義何謂「區段徵收」、「大型公共建設用地」等,再給製研究流程圖,以闡明本研究之理念與進行程序。
第貳章 理論基礎與文獻回顧:本文之理論基礎,將分為二部分探討之:一篇區段徵收基本理念之探討,本文將就其意義、性質及法制演進上予以探討分析。另一篇區段徵收作為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的手段,在理論上其實施的條件為何?在文獻回顧方面,亦分為兩部分探討之,一為大型公共建設用地取得之相關文獻,分就各種用地取得方式探討之;次為區段徵收之相關文獻,就法令、內容與功能等方面分述之,以作為本文研究之基礎。
第參章 以區段徵收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現況與問題;首先就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特性作一概括性之描述,以說明大型公共建設用地取得之問題癥結,進一步探討以區段徵收作為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手段,其功能為何。其次,檢討以區段徵收作為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相關法令,分就法源依據、徵收後土地之分配處理、補償方式及作業程序等方面探討之。在辦理現況方面,台灣省辦理區段徵收案例,迄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底為止,共九區,辦理面積423.37公頃,而就其所依循之法令區分,可將其分為三個時期探討實施上之問題,即民國六十九年以前,民國六十九年以後至民國七十五年,與民國七十五年以後等三個時期,並簡介「臺灣省實施區段徵收五年計畫」,及其辦理狀況與問題所在。
第肆章 以區段徵收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限制與評估:由於過去我國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取得,主要採一般徵收方式,自民國七十五年[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後,未曾實施區段徵收以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因而本文此所謂「評估」,乃指事前之評估而言。為能明確表示此項評估之成效,須建立相關指標,參照以往大型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力面所遭遇之問題,設立指標如下①能否取得足夠用地,②大型公共建設之設置,對鄰近土地之負面影響問題,③區段徵收的作業時間能否配合用地取得時效,④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地點問題,依此四項指標評估以區段徵收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未來之實施成效。
第伍章 研擬辦理區段徵收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改進方案:為能深入瞭解以區段徵收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實務方面的相關問題,本文一方面訪問區段徵收之辦理機關,瞭解區段徵收實際的辦理狀況、所產生的問題癥結,並探詢承辦人員之意見,以及有無建議可供參酌,另一方面以問卷調查土地所有權人,探詢其對區段徵收之認知、參與的意願、及對法令規定及大型公共建設設置之意見,以作為研擬改進方案之參考。在研擬改進方案方面,則分就現行區段徵收實施上之各種問題研擬之,俾利於未來區段徵收之實施。
第陸章 結論與建議:針對本文之研究成果,歸納整理出結論,並研提相關建議,作為未來實施區段徵收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參考。
目錄
摘要-----I
謝誌-----III
目錄-----IV
圖目錄-----VI
表目錄-----VII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1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3
第三節 名詞定義-----5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流程-----7
第貳章 基本理念與文獻回顧
第一節 理論基礎-----10
第二節 文獻回顧-----19
第參章 以區段徵收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現況與問題
第一節 以區段徵收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功能-----28
第二節 以區段徵收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相關法令之檢討-----36
第三節 區段徵收辦理狀況之檢討分析-----50
第肆章 以區段徵收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限制與評估
第一節 用地取得方面之評估-----63
第二節 對鄰近地區影響之評估-----72
第三節 時間與區位方面之評估-----78
第四節 綜合評估-----85
第伍章 研擬辦理區段徵收取得大型公共建設用地之改進方案
第一節 訪談及問卷調查分析-----90
第二節 改進方案及配合措施-----106
第陸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116
第二節 建議-----122
參考文獻-----124
附錄一 問卷表-----130
二 本文所引用區段徵收相關法條-----134
圖目錄
1-1 研究流程圖-----8
3-1 區段徵收作業程序簡圖-----45
4-1 區段徵收後之土地(按土地權屑區分)-----66
4-2 區段徵收後之土地(按土地使用力式區分)-----66
4-3 大型公共建設對鄰近地區影響之概念-----73
4-4 都市計畫審核程序-----79
4-5 區段徵收作業程序(不考慮都市計畫程序)-----82
5-1 跨區區段徵收模擬案例圖-----110
表目錄
2-1 我國區段徵收法制演進-----16
2-2 公共設施用地取得方式之意義及主要相關法令-----20
3-1 都市計畫內公共設施分類表-----30
3-2 我國區段徵收相關法令-----36
3-3 區段徵收實施目的事業-----38
3-4 區段徵收後之土地分配處理-----40
3-5 台灣省辦理區段徵收概況(六十九年以前)-----51
3-6 台灣省辦理區段徵收概況(六十九年以後至七十五年)-----53
3-7 台灣省辦理區段徵收概況(七十五年以後)-----55
3-8 臺灣省實施區段徵收五年計畫-----57
4-1 區段徵收取得用地之影響因素-----63
4-2 區段徵收後之土地分配(1)-----64
4-3 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土地分配(2)-----69
4-4 區段徵收前後抵債地價值之變動-----76
4-5 區段徵收法令關於作業期間之規定-----83
5-1 受訪者對區段徵收意義的瞭解程度-----93
5-2 受訪者對區段徵收抵債地領回規定之瞭解程度-----94
5-3 受訪者參與區段徵收之意願-----95
5-4 受訪者願意參加的原因-----96
5-5 受訪者不願意參加的原因-----97
5-6 受訪者對抵價地比例40%合理性之意見-----98
5-7 受訪者對抵價地比例調整之意見(上限50%)-----99
5-8 受訪者對抵價地比例計算基準之意見-----100
5-9 受訪者對「抵價地比例降低,土地價值相對提高」之意願-----100
5-10 受訪者對以其他地區土地作為抵價地之意願-----101
5-11 受訪者對區內設置大型公共建設之意見-----102
5-12 受訪者不贊成的理由-----103
5-13 受訪者認為公共建設之性質對生活品質及土地價值之影響程度-----104
5-14 跨區區段徵收之土地分配-----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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