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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孫之煊
Sun, Zhi
論文名稱: 九一八事變時期之美國對華政策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國際事務學院 - 外交學系
Department of Diplomacy
論文出版年: 2013
畢業學年度: 48
語文別: 中文
中文關鍵詞: 外交國際關係
外文關鍵詞: DIPLOMACY, INTERNATIONAL-RELATIO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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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於兩岸經貿關係密切,衍生了許多兩岸問的金融問題。雖然政府已開放台灣地區

    銀行海外分行得經辦兩岸金融業務; 但是實際上其所能發揮的效果極為有限。兩岸

    間接匯款1990自年至1995年,台灣對大陸地區的間接匯款,共448,448 件,都是透

    過外商銀行轉匯大陸,而台灣地區銀行之海外分行並無能力承辦此項業務。目前兩

    岸間接匯款,所需之匯款時間長,使資金成本提高。

    政府規劃以國際金融分行(OBU) 承辦兩岸金融業,雖然可以迴避國統綱領之規範;

    但是,國際金融分行承辦進出口押匯與託收業務時,仍會產生許多問題,尤其是違

    反了設立國際金融分行的宗旨。

    以分析層程序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分析台灣地區銀行赴東南亞及大陸

    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之優先順位時,發現大陸應是第一優先順位; 但是,事實上卻相

    反,主要因為政府之「南向政策」。希望在東南亞增設銀行,以帶動台商的投資。

    由於中共對台經貿活動賦予高度政治任務,導致政府不敢開放銀行赴大陸設立分支

    機構,以免帶動更多的投資。政府於1993年十月公布「南進政策說帖」,表明政府

    對南向發展將進行重點投資。

    政府在推行南向政策時,不應排斥大陸政策。因為台灣要成為亞太營運中心,必須

    與大陸市場連接,否則勢必事倍功半。政府應該採取有限度地開放台灣地區銀行赴

    大陸設立分支機構的政策,有效地解決兩岸間之金融問題。

    由於兩岸經貿關係密切本國與外國人在台灣常會發要求銀行兌換人民幣,可是目前

    銀行並未被核准承辦人民幣兌換業務,以致造旅客之不便。政府曾經表示: 若大陸

    開放外商銀行承辦人民幣業務,則考慮核准銀行赴大陸設立分支機構; 既然如此,

    為何不先在台灣開放銀行辦理人民幣兌換業務。若政府開放銀行承辦人民幣兌換業

    務,不但可以滿足台商與旅客的需求,同時,可以解決地下金融兌換人民幣的問題

    。對銀行業而言,亦是一項低風險、高利潤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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