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宋名晰 |
|---|---|
| 論文名稱: |
清律中的「坐贓致罪」罪-社交禮儀餽贈之刑事立法例 |
| 指導教授: | 巨煥武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
| 論文出版年: | 1994 |
| 畢業學年度: | 82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196 |
| 中文關鍵詞: | 清律 、坐贓致罪 |
| 相關次數: | 點閱:183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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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包」一直都是困擾中國人的問題,即使在現代,亦復如此。為整飭此歪風,歷朝均設專制。法務部為此亦制定了肅貪方案,師法西化立法,而對舊律之規定均未參酌。
實則,舊律於此之規制有其可取之處,且其係我國本身所發展者,更能適合我國國情,而不致於有西化立法「水土不服」之弊,且可省去許多試誤的過程,在立法時應值參考。
可惜,自民國以來,我國的法律均係採納西化立法,而對舊律之規定棄之不顧,甚至有主張「古非今是」者,以致於舊律之地位低落。
本文試著由對舊律中有關社交禮儀餽贈規範之研究,將舊律規定宜於今者,透過現代法學的檢驗,對現行法制提出建議,希望能改變前揭主張者之錯誤觀念,並賦予舊律新生命。
並且,本文為兼及法制史學、刑法學及經濟學之科技整合者,與前此法制史論文純法制史論者有所不同,先予說明。
就本文的內容結構方面,說明如下:
第一章 緒論計分三節。首先說明本文之研究計畫及設立之前提。再則由語言學之立場,就「坐贓致罪」之意義加以分析,使讀者對該罪名有一基本的認識。最後敘述該罪條之沿革,由各法律遞嬗之經過及各法律特色之引介,以期對該罪條之演進軌跡有所了解。
第二章 法制面之研究計分三節。首先針對唐律與明清律本罪條之類型做一根本的釐清,再透過「篤信謹守」之方法,以通史之取材,就清律中的「坐臟致罪」之犯罪類型,構成要件、以及處罰規定,做詳密的考核注釋;最後則針對清律本罪條,就其法制方面做檢討。
第三章 結論計分二節。首先重複歸納本文涉及之重要問題,並對清律本法之效用與價值,由法社會學之觀點作一評價,最後則以現代刑法犯罪學之觀點,對現行法務部所訂之肅貪方案提出批評,並探討社交禮儀餽贈在現代法制下入罪之可能性,由法理面尋求其規範與可罰之基礎;在立法論上,則引介日本之學說見解,以及實務裁判,嘗試對賄賂與社交禮儀餽贈做區分,再由舊律之規制以及外國之立法,就立法論上之問題進行探討,並作法律經濟學之檢驗,由清律本罪之規範特點對現行立法提出建議,並再進而試擬出條文,期對貪風之肅清有所助益。
謝辭
目錄
論文提要-----1
壹、緒論-----1
甲、研究計劃-----1
一、研究動機與目的-----1
二、研究方法與範圍-----2
乙、「坐贓致罪」之意義-----3
丙、沿革-----5
本章註釋-----15
貳、法制面之研究-----25
甲、唐明清律類型之釐清-----25
一、引言-----25
二、唐律類型-----25
三、明清律類型-----29
四、釐清-----32
乙、清律坐贓致罪法制之探討-----33
一、基本類型-----34
1.受餽類型-----34
A.沿革-----34
B.構成要件-----39
(1)犯罪主體-----39
(2)犯罪客體-----41
(3)非因事-----43
(4)犯罪行為-----45
2.不當得利類型-----48
A.沿革-----48
B.構成要件-----52
(1)犯罪主體-----52
(2)犯罪客體-----54
(3)非因事-----55
(4)犯罪行為-----56
3.處罰規定-----57
A.「各主者,通算折半科罪」-----57
B.「與者,減五等」-----63
C.「出錢人有規避事重者,從重論」-----64
D.「彼此俱罪之贓,合追入官」-----66
E.「官吏坐贓,若不入己者,擬還職役」-----67
F.不追奪誥敕-----70
G.阻卻違法事由-----71
二、準據類型-----72
1.引言-----72
2.本論-----74
A.律之部分-----74
B.例之部分-----81
C.小結-----82
3.處罰規定-----83
A.客體為公物折半科否-----83
B.「坐贓論」與者不坐-----85
C.「坐贓論」贓之處理-----86
丙、清律坐贓致罪法制之檢討-----86
一、構成要件之明確性-----86
二、「民刑不分」之立法-「不當得利」之「入罪化」-----89
三、計贓單位之改換-----90
四、計贓科斷之合理性-----91
本章註釋-----94
參、結論-----109
甲、歸納比較-----109
乙、立法建議-----111
一、引言-----111
二、社交禮儀餽贈之入罪化-----114
1.社交禮儀餽贈之可罰性-----114
A.法益侵害-----114
B.義務違反-----115
2.社交禮儀餽贈之刑罰必要性-----115
3.法律經濟學之檢驗-----116
4.小結-----118
三、由清律「坐贓致罪」條看公務員收受社交禮儀餽贈之規範-----119
1.犯罪主體-----119
2.犯罪客體與社會相當性之考量-----119
3.以贓論罪之相對法定刑-----121
4.犯罪所得之沒收追繳-----122
四、試擬條文-----122
五、結語$123
本章註釋-----124
附錄一-----135
附錄二-----157
主要參考書目-中文部分-----177
主要參考書目-日文部分-----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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