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鄭淵全 ZHENG, YUAN-QUAN |
|---|---|
| 論文名稱: |
我國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劃分及分發作業之研究 |
| 指導教授: |
黃炳煌
HUANG, BING-HUANG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教育學院 - 教育學系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
| 論文出版年: | 1992 |
| 畢業學年度: | 80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206 |
| 中文關鍵詞: | 教育 、教育 |
| 相關次數: | 點閱:84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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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制度是我國教育體制中深愛國人重視的一環,其不但影響高級中等學校各校間的均衡與發展,同時深深影響國中階段教育的正常發展與學生人生觀的涵育,甚至影響家長、整個社會風氣。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探究:(1).劃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所應達成的目標;(2).劃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所應顧及的因素;(3).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劃分的原則;(4).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分發作業之原則;(5).實施入學區域制及分發作業所應採行之相關配合措施。並藉上述目的之達成以改進目前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方式所造成之種種缺失,諸如明星學校之存在、越區就讀、城鄉教育失衡、學校等級差別、國中教育無法正常發展等問題,更為將來實施「國民中學畢業生自願就學高級中等學校方案」時之參考。
本研究之內涵主要分為三部分:(1).探究國內外有關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劃分及分發作業之現況、問題及特點;(2).藉問卷調查以徵詢三級政府之教育行政人員,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國民中學教育人員,國中學生及家長等六類人員,對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劃分及分發作業之意見。除統計全體樣本對有關問題之意見外,並以身分及地區為自變項,探討其間的影響與差異。(3).召開座談會以徵詢有關人員對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分發之意見。
本研究之對象包括三級政府教育機關行政人員,台灣省、台北市及高雄市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國民中學教育人員,國民中學學生及家長等六類。分別抽選教育行政人員125 人,高級中學教育人員320 人,職業學校教育人員320 人,國民中學教育人員640 人,國民中學學生640 人及國中學生家長640 人,合計2685名樣本(有效樣本2110名)實施問卷調查。蒐集資料係採用研究者自編的「我國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劃分及分發作業之研究問卷」為工具。在統計分析上,採用卡方(χ□)考驗及洛基(logit) 對數線性模式等方法。經研究結果發現:
一、劃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所要達成的目標計有:(1).均衡城鄉高級中等學校之發展,(2).提供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均等機會,(3).促進國民中學教育之正常發展與舒緩學生升學壓力。
二、劃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所應顧及的因素有:(1).交通狀況,(2).教育資源分配,(3).國民中學自願升學之畢業學生數分布情形與高級中等學校分佈情況、容納量,(4).共同生活圈,(5).地理環境,(6).行政區域。
三、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劃分完成後,為促使各入學區域均衡發展,應採行下列之配合措施:(1).充實現有鄉鎮或偏遠地區之高級中等學校的師資及各項設備;(2).整體教育制度應配合改革;(3).設立新型之綜合中學;(4).在教育資源較缺乏之鄉鎮偏遠地區,優先考慮設置各種高級中等學校;(5).設置獎學金
以鼓勵本地學生就讀鄰近之高級中等學校;(6).適當調整高中、職學生之比例
;(7).加強對私立學校之補助,健全其發展,以齊一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水
準。
四、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劃分完成後,為促使本規劃方案得以順利施行,應採行以下的配合措施:(1).加強提昇師資素質,師資培育多元化;(2).改進九年國教問題,厚植教育基礎;(3).均衡各入學區域之發展與教育資源;(4).加強溝通與宣導,建立全民共識與支持;(5).落實升學輔導,建立技職教育體系;(6).建立多元化彈性學制;(7).增設大學院校,暢通升學管道;(8).實籌教育經費,專款專用;(9).修訂公布有關教育法令;(10)設立常久性教育研究機構。五、劃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之相關構想與意見:(1).高中與高職之入學區域各地區應儘量一致,惟亦應允許因地制宜,二者分別劃分;(2).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部分宜由學校自由提出申請,表明是否一併納入規劃中之入學區域;(3).五年制專科學校如要納入規劃,宜先改制為「前三後二」之形成;(4).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劃分,應依據高中與高職之分布情形、容納量及國中畢業生自願升學人數分布加以規劃,而不必拘泥於目前高中、高職聯招區及縣(市)行政區;(5).若入學區域過大時,宜在入學區域內再劃分若干學校組群。
六、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分發作業之相關構想與意見:(1).俟入學區域劃分完成,各區域較均衡發展後,宜考慮立法限制學校越區就讀;(2).在未立法限制學生越區就讀前,各區域可保留若干比例之名額,供該區域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3).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分發,以志願分發為原則,惟亦應顧及各校之均衡發展;(4).分發時若遇有同分者,則宜以國文、英語及數學三科的總分決定優先順序;如以國中在校成績作為入學分發的依據,則宜以統一命題考試的成績決定優先順序;(5).分發完後,若學生發覺志願不合或未錄取,而學校又尚有缺額時,宜再辦理第二次分發。
最後研究者根據文獻探討、問卷調查之發現及座談會所蒐集的資料,提出下列幾點建議:
一、劃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時,應力圖達成下列目標:(1).均衡城鄉高級中等學校之發展,(2).提供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均等機會,(3).促進國民中學教育之正常發展與紓緩升學壓力。
二、劃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時,應顧及下列因素:(1).交通狀況,(2).教育資源分配,(3).國民中學自願升學之畢業學生數分情形與高級中等學校公布情況、容納量,(4).共同生活圈,(5).行政區域。
三、有關劃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之相關構想與建議:(1).高中與高職應儘量劃歸同一入學區域,惟各地區如有特殊需要,亦得因地制宜,分別劃分;(2).私立學校及五專宜由各行自行決定是否一併納入規劃入學區域,惟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依實際需要,邀請私立學校及五專納入一併規劃;(3).入學區域之劃分應以高中、高職分布、容納量及國中畢業生自願升學人數分布為基礎加以規劃,尤應考量交通與教育資源分配等因素,而不必拘泥於現行之高中聯招區域行政區域;(4).入學區域劃分以大區域為宜,如區域過大時,宜再劃分若干學校組群。
四、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劃分完成後,為促使各入學區域均衡發展,應採下列配合措施:(1).充實現有鄉鎮或偏遠地區之高級中等學校的師資及各項設備;(2).整體教育制度應配合改革;(3).設立新型之綜合中學;(4).在教育資源較缺乏之鄉鎮或偏遠地區,優先考慮設置各高級中等學校;(5).設置獎學金以鼓勵本地學生就讀鄰近之高級中等學校;(6).適當調整高中、職之學生比例;(7).加強對私立學校之補助,健全其發展,以齊一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水準。
五、有關入學分發的構想與建議:
(一)第一階段:實施入學區域制,依成績及志願分發入學。
(1).妥善規劃入學區域;(2).學生自由選擇某一入學區域報考或登記;(3).學
生志願限填志願總數之二分之一,然後依成績總分高低順序及學生所填寫之志
願統一分發入學,或仿大學分發方式辦理;(4).高中、高職及五專之考試及登
記日期應在同一天辦理;(5).普通高中之志願以「校」為單位,職業學校之志
願以「科」為單位;(6).若遇同分者,以國、英、數三科之總成績高低決定優
先順序;(7).分發後,如有未錄取者,而學校在第一次分發後又尚未額滿,宜
再辦理第二次登記分發。(8).入學方式多途進路,如入學考試、擴大試辦自願
就學方案、擴大辦理各類資優生保送甄試計畫、試辦國中學生保送職業學校方
案等多途入學高級中等學校方式。
(二)第二階段:實施入學區域制,依志願及常態方式分發入學。(1).立法限制學生越區就讀;(2).高中以第一志願優先分發,俟第一志願分發完成,再分發第二志願,依此類推;職業學校仿大學分發方式辦理;(3).普通高中志願以「校」為單位,職業學校以「群」為單位;(4).所有高中、高職及五專全部納入規劃入學區域;(5).將高中與高職漸漸改制為綜合中學。
(三)第3階段:徹底實施「國民中學畢業生自願就學高級中等學校方案」,依國中在校成績平均分發至所屬入學區域之高級中等學校就讀。(1).改採中、小入學區域制;(2).將高中與高職全部改制為綜合中學;(3).以在校成績作為入學分發之依據;(4).延長國民教育年限。
六、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區域劃分完成後,為促使本規劃方案順利施行,建議採行下列措施:(1).加強提昇師資素質,師資培育多元化;(2).改進九年國教問題,厚植教育基礎;(3).均衡各入學區域之發展與教育資源;(4).加強溝通與宣導,建立全民共識與支持;(5).落實升學輔導,建立技職教育體系;(6).建立多元化彈性學制;(7).增設大學院校,暢通升學管道;(8).寬籌教育經費,專款專用;(9).修訂公布有關教育法令;(10). 設立常久性教育研究機構。
七、對未來相關研究的建議:(1).在研究對象上,應擴大範圍,尤應將學者專家納入;(2).在研究內容上,有關具體方案的規劃及相關問題,是未來研究值得探究的方向;(3).在研究工具上,對不同類別的研究對象,可考慮設計不同之問卷;(4).在研究方法上,可參酌運用訪問法。
第一章 緒論 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13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47
第四章 研究結果 58
第五章 討論、結論與建議 167
參考書目 193
附錄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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