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自清代以降全台規模最大的地主資本之一的霧峰林家頂厝林澄堂系為個案進行實證研究。結果發現其資產構成中以附著於土地的租佃事業為主,金融機構存款與股票買賣為輔。
首先,就租佃事業而言,由於租佃規模的龐大,在管理上藉助介於地主與佃農之間的中間層—佃頭,成為該地主集聚佃租的一股穩定力量;就實收佃租穩定性層面,則處於5%可控制(或可預期)的範圍之內。就佃耕地報酬率來看,亦能維持在高於年定期存款利率,且接近於屬於報酬率較高的各銀行股票報酬率之水準。另外,隨著臺灣總督府租佃改善事業之進行,租佃關係亦始終在租佃改善團體所能控制的範圍之內,而堪稱穩定。
其次,就存款結構來看,很顯然地可以看出該地主6成以上的存款是存放於利率較低且風險亦較低的臺灣銀行,顯示出該地主應屬於風險趨避者。其三,在股票投資上,其所投資的彰化銀行、商工銀行等銀行,在當時為高度營業許可管制的產業,故有偏高的投資報酬率。
因此,整體而言,藉由該個案之資產構成與理財方式,可以發現其作為地主,以高報酬率的租佃事業為資本累積基盤,將所累積資金多存款於風險較低的金融機構,同時輔以高報酬率的銀行股票為次要的投資管道。很顯然地,租佃事業的獲利率不低於存款利率之情況下,可以說至少至日本統治結束為止,促使該地主將資本由土地釋放出來轉化為產業資本的內在動力尚未明顯出現;與此同時,亦因該地主保守的投資性格,進而降低了其往產業資本轉化的可能性。
封面頁
證明書
致謝詞
論文摘要
目錄
表目錄
圖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問題意識
第二節 分析角度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第二章 日治前後臺灣地主資本累積概況
第一節 日治前夕臺灣地主資本之源流
第二節 日治初期臺灣人資本之構成
第三節 霧峰林澄堂系之個案定位
第三章 地主佃農關係之探討
第一節 回歸農政問題之租佃爭議
第二節 臺灣總督府租佃改善事業之展開
第三節 租佃改善事業之成效
第四章 以霧峰林澄堂系(1900-1945年)為考察對象
第一節 日治初期林澄堂之土地構成
第二節 租佃事業之經營
第三節 林澄堂之財務管理
第五章 結論與展望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