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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鄭麗淑
Cheng, Li-Shu
論文名稱: 共享運具租賃服務合法化之公私協力分析-以臺北市為例
Analysis of public-private collaboration to legalize shared vehicle rental services -Taking Taipei City as an example
指導教授: 黃東益
Huang, Tong-Yi
口試委員: 王宏文
Wang, Hong-wung
李仲彬
Lee, Chung-Pin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社會科學學院 -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
Master for Eminent Public Administrators
論文出版年: 2024
畢業學年度: 112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83
中文關鍵詞: 共享運具運具租賃服務公私協力合法化共享交通
相關次數: 點閱:331下載: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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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共享經濟的盛行,帶動共享運具租賃服務外,也對停車管理造成負面影響,更有oBike從投入車輛到結束營業的亂象,臺北市政府以此為鑑,於2018年11月19日公布實施「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成為本國首個將各種共享運具合法化納管的都市。其後至2022年10月25日臺中市政府公布自治條例後,六都皆已將共享運具納管,顯示出臺北市將共享運具整體納管作法之先導作用。
    因此本研究以臺北市為研究個案,運用深度訪談取得主要分析資料,並搭配次級資料的分析,從公私協力的角度去理解及認識臺北市在將共享運具納管的公共政策上,地方政府如何與共享運具業者共同面對、對談及討論之過程,並探究此過程中地方政府與民間共享運具業者公私協力運作情形,及其成功因素或條件,除藉此對臺北市成功推動共享運具立法納管過程留下紀錄外,並供作後續運用創新推動交通政策之參考,亦期望透過本個案發展案例,吸引更多對共享經濟有志之士,投入創新並服務大眾。
    研究結果發現在共享運具立法合法化的推動歷程中的關鍵組成因素,包含初始階段的「產業發展與機關政策的合作或衝突背景」、「民眾需求與認知」、「限制及誘因」、「動機及目標」;協力過程階段的「建立信任」、「溝通與對話」、「中間結果的考量:小贏與回饋」、「制度設定」;結果階段的「目標達成」、「創造社會公共價值,例如:社會大眾的認知、信賴及其他社會影響力等」。同時進一步參考文獻回顧章節中整理之公私協力模型,針對本研究個案各協力階段的公私協力運作情形,界定出協力架構。整體而言,本個案中的協力運作體現公私部門可擕手公私協力建置法規,共同對公共服務善盡協力治理,以發展共享運具產業並達到交通運輸的共享及綠能。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7
    第二章 文獻回顧 11
    第一節 共享運具相關研究 11
    第二節 公私協力模式 16
    第三章 臺北市個案說明 22
    第一節 臺北市納管法規制訂過程 22
    第二節 共享運具租賃服務現況 27
    第四章 研究架構與研究方法 31
    第一節 研究架構 31
    第二節 研究方法 33
    第五章 研究資料分析 38
    第一節 初始階段的背景分析 38
    第二節 過程階段的協力運作 47
    第三節 結果階段的效果驗證 60
    第六章 研究發現與建議 64
    第一節 研究發現 64
    第二節 實務建議 70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未來研究建議 73
    參考文獻 77
    附錄一:深度訪談大網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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