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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何烈
HE,LIE
論文名稱: 清咸同時期的財政 V.2
學位類別: 博士
Doctor
系所名稱: 國立台灣大學 - 歷史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History
畢業學年度: 63
語文別: 中文
中文關鍵詞: 經濟貨類賦稅賣官鬻爵同治財政歷史
外文關鍵詞: ECONOMICS, TAX, FINANCE,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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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鴉片戰爭雖然撳動了開啟中國門戶的鍵鈕,造成了國「三千年來未有的大變局」 ;但
    旋乾坤式的真正社會大轉變,卻是從咸豐年間才開始的。
    「清代的財政制度,大部沿襲前代。在財務行政上,具有許多先天性的缺點,但 當前
    期國力擴張的時候,中央政府的統治能力較強,國家政務也比較簡單;所以儘管 清朝
    的財政,從一開始便有久健全;而以賦稅所入,支應行政所需,倒也足資應付。 即有
    戰費、河工、災賑等臨時增加經費,政府也可用損輸等臨時籌款方法,加以彌補 」。
    「及中期以後,中央統治能力逐漸退化,各種財政積弊,日益泫深;而政府各 種歲出
    ,卻由於客觀環境的演變,日形增加。故自乾隆末年以還,清室財政即有每下愈 況之
    勢。而嘉、道以來層出不窮的各地變亂,吏治的不修,天災的頻仍,白銀的外流 ;種
    種原因,都直接間接影響到財政危機的加深。」到了道光末年,清政府在財政上 已深
    深感到不堪負荷了。
    滿清是一個保守色彩極濃的政權。此一特性,反映在財政上,是認定國家一切歲 出、
    歲入,一經「祖宗」制定,便可傳之永久而不變。
    清朝的正式貨幣,有銀兩和銅錢兩種。
    本文的終極目的,希望闡明一個念:社會是永遠在變動中的;不同的社會,有不 同的
    需要。特定典章制度,只能滿足某一社會某一時代的需要,卻無法有效地滿足 此一社
    會永久的需要。任何典章制度,如欲發揮其服務社會的功效,本身必需不斷地尋 求改
    革,始克有濟;否則,必因時過境遷而受淘汰。清代的財政制度,由於統治階層 的思
    想過於保守和落伍,一味抱殘守缺,遂致與時代需要脫節。結果不僅加深了政府 的財
    政危機,也延緩了整個國家的前步伐;終使此一為清人所力圖維持而不合時代需 要的
    財政制度,隨著愛新覺羅王朝而俱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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