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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程學文
Cheng, Xue Wen
論文名稱: 英國一九九二年海上貨物運送法之研究
指導教授: 張新平
Zhang, Xin Ping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論文出版年: 2013
畢業學年度: 83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85
相關次數: 點閱:89下載: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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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錄-----i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範圍-----2
      第三節 本論文內容摘要-----3
    第二章 立法背景-----4
      第一節 普通法中,貨物受領權人之法律地位-----4
        第一項 契約當事人主義-----4
        第二項 請求權讓與之限制-----6
      第二節 載貨證券法之制定-----6
      第三節 載貨證券法修正之必要-----7
      第四節 本法之制定及其立法目的-----8
    第三章 規範之運送文件-----11
      第一節 載貨證券法所規範之運送文件-----11
      第二節 本法所規範之運送文件-----12
        第一項 載貨證券-----13
          第一款 可轉讓載貨證券-----14
          第二款 待裝船載貨證券-----15
          第三款 複合運送載貨證券-----18
          第四款 記名式載貨證券-----19
        第二項 海上貨運單-----20
          第一款 海上貨運單規範之必要性-----23
          第二款 本法所規定之海上貨運單-----27
        第三項 船方小提單-----29
          第一款 船方小提單之意義-----31
          第二款 船方小提單規範之必要性-----35
          第三款 貿易商小提單-----37
        第四項 電子資料文件-----38
    第四章 運送契約訴訟權利之取得-----41
      第一節 載貨證券法運送契約權利取得之規定-----41
        第一項 貨物所有權之取得-----42
        第二項 因載貨證券受貨人之指定或背書取得貨物所有權-----44
      第二節 本法有關運送契約權利取得之規定-----49
        第一項 本法制定前受貨人之可能救濟方式-----49
          第一款 載貨證券法第一條之廣義解釋-----50
          第二款 默示契約-----51
          第三款 侵權行為-----55
          第四款 請求權讓與-----57
          第五款 特別契約原則-----59
        第二項 運送契約權利移轉與貨物所有權移轉關係之分離-----61
        第三項 依本法規定受讓取得運送契約權利者-----67
          第一款 載貨證券之合法持有人-----68
            第一目 載貨證券持有人-----68
            第二目 合法持有人-----69
            第三目 不具表彰貨物占有權利之載貨證券合法持有人權利-----69
              一 持有人不能依本法規定取得權利-----69
              二 持有人得依本法規定取得權利之情形-----71
          第二款 依海上貨運單享有貨物受領權者-----72
          第三款 依船方小提單享有貨物受領權者-----76
      第三節 運送契約當事人之擬制-----77
        第一項 載貨證券法有關運送契約當事人擬制之規定-----78
        第二項 本法有關運送契約當事人擬制之規定-----78
    第五章 依法受讓取得之運送契約權利-----80
      第一節 依載貨證券法所受讓取得之運送契約權利-----80
        第一項 載貨證券所表彰(含)之運送契約-----80
        第二項 傭船契約下之載貨證券運送契約-----85
      第二節 依本法所受讓取得之運送契約權利-----87
        第一項 載貨證券所表彰或證明之運送契約-----88
        第二項 海上貨運單所表彰或證明之運送契約-----91
        第三項 小提單上交貨承諾所據之運送契約-----92
    第六章 運送契約請求權人與實際受損害者非同一人之情形-----94
      第一節 為他人利益請求損害賠償之特別立法-----94
      第二節 本法第二條第四項之規範內容-----98
        第一項 本項規定之受損害者-----98
        第二項 損害賠償請求範圍-----99
        第三項 運送契約權利人並無義務為他人利益為請求-----99
    第七章 運送契約責任之承受-----101
      第一節 載貨證券法有關運送契約責任承受之規定-----101
        第一項 運送契約責任之承受-----101
        第二項 運送契約責任之範圍-----102
      第二節 本法有關運送契約責任承受之規定-----104
        第一項 運送契約責任承受與權利取得之分離-----105
        第二項 承受運送契約責任者-----110
        第三項 承受運送契約責任之要件-----111
        第四項 依本法所承受之運送契約責任-----114
    第八章 託運人之運送契約權利義務關係-----117
      第一節 託運人之運送契約權利-----117
        第一項 載貨證券法有關託運人運送契約權利之規定-----117
          第一款 託運人之申止運送權-----117
          第二款 託運人之其他運送契約權利-----118
        第二項 本法有關託運人運送契約權利之規定-----119
          第一款 在載貨證券之情形,託運人之運送契約權利-----119
          第二款 在海上貨運單之情形,託運人之運送契約權利-----129
          第三款 在船方小提單之情形,託運人之運送契約權利-----131
      第二節 託運人之運送契約責任-----131
        第一項 載貨證券法有關託運人運送契約責任之規定-----131
          第一款 託運人之給付運費責任-----132
          第二款 託運人之其他運送契約責任-----132
        第二項 本法有關託運人運送契約責任之規定-----133
    第九章 載貨證券等運送文件中間持有人之權利義務-----136
      第一節 載貨證券法有關中間持有人之權利義務規定-----136
        第一項 載貨證券中間持有人之權利-----136
        第二項 載貨證券中間持有人之責任-----136
      第二節 本法有關運送文件中間持有人之權利義務規定-----138
        第一項 中間持有人之運送契約權利-----138
        第二項 中間持有人之運送契約責任-----139
    第十章 載貨證券上記載之效力-----141
      第一節 載貨證券法有關載貨證券上記載效力之規定-----141
        第一項 Grant V. Norway原則-----141
        第二項 載貨證券上有關「貨物裝船」記載之效力-----142
          第一款 「貨物裝船」記載之不可推翻效力-----142
          第二款 「貨物裝船」記載效力之排除-----143
      第二節 本法有關載貨證券上記載效力之規定-----145
        第一項 Grant v. Norway原則之廢止-----145
        第二項 貨物「裝船」、「待裝船」記載文義效力之適用範圍-----147
    第十一章 結論-----151
    附錄一:一九九二年海上貨物運送法-----156
    附錄二:一八五五年載貨證券法-----168
    參考書目-----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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