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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楊佳慧
Yang, Chia Hwi
論文名稱: 官僚體制責任衝突之研究
The Conflict of Responsibility in Bureauracy
指導教授: 吳瓊恩
Wu, Chung An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社會科學學院 - 公共行政學系
Departmen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論文出版年: 1996
畢業學年度: 84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59
中文關鍵詞: 官僚責任
外文關鍵詞: Bureauracy, Respon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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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僚體制在當初原創者韋柏的建構下,為了追求「效率」的價值而有了最完善的設計;相對的是,在整體官僚體制的運作下,產生了諸如:形式主義、非人化等諸多病態現象。新公共行政的興起,不僅對原先的價值受到了質疑,爾後的運作弊病更造成我們對官僚體制的刻板印象,官僚更是變成「無效率」的代名詞。在我們批判官僚體制的同時,竟也不自覺受制於形式程序,形式程序的滿足固不足以保證公共服務的品質,而不完全形式程序、形式程序的崇拜以及被動的服務,更在在顯示行政主體的異化,公共服務於是在此異化過程中產生質變;若  假設官僚必然存在並對人產生某種程度的控制,那何不進而瞭解「控制」甚至「宰制」的根源。

      一九六0年代末期新公共行政學派興起特別強調民主行政典範,揭示社會公平、正義、弱勢關懷等價值,解構了傳統行政典範效率至上的權威。此公共行思潮的轉變觸動了對行政人員忠誠義務的反省,一方面,理性概念的課責產生無法解決的道德困境,也拒絕了道德主體對個人責任的承擔,行政人員只是官僚體制權威的工具﹔另方面,行政人員基於公民身份或對公共利益認知的責任意識,主動參與決定公共目的過程,客觀責任勢將作某種程度妥協,政治權威的絕對性也會受到侵害﹔所以,民主行政對公共行政定位有了新的詮釋,更為突顯出主客觀責任衝突的論題,主客觀責任的衝突與平衡實隱現於「官僚體制的控制」與「行政人員自由」的弔詭中。行政生活領域持續性的不確定性和不可測度性,行政人員的角色多重,在不同的系絡有不同的角色扮演與期待;在這樣的前提下,官僚體制運作的主體「行政人員」的角色扮演,面臨了兼具「公民」、「公共服務的提供者」以及「官僚體制命令服從者」的三方角色,自然在外部機制官僚體制的課責上與內部機制主觀責任的認知上不乏衝突以及矛盾。M.Finer與C.Friedrich認為調和內部機制和外部機制才能使行政責任具有廣泛的回應性,M.Harmon亦主張責任的內、外向度調和才具有互惠關係;於此,思考並解決責任衝突論題對於踐行行政運作是必要且重要的。另外,基於對公共行政人員寄予的厚望,期待行政人員能了解肩負的公民責任意識,跳脫傳統工具性的角色定位,體悟行政責任源自公共服務的使命感,該是涵蓋更多的責任承諾與對良心倫理的堅持,凡此總總遂激發本論文之研究動機。

      本文架構配合章節之安排,茲將各章內容要點概說如下:

      第一章緒論:鋪陳本論文之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與假定、研究方法架構等。

      第二章官僚體制與行政責任之理論:此章乃對官僚體制包括敘述六大特徵、責任相關的結構因素作界定、並指陳官僚體制對人性的貶抑;另外就客觀責任、主觀責任相關之文獻作縱覽,歸納修正出本文主、客責任衝突立論之焦點。

      第三章主、客觀責任衝突之根源:本論文之研究立場,本章欲探索客觀責任建構之侷限性,先行批判實證論之偏執及傳統行政對理性課責的盲信態度,再行說明新公共行政所揭示的多元價值,衝擊傳統行政責任的反思;最後,以行政者公民身份的關鍵,點醒公民行政者公民資格的實踐,於責任衝突困境中,明辨自身所該堅持的責任與義務。

      第四章責任衝突調適之相關論題:本章立論的焦點係由官僚體制變革方向與行政倫理出發,循環推衍出公共空間的建構,有助於調適行政人員責任衝突困境。公共空間的建構激勵行政者彼此對話、互動、判斷、裁量,透過社群形成的自然凝聚力,將使主觀責任適用更為妥當;再者,討論理論落實於我國行政現況頗具實質意義,專業團體的成立適度帶動行政者交流與互動,給予行政人員在行政責任實踐上有「自主判斷的空間」與「彈性主張的權利」。

      第五章結論:提出本文回顧及限制,最後分享研究所得並提供未來研究建議。


    謝辭
    目錄-----I
    表目錄/圖目錄-----IV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2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假定-----5
      第三節 研究方法、架構與本文章節安排-----7
    第二章 官僚體制與行政責任之理論-----11
      第一節 官僚體制的概念-----11
        壹、現存現象的剖析-----11
        貳、名詞界定-----12
        參、結構性因素與行政責任的關係-----13
        肆、官僚運作對人性的貶抑-----16
      第二節 行政人員責任的面向-----17
        壹、傳統時期面向-----17
        貳、主觀責任與客觀責任的相關理論-----19
      第三節 小結-----28
    第三章 主、客觀責任衝突之根源-----29
      第一節 主、客觀責任衝突的界定-----29
      第二節 客觀責任的剖析-----33
        壹、實證論的立場-----33
        貳、詮釋學與批判理論-----37
        參、理性課責-----39
        肆、外部制約與內部制約之意涵-----45
      第三節 行政趨勢的演進-----49
        壹、傳統行政與民主行政-----49
        貳、效率與公平-----51
        參、組織忠誠與公共利益-----53
        肆、民主行政對責任衝突的意義-----59
      第四節 主觀責任的重要性-----61
        壹、行政角色與公民角色的重疊-----61
        貳、當事人-推動者-----63
        參、個人責任-----65
        肆、主觀責任衍生問題的討論-----68
      第四節 小結-----70
      第三章註釋-----72
    第四章 責任衝突調適之相關論題-----75
      第一節 官僚體制的變革-----76
        壹、忠誠、聲音、離開-----76
        貳、層級體制、權威體制的改變-----78
        參、法規和程序-----83
      第二節 行政倫理的立場-----86
        壹、就行政倫理的可能性而言-----87
        貳、就專業倫理而言-----91
        參、就責任倫理而言-----97
      第三節 公共空間的主張-----103
        壹、行政裁量-----104
        貳、倫理對談-----109
        參、良心拒絕-----113
      第四節 我國責任衝突之解決途徑-組織專業團體之可能性-----116
        壹、「特別權力關係」至「成立公務員協會」的演進意涵-----118
        貳、行政人員結社權-----120
        參、專業團體的功能-----122
      第五節 小結-----125
      第四章註釋-----12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130
      第一節 結論-----130
      第二節 未來研究趨勢-----134
      第五章註釋-----137
    中文參考文獻-----138
    英文參者文獻-----143

    表目錄
    表一:官僚體制支配類型-----15
    表二:主、客觀責任文獻縱覽表-----27
    表三:個人關注與組織關注面向-----79
    表四:「官僚模型」與「協合模型」之比較-----81
    表五:異化三面向與專業特徵的相反關係-----92
    表六:專業倫理的人文精神面向vs傳統專業主義-----95
    表七:責任行政的整合模式-----136

    圖目錄
    圖一:主、客觀責任原初之圓融狀態-----5
    圖二:官僚體制三面向-----6
    圖三:本文之研究架構-----10
    圖四:自由與責任之義務建構理念-----102
    圖五:良心拒絕權實踐方向-----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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