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鄭富城 |
|---|---|
| 論文名稱: |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研究--兼論母子公司交叉持股 |
| 指導教授: | 方嘉麟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
| 論文出版年: | 2002 |
| 畢業學年度: | 90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251 |
| 相關次數: | 點閱:183 下載: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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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3
第二章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概論-----5
第一節 資本三原則-----5
第二節 股份轉讓自由原則-----7
第一項 股份轉讓-----7
第一款 股份之意義-----7
第二款 股份轉讓之意義-----9
第二項 股份轉讓自由原則與例外-----10
第三節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規範之必要-----12
第一項 理論上之理由-----12
第二項 法律政策上之理由-----13
第一款 為維持公司資本,強固公司財產,以保障公司債權人之利益
第二款 為維護股東平等原則,以保護股東之利益-----14
第三款 為防止投機行為,藉以保護一般投資大眾及公司利益-----17
第四節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實益-----19
第一項 公司之金融策略-----19
第一款 為返還剩餘資金-----19
第二款 為運用剩餘資金-----21
第三款 為達節稅之目的-----22
第四款 為迴避股份增加-----23
第二項 公司股價之維持-----23
第一款 為導正遭低估之股價-----23
第二款 作為抑制股價暴跌之措施-----25
第三款 為避免公司間因釋出相互持有之股份致股價下跌-----25
第三項 公司經營權之防衛-----26
第四項 公司激勵員工之政策-----27
第五項 小結-----28
第三章 我國法對於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規範-----30
第一節 適法取得-----32
第一項 公司法之規範-----32
第一款 公司法所規定適法取得之態樣-----32
第二款 法理上所容許適法取得之態樣-----45
第二項 證券交易法之規範-----46
第一款 立法沿革-----46
第二款 實體規範-----48
第三款 程序規範-----54
第三項 適法取得之效果-自己股份之地位-----66
壹 全面存續說-----66
貳 全面消滅說-----66
參 休止說-----66
第四項 適法取得自己股份之處分-----71
第五項 自己股份之會計處理-----79
第一款 自己股份具有資產性-----79
第二款 自己股份不具資產性-----80
第三款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81
第二節 違法取得-----86
第一項 違法取得之範圍-----86
第一款 公司以他人名義為公司之計算而取得自己股份-----86
第二款 從屬公司取得控制公司之股份-----86
第二項 違法取得之法律效果-----87
第一款 取得行為之效力-----87
第二款 民事上之效果-----112
第三款 行政罰鍰-----147
第四款 刑事制裁-----148
第四項 違法取得之救濟-----154
第三節 公司法與證交法之比較-----157
第一項 適用對象-----157
第二項 取得事由-----157
第三項 決定權限歸屬-----159
第四項 取得財源-----160
第五項 取得數量-----161
第六項 取得方式-----161
第七項 資訊揭露-----162
第八項 內部人或關係人相對賣出持股之禁止-----163
第九項 自己股份之地位-----164
第四章 母子公司交叉持股之規範-----165
第一節 交叉持股之正面功能及負面影響-----166
第一項 交叉持股之正面功能-----166
第一款 穩定公司的經營權-----166
第二款 為企業有效建立技術、行銷、人事、創新等策略聯盟-----167
第三款 風險分擔-----168
第四款 維持公司股價 、籌措資金-----168
第二項 交叉持股之負面影響-----169
第一款 永固經營權-----169
第二款 資源分配趨向無效率-----171
第三款 產生骨牌效應-----171
第四款 虛增資本、影響證券市場的基本機能-----172
第三項 小結-----176
第二節 公司法之規範-----177
第一項 公司法修正前之規範-----177
第一款 關係企業專章制定前實務之操作-----177
第二款 關係企業專章之規定-----178
第三款 小結-----180
第二項 公司法修正後之規範-----182
第一款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第三項 、第四項-----183
第二款 新法之問題-----183
第三節 母子公司交叉持股之法律效果-----189
第四節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與控制公司、從屬公司交叉持股之比較-----192
第一項 會計處理-----192
第二項 法律規範-----194
第一款 資本減少-----194
第二款 要件限制-----194
第三款 表決權限制-----195
第三項 小結-----195
第五章 外國立法例-----197
第一節 美國法制有關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規範-----197
第一項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事由-----197
第二項 取得財源之限制-----198
第三項 取得數量之限制-----204
第四項 取得程序之限制-----204
第五項 取得方法及持有股份之限制-----204
第六項 不法買回自己股份行為之責任-----205
第一款 董事之責任-----205
第二款 知情股東之責任-----205
第二節 美國法對母子公司交叉持股之規範-----207
第三節 美國法與我國法有關公司取得自己股份規範之比較-----208
第一項 規範模式-----208
第二項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事由-----208
第三項 取得財源之限制-----209
第四項 取得數量之限制-----210
第五項 持有股份之限制-----210
第六項 股東之責任-----211
第六章 結論-----212
附件一:德拉瓦州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條-----225
附件二:日本商法有關公司取得自己股份及母子公司交叉持股之規範-----227
附件三:德國法有關公司取得自己股份及母子公司交叉持之規範-----235
參考書目-----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