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李玉璽 Lee, Yu-Shi |
|---|---|
| 論文名稱: |
從孝道思想論殺尊親屬罪概念的衍變 |
| 指導教授: |
黃源盛
Huang, Yun-Sheng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
| 論文出版年: | 2001 |
| 畢業學年度: | 89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222 |
| 中文關鍵詞: | 法史學 、孝道思想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平等權 、道德 |
| 相關次數: | 點閱:436 下載: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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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的研究方法上,乃主要以法史學的觀點來加以闡述,何謂法史學呢?日本法制史學者林毅提出四項要件:
1.需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重視史料的價值。
2.不單只是事實的呈現,還得能歸納出原理原則來才行。
3.必須與歷史的發展法則相結合,配合歷史的發展提出客觀的解釋。
4.必須面對價值觀的問題提出說明。
準此,本論文在方法論上,便以法史學為主軸,輛以法社會學以及比較法學之方式來加以開展,且為避免就與倫理觀念有關的條款一一加以研究,會發生蕪蔓龐雜的窘境,因此將範圍限縮在針對孝道觀念的演變方面加以研究。
為達到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的法史學要求,因此在第二章中,首先運用語言詮釋學的方式,將遠古典籍中「孝」的意義蒐羅後列表為一探討,以分析孝的原始意義以及儒家對其意義的轉化與改進,再則蒐集歷代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實際案例等史料,以便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並以簡要評析的方式試圖達到林毅教授的法史學其他三項要求:原則之歸納、配合歷史進展而為客觀解釋、說明其價值觀之演變。
在此章中,特別著重比較「忠」與「孝」的觀念之關係,從先秦的「孝先於忘口,一直到董仲舒實際建立三綱五常觀念後「忠等於孝」,以及魏晉的回歸先秦之「孝先於忠」思想,而後又演變成「移孝作忠」的「忠先於孝」之歷史價值觀演變之考察。
至於在案例蒐集方面,則詳今而略古,是以案例蒐集上,獨以清朝案例為多,將秋讞輯要相關案例一併予以收集,但為避免與其他朝代相較篇幅過長,因此未及於刑案匯覽的部分,先說明如上。
而因為傳統中華法系大部分是立基在身份等差的倫理價值觀上,就孝道的價值觀念而言,少見巨幅波動及改變,因此第二章中主要是側重在史料之整理分析,而在第三章的地方,由於西方與東方文化的激烈碰撞,因此價值觀念也有了改變,其幅度之大,可說是曠古未有,因此援引清末維新思想家王韜、郭嵩燾、譚嗣同、康有為等人之言論,以見人們思想之轉化於一斑,並輔以清末變法中針對倫理性條款的爭議、江庸的回憶,以及張之洞的論點等等,乃至於進入民國後時而激進(如民初吳虞、陳獨秀的反孝言論)、時而保守(如民國三十八年時之唐君毅),以及改良的言論(如梁漱溟、梁啟超),更有本持改良立場而晚年轉趨保守者(如董康),因此第三章中,將著重對價值觀念改變之提出說明,並輔以修法史料之蒐集,以滿足法史學之上述需求。
在第四章中本於史料蒐集應詳近而略遠的態度,因此對於民國以還歷年之案例,就能力所及,配合條文修正輔以相關案例,並試圖加以解釋說明,附上近年殺尊親屬罪的案例加以檢討分析,並對於變法修律當時法典編纂者之立場、嗣後我國學者對於殺尊親屬罪的立法理由意見,本於法史學之角度加以說明,以期達到法史學「配合歷史的發展提出客觀的解釋」的要求。
循著法史學觀點的一貫理路,在基於相類似的情況可以為相類似的比較之想法下,我們在第五章試圖探討日本的殺尊親屬罪的存廢之爭,先從靜態法令變遷以及思想背景、價值觀念為一說明,再則根據動態的案例實情以及因而引發的學術論爭,為一簡單整理,再則於第六章中綜合前述,提出結論來。
封面頁
證明書
致謝詞
論文摘要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範圍
第二章 傳統中國孝道概念之理論與實際
第一節 孝道思想的起源
第二節 先秦儒家對於孝道思想觀念的創造與轉化
第三節 殺尊親屬罪相關案例觀念轉變之史的考察
第四節 小結
第三章 繼受西方法制時期孝道觀念的轉變與爭議
第一節 晚清孝道觀念的思想上變化
第二節 晚清變法修律中倫理條款的立法論爭
第三節 民國初年孝道觀念的思想上變化
第四節 民國時期殺尊親屬罪之修法爭議
第五節 小結
第四章 民國以來殺尊親屬罪的的司法實務演變
第一節 民初大理院案例分析與檢討
第二節 民國五十年代案例分析與檢討
第三節 民國八十年代各級法院案例分析與檢討
第四節 小結
第五章 他山之石:日本法上倫理條款的存廢之爭
第一節 日本傳統法上的殺直系尊親屬罪
第二節 日本繼受歐陸法系後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的存廢之爭
第一項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合憲說時期
第二項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違憲說時期
第三節 小結
第六章 結論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