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簡易檢索 / 詳目顯示

研究生: 費玲玲
論文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研究
指導教授: 林(口永)榮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論文出版年: 1983
畢業學年度: 71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355
相關次數: 點閱:90下載:0
分享至:
查詢本校圖書館目錄 查詢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勘誤回報
  • 本論文共分九章,約十五萬字,茲將各章之內容概述如後:

    第一章為「緒論」,共分二節。第一節:說明本論文研究動機及研究範圍,其中關於本論文之研究範圍,乃指第二章至第八章所探討之種種重要課題,第二節:則說明研究方法。

    第二章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意義與性質」,共分二節。第一節:闡述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意義,第二節:則說明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性質。

    第三章為「我國之立法過程」,共分二節。就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條文,以國民政府成立為討論之分界,第一節:為國民政府成立前之立法過程,第二節:為國民政府成立後之立法過程。

    第四章為「各國立法例及其演進」,共分七節。第一節:首先概述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兩大立法類型,第二節至第七節,則分別就英國、美國、西德、法國、瑞士、日本之立法例及其演進過程,加以說明。此外,並於各該節提出英國一九八○年之格林報告(The Green Paper)、西德一九七八年之股份法修正草案及日本昭和五六年之商法修正草案,以供參考。

    第五章為「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容許或禁止及其放寬」,共分四節。第一節:概述本章之內容,第二節:研討容許或禁止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理由,分析容許或禁止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利弊,第三節:以美、日兩國為重心,探討在其國家,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發展情形及商界、學者之態度,第四節:分項說明公司取得自己股份與內部人者交易,公開收購股份及為確保經營者之支配而收買公司自己股份之關係,其引起之弊害及其規範等問題。此節係以美國法為重心,並舉出若干判例,作為研討根據。

    第六章為「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限制」,共分二節。第一節:說明立法上之限制類型及限制方法,第二節:進一步說明立法上之限制方法之效果及界限。

    第七章為「公司自己股份之取得及處分」,共分三節。以我國法為中心,第一節:討論適法取得之範圍、財源及效果-自己股份之地位,第二節:討論違法取得之範圍、效果及救濟,第三節:說明公司因不同目的而取得之自己股份,應加以如何之處分之問題。

    第八章為「子公司取得母公司之股份」,共分五節。第一節:概說,第二節:析述各國有關之立法例,第三節:探討子公司之認定標準,第四節:說明取得之效果,第五節:針對上述討論之問題,作一小結。

    第九章為「結論」,總結以上各章所述,並提出若干 見,盼供我國未來實務上及立法上之參考。


    封面頁
    論文摘要
    目錄
    第一章 緒言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範圍
    第二節 研究方法
    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自已股份之意義及性質
    第一節 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意義
    第一項 股份
    第一款 股份之意義
    第二款 股份之性質
    第三款 股份之分類
    第二項 股份之取得
    第一款 原始取得
    第二款 繼受取得
    第三項 自己股份之取得
    第二節 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性質
    第三章 我國立法過程
    第一節 國民政府成立前之立法過程
    第一項 前清之公司律
    第二項 民初之公司條例
    第二節 國民政府成立後之立法過程
    第一項 二十年之公司法
    第二項 三十五年之公司法
    第三項 五十五年之公司法
    第四項 現行規定
    第四章 各國立法例及其演進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英國
    第一項 判例法及制定法
    第二項 一九八○年格林研究報告
    第三節 美國
    第一項 判例法及制定法
    第二項 聯邦法
    第四節 西德
    第一項 立法變遷
    第二項 現行規定
    第三項 一九七八年修正草案
    第五節 法國
    第一項 立法變遷
    第二項 現行規定
    第六節 瑞士
    第一項 立法變遷
    第二項 現行規定
    第七節 日本
    第一項 立法變遷
    第二項 現行規定
    第三項 昭和五六年修正草案
    第五章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容許或禁止及其放寬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容許或禁止之理由
    第一項 為何容許取得
    第一款 公開性公司
    第二款 閉鎖性公司
    第二項 為何禁止取得
    第三項 小結
    第三節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實況
    第一項 美國
    第一款 取得之實況
    第二款 取得之理由
    第三款 取得之方法
    第二項 日本
    第一款 取得之實況
    第二款 禁止取得自己股份之緩和論
    第四節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放寬後之特殊問題
    第一項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與內部人員交易
    第一款 問題之所在
    第二款 第一問題
    第三款 第二問題
    第四款 小結
    第二項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與股份公開收購
    第一款 公司為防禦而買受自己股份
    第二款 發行公司所為之公開收購
    第三款 公司於公開收購後,所為之融資
    第四款 小結
    第三項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與確保經營者之支配權
    第一款 概說
    第二款 美國判例原則
    第三款 美國判例之例外情形與學者之批評
    第四款 小結
    第六章 公司取得自己股份之限制
    第一節 立法上限制之類型
    第一項 財源限制型
    第二項 財源、程序限制型
    第三項 概括限制型
    第四項 限定列舉型
    第五項 包括禁止型
    第二節 立法上限制之方法
    第一項 目的上限制
    第二項 財源上限制
    第三項 限度上限制
    第四項 價格上限制
    第五項 程序上限制
    第六項 實質上限制
    第七章 公司自己股份之取得及處分
    第一節 適法取得
    第一項 適法取得之範圍
    第二項 適法取得之財源
    第三項 適法取得之效果--自己股份之地位
    第二節 違法取得
    第一項 違法取得之範圍
    第二項 違法取得之效果
    第三項 違法取得之救濟
    第三節 公司自己股份之處分
    第八章 子公司取得母公司之股份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各國立法例
    第一項 西德
    第二項 英國
    第三項 美國
    第四項 義大利
    第五項 瑞士
    第六項 歐洲共同體公司法草案
    第七項 日本
    第三節 子公司之認定標準
    第一項 完全子公司
    第二項 經濟上一體關係
    第三項 過半數資本參加
    第四項 支配從屬關係
    第四節 取得之效果
    第五節 小結
    第九章 結論
    參考書目
    勘誤表

    無法下載圖示 (限達賢圖書館四樓資訊教室A單機使用)
    QR CO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