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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方珮齡
Fang, Pei Ling
論文名稱: 由意義徹底轉變到理論不可共量
From MEANING VARIANCE to INCOMMENSURABILITY of THEORY
指導教授: 林正弘
Lin, Cheng Hung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文學院 - 哲學系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論文出版年: 1994
畢業學年度: 83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20
中文關鍵詞: 不可共量意義轉變理論比較
外文關鍵詞: Incommensurability, Meaning variance, Comparability of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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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提出不可共量這個觀點的初期,孔恩陳述其論點的方式引來了許多的批評與爭辯;然而,究竟是因孔恩語意不明,所以才引發了許多的討論﹖或者是,這個觀點本身的確蘊涵了孔恩所不願意承認的命題﹖關於這一點,本文意圖處理的問題是─「理論不可共量」是否蘊含「理論不可比較」這個結論﹖對於這個問題,孔恩的立場是「理論不可共量」這個命題並未蘊涵「理論不可比較」;而他所採取的論證方式則是─理論不可共量意指「兩個理論間部份的同型異義字無法互相翻譯」,但卻可以透過詮釋的方式重構或了解一個過時的理論;就此而言,理論不可翻譯的情況並未蘊涵理論不可比較。多數人對孔恩所提出之「不可共量」的理解是:「理論不可共量」蘊涵理論不可比較。論者所採取的論證途徑大致有兩種:ぇ以否定「不可翻譯」來否定「不可比較」;え直接否定「理論不可比較」。二種途徑才可能對孔恩的論點做一有效的反駁。我反駁孔恩論點的做法是以否定「指涉固定」為出發點。我的基本主張是:字詞,特別是高階抽象的理論性字詞,其指涉對象在理論改變以後很難確認其指涉的同一與否;因此,宣稱「其依舊指涉同一個對象」是很難獲得支持的。本文討論這個問題的方式是─先將孔恩對「不可共量」的論述做一釐清,並架構出一個可能的論證形式;接著,檢視該論證形式所依賴的前提之合理性;最後則是論證:如果我所提出的「理論不可共量」之論證形式是有效的,並且其前提是合理的,那麼,「理論不可共量」的確蘊涵「理論不可比較」這個結論。在關於「理論比較」這個問題上,我認為孔恩所宣稱的可比較無論如何無法滿足一般論者所主張的「比較理論」的要求;況且,孔恩所承諾的「理論可以比較」的程度,根本上已經超過了「理論不可共量」這個論點所能承諾的範圍。而歸根究底的說,孔恩之所以會做出這樣的允諾,一個主要的原因是來自於其立場上的搖擺不定─究竟要成為一個實在論者或者反實在論者﹖儘管孔恩宣稱自己是個「堅貞的實在論者」,但許多實在論者所共同接受的命題,卻唯孔恩所堅持反對;而這樣的反對立場使得孔恩更接近反實在論者,但是他將「理論轉變過程中之指涉對象的確定」這個問題過度簡化的態度,又使得該立場與其反實在論的傾向互相衝突。因此,在孔恩的理論內部存有其難以化解的矛盾。


    目錄
    孔恩著作縮寫表-----i
    引言-----ii
    第一章 對孔恩的「不可共量」概念之澄清-----11
      1.0 引言-----1
      1.1 對「不可共量」的釐清-----2
      1.2 不可共量與意義理論關係的初步釐清-----14
      1.3 理論不可共量的論證-----28
    第二章 字詞意義徹底轉變概念的說明-----38
      2.0 引言-----38
      2.1 孔恩所預設的語意概念-----39
      2.2 意義徹底轉變的說明-----51
      2.3 意義的「轉變與守恆」之間的爭論-----54
      2.4 孔恩對意義轉變的可能論證-----78
    第三章 由意義的轉變到語意的不可共量-----89
      3.0 引言-----89
      3.1 孔恩的翻譯條件之恰當性-----89
      3.2 語彙結構的限制與不可翻譯-----97
    第四章 理論不可共量-----104
      4.0 引言-----104
      4.1 由語意不可共量到理論不可比較-----104
      4.2 局部不可共量和理論不可比較的問題-----109
    結論-----111
    參考書目-----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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