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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葉淑杏
論文名稱: 福利性所得課稅之探討
指導教授: 朱澤民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社會科學學院 - 財政學系
Department of Public Finance
論文出版年: 1991
畢業學年度: 79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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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研究目的與方法

    為追求稅制的公平與效率,世界各國紛紛對福利性所得進行廣泛的探討及改制工作。此乃因為這些所得在取得之當年度能規避個人綜合所得稅(或社會安全捐)的課徵,以致造成稅基侵蝕;此種侵蝕不但使高所得者所獲利益相對的大於低所得者,在其他情況不變下,又勢須提高稅率,俾以維持稅收不變;稅率的提高又會造成工作與投資意願的降低與經營風險及逃漏稅誘因的增加,不僅違反租稅公平,亦且妨害效率原則。本文目的即在探討福利性所得的課稅理論與各國實施情況,並檢討我國目前有關此類所得之規定及估算其稅基侵蝕情形,最後提供改進建議,以供參考。

    本研究先以文獻整理方式探討福利性所得課稅之理論基礎,並對各國處理此類所得有關之租稅措施予以比較,然後將我國現行各項福利性所得租稅措施加以研析,至於我國此類所得稅基損失之估計,則以福利性所得相關法令之明文規定者為限,輔以各種已公佈之統計資料加以計算七十八年及七十九年會計年度數據的平均值,估算七十八年度(曆年)各項免稅福利性所得所造成之稅基侵蝕。

    二、研究發現

    (一)福利性所得課稅理論

    福利性所得若不予課稅,就如同其他各種稅基侵蝕般,勢必造成如下之衝擊:

    1.降低經濟效率-免稅福利性所得的稅後價格並未反應社會的真實相對價值,導致消費及生產的不效率。

    2.違反租稅公平-福利性所得不計入課稅所得,將違反稅制之水平及垂直公平。

    3.減少政府稅收-福利性所得免稅使稅基倍受侵蝕,政府財政收入減少。

    4. 稅務行政困難-優惠課稅或免稅將予以納稅人避稅之誘因,為遏止逃漏稅,反需稅捐機關耗費龐大的稽徵成本。

    (二)福利性所得評價原則

    一般而言,有四種標準可做為衡量福利性所得的價值:

    1 .員工享受價值-即員工對福利性所得自願支付的價格。可考慮個別納稅人的環境與偏好,但是員工實際願付價值涉及主觀意識,稅務行政執行困難。

    2. 公平市場價格-在公開市場之常規交易中,財貨或勞務的購買者所必須支付之價格。此種價值雖較客觀而且容易確定,但未必是所得獲取者所願付或真正受益的價值。

    3. 雇主之成本-雇主提供福利性所得所產生之成本。此種成本較明確且稅政上利於實施,但員工享受之福利價值與雇主之提供成本,無必然的連繫關係。

    4. 標準價值-由稅捐稽徵機關明定某項福利性所得之價值。具有稅政簡化、稽徵成本節省之優點,但稽徵機關評估之價值往往無法獲得徵納雙方之共識。

    (三)福利性所得課稅制度之國際比較

    1 課稅方式

    OECD 各國皆將福利性所得列入稅基,對收受福利性所得之員工課稅;澳洲及紐西蘭之新福利性所得稅係對提供福利性所得之雇主課稅。

    2 . 課稅範圍

    各國對雇主提供之福利性所得列入課稅範圍者,計有九項:強制性之社會安全捐;保險費;員工餐飲、餐飲券及休閒設施;宿舍;低利貸款;員工折價購買之商品及勞務;員工贈品;教育費用;汽車。

    3 各國估價準則

    各國衡量福利性所得評價標準不一,大部分國家皆採用混合法評估其價值。

    (四)我國免稅及未稅福利性所得稅基侵蝕之估算七十八年度我國各項免稅及未稅福利性所得對稅基侵蝕之影響如下:

    1 .養老金、退休金及資遺費約為826.72 億元。

    2. 公費、特支費、實物代金及房租津貼約為285.49 億元。

    3. 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費約為的492.45 億元。

    4. 加班費、伙食津貼及交際費中含有福利性所得性質者總計約為1,395.38億元。

    5. 未稅福利性所得(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差額及宿舍租金),約計136.06 億元。

    以上各項合計約為3,000.04 億元,如以5.6% 之有效稅率估算,稅收損失約為168.00 億元。

    (五)結論與建議

    部分福利性所得應列入所得稅課稅範圈,期使國民稅負趨於公平合理,並維持租稅中立性,以健全稅制。

    1 .免稅福利性所得

    (1) 養老金、退休金及資遺費依其領取方式課稅。

    (2) 取消公費、特支費、實物代金及房租津貼免稅規定。

    (3) 取消所得稅法中保險費列舉扣除之規定,維持保險給付免稅規定;雇主支付之保險費,應列為員工之薪資所得而課稅。

    (4) 為雇主便利參加職業訓練給與之獎學金及研究、考察補助費免列入課稅所得。

    (5) 取消加班費及伙食津貼免稅規定;為商業目的執行職務所領取之日支費及差旅費,仍維持免稅規定。

    2. 未稅福利性所得

    (1) 非為雇主目的所居住之宿舍,可依市場價值法與標準價值法設算員工享有之利益,而列入員工薪資所得課稅。

    (2) 雇主提供私人使用之交通工具,可採雇主成本與標準價值混合法評估員工享受之價值,而列入員工薪資所得課稅。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限制…………………………1
    第三節 本文結構………………………… 2
    第二章 福利性所得課稅理論基礎
    第一節 福利性所得之特性. ………………………… 5
    第二節 福利性所得課稅理論………………………… 8
    第三節 福利性所得評價原則. ………………………… 12
    第三章 福利性所得課稅制度之國際比較
    第一節 課稅範圍…………………………20
    第二節 雇主成本及福利性所得稅. ………………………… 23
    第三節 各國估價準則…………………………27
    第四章 我國現行各項福利性所得課稅之研析
    第一節 相關法令及規章…………………………48
    第二節 免稅及未稅福利性所得之評估…………………………58
    第三節 免稅及未稅項目稅基侵蝕之估算………………………… 7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附錄一: 各縣市政府支付之退休金及各項補助費………………………… 102
    附錄二: 各縣市政府支付之實物代金及保險費………………………… 104
    附錄三: 私立各級學校導師加給………………………… 106
    附錄四: 免稅及未稅項目對財政收入影響之明細表………………………… 109
    附錄五: 我國各項課稅稅福利性所得彙總表………………………… 110
    參考文獻………………………… 111

    一、中文部分:
    (一) 五味雄治著,簡錦川譯,日本之稅制,台北: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民國七十三年六月初版。
    (二) 王建?,租稅法,台北:文笙書局,民國七十七年二月十三版。
    (三) 王建?,「退休金課稅問題之檢討」,稅務旬刊,第一千○一期,民國六十八年七月二十日,頁六~十一。
    (四) 王建?,「福利性所得」,財稅人員進修月刊,第四十一期,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五) 周玉津,「期望收回已失去的所得稅稅基」,稅務旬刊,第一二八五期,民國七十六年六月十日,頁五~六。
    (六) 吳文彬,個人所得稅侵蝕問題之研究,台北:政大財政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六十九年一月。
    (七) 黃春生,羅能清譯,雷根總統租稅改革方案,台北: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初版。
    (八) 黃瑞春,「附屬性利益課稅問題之研究」,稅務旬刊,第一二一一期,民國七十四年五月二十日,頁一五~一七。
    (九) 張麗姬,「由租稅中立性原則探討福利性所得課稅問題」,財稅研究,第十八卷第五期,民國七十五年九月一日。
    (十) 張慶輝等,綜合所得稅免稅與未稅所得之研究,財政部賦稅改革委員會編印,民國七十八年六月。
    (十一)曾巨威等,所得稅法第四條免稅規定之研究,台北:台灣經濟研究所,財政部委託研究報告,民國七十四年六月。
    (十二)傅傳訓「美國稅制改革方案在個人所得稅方面評介」,財稅研究雜誌第十七卷第二期,民國七十四年三月一日,頁四九。
    二、年報暨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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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立法院公報,第十六會期,第一期,民國四十四年十一月一日,頁七十。
    (三) 立法院公報,第六十一卷第一○三期,頁十三。
    (四) 立法院公報,第六十六卷第三期,民國六十六年。
    (五) 立法院公報,第七十一卷第九十八期,頁六五。
    (六) 立法院公報,第七十一卷第九十九期,頁三七。
    (七) 立法院公報,第七十一卷第一百期,頁六七。
    (八) 台閩地區勞保局編印,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勞工保險統計年報,民國七十九年六月出版。
    (九) 臺灣省政府主計處,臺灣省政府總預算,民國七十八年、七十九年度。
    (十) 台北市政府主計處,台北市政府總預算,民國七十八年、七十九年度。
    (十一)行政院主計處,中央政府總預算,民國七十八年、七十九年度。
    (十二)行政院主計處,臺灣地區職業別薪資調查報告,民國七十九年六月。
    (十三)行政院主計處,臺灣地區薪資與生產力統計年報,民國七十九年。
    (十四)行政院主計處,個人所得分配調查報告,民國七十九年。
    (十五)行政院主計處,物價統計月報,民國八十年。
    (十六)行政院主計處,臺灣地區住宅狀況調查報告,民國七十九年。
    (十七)財政部賦稅法令研究審查委員會編印,所得稅法令彙編,民國七十九年,二版。
    (十八)高雄市政府主計處,高雄市政府總預算,民國七十八、七十九年度。
    (十九)教育部,教育統計,民國七十九年。
    (二十)銓敘部,銓敘統計,民國七十九年。
    (廿一)臺灣省各縣、市政府,縣、市政府總決算,民國七十八、七十九年。
    (廿二)臺灣各縣政府,臺灣省各鄉鎮(市)公所總決算彙編,民國七十八、七十九年。
    三、英文部分
    (一) Adamache K. W. & Frank A.S., "Fringe Benefits : To Tax or Not To Tax", National Tax Journal, Vol . X X X III No.1, 1985, 3, P.428.
    (二) Chen Yung-Ping, "The Growth of Fringe Benefits: Implications for Social Security," Monthly Labor Review, 1981; P.8.
    (三) CCH Tax Law Editors, Australian Master Tax Guide, Australia, 1991.
    (四)───, New Zealand Master Tax Guide New Zealand 1991.
    (五)───,Canadian Master Tax Guide, 46th Edition, Canada, 1991.
    (六)───,U.S. Master Tax Guide, U.S.A,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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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F. W. Peters, "Federal Income Taxation of Employee Fringe Benefits", Harvard Law Review Vol.89: I I 41.
    (十) Goode Richard ,The Individual Income Tax, Brookings Institution, Washington, D.C. 1976.
    (十一)Halperin D. "Broadening the Base-The Case of Fringe Benefit", National Tax Journal, Vol . X X X V II , No.3, 1984, 9, P . 277 .
    (十二) HaIperin ,R . & J. Tzur, "The Effects of Nontaxable Employee Benefits on Employer Profits and Employee Work Effort", National Tax JournaI, Vol. X X X V III, 1985, PP .65~79.
    (十三)Kurtz Jerome & Mack Mattingly, " Should Your Fringe Benefits Be Taxed?" U.S. News & World Report, Inc. 1983, PP.49~50.
    (十四)Katz A. & M. Gregory, "How Should Fringe Benefits Be Taxed?", National Tax journal, Vol . X X X III, No.1, 1985, 3, PP.37~45.
    (十五)Long James E. and Frank A. Scott, Jr. "The Impact of The 1981 Tax Act on Fringe Benefits and Federal Tax Revenue", National Tax Journal, Vol.XXXVII, No.2, 1984,6 .
    (十六)Nolan johns, "Taxation of Fringe Benfits", National Tax journal, Vol.XXX, No.3, 1977 , 9, PP.359~367.
    (十七)Sunley, Emil M., Jr “Employee Benefits and Transfer Payments,” in Joseph A. Pechman, ed., Comprehensive Income Taxation,(Washington: Brooking Institution, 1977),P.90.
    (十八)OECD, The Taxation of Fringe Benefits,1987,11.
    (十九)───,Wage Drift, Fringe Benefits and Manpower Distribution, 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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