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陳建芬 |
|---|---|
| 論文名稱: |
英法海底隧道之財務重整分析 The financial restructuring analysis of channel tunnel |
| 指導教授: | 黃明聖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社會科學學院 -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 Master for Eminent Public Administrators |
| 論文出版年: | 2010 |
| 畢業學年度: | 98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79 |
| 中文關鍵詞: | 英法海底隧道 、歐洲隧道公司 、財務分析 、重整 |
| 相關次數: | 點閱:929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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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法海底隧道為BOT工程的重要參考指標,惟於1994年宣布通車營運以來,歐洲隧道公司始終存在著嚴重的財務困難,歷經1995-1998年及2005-2007年兩次的財務重整,終於2009年首次宣布發放股利,財務狀況由虧轉盈。
本研究旨在探討歐洲隧道公司如何進行財務重整及成敗的因素,於文獻回顧分別介紹公司重整之方法及攸關重整成敗的因素,遂分別介紹歐洲隧道公司第一、二次重整計畫之內容,主要討論重整重要紀事彙整、財務發生困難原因、重整歷程、重整計畫內容分析、重整前、後之重要財務資料彙集以及近年財務狀況分析,及評析歐洲隧道公司之重整策略。
本研究結果顯示,歐洲隧道公司兩次重整主要皆採「以債作股」的方式,以「重整成功」的定義觀之,雖於第一次重整 (1995-1998年) 後,未能立即轉虧為盈,但已減輕虧損的情況,且亦因第一次的重整將債務減少12億英鎊,使得2005年再度爆發財務危機而進行第二次重整 (2005-2007年) 時,能在英法海底隧道產業前景看好,營運穩定成長之下,公司的主要債權人為金融機構,利益關係人有效協商並取得共識,爭取往來銀行的支持,以債作股方式,確保公司能繼續維持營運,積極募集新的資金,於第二次重整後,財務狀況明顯改善,還重新在巴黎和倫敦證券交易所申請股票上市,恢復股票交易的流通性。本研究認為歐洲隧道公司歷經兩次重整,順利成功再生,相當符合重整成功的定義。
最後,經由英法海底隧道實際案例之分析,推論英法政府堅不出資及不融資保證為促使歐洲隧道公司自救的重要關鍵,及BOT專案財務計畫準確預估的重要性。歐洲隧道公司自救及英法政府的堅守原則,為世界各國在進行BOT專案時,同為政府及特許公司深值借鏡的佳例。
第一章 緒 論 1
1.1 研究背景與動機
1.2 研究目的
1.3 研究方法
1.4 研究章節架構與流程
第二章 文獻回顧 7
2.1 公司重整之方法
2.2 重整成敗之因素
第三章 歐洲隧道公司重整研究 13
3.1 英法海底隧道簡介
3.2 重整重要紀事彙整
3.3 財務發生困難原因
3.4 財務重整歷程
3.5 近年財務狀況分析
第四章 歐洲隧道公司重整策略評析 47
4.1 歐洲隧道公司重整研究摘要
4.2 重整成功的定義
4.3 重整策略評析
第五章 結 論 59
5.1 結論
5.2 後續研究建議
參考文獻 63
附錄:英法海底隧道BOT案與台灣高速鐵路BOT案比較表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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