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李明冠 |
|---|---|
| 論文名稱: |
臺北市府公務員懲戒之研究 無 |
| 指導教授: | 荊知仁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社會科學學院 - 政治學系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
| 論文出版年: | 1977 |
| 畢業學年度: | 66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209 |
| 中文關鍵詞: | 無 |
| 相關次數: | 點閱:8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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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懲戒制度之設計相當特殊,公務員懲戒之法律依據,一為懲戒法,一為考績法,而為雙軌制。兩者在法律性質、適用對象、實施程序、決定機關以及懲戒處分的效力上均有所不同。但是,對於何種違失行為應依懲戒法,何種應依考績法懲戒並無法律規定。因此,此二套制度如何運行,實值得吾人加以探討。本論文即就台北市政府適用此雙軌制之懲戒制度的狀況,以及所發生的一些問題,加以討論。並希望藉統計分析而對市府公務員受懲戒的實況有所瞭解。
本論文共分七章。
第一章:緒論。首就公務員關係與懲戒、行政的本質與懲戒、懲戒與保障、懲戒與考績四方面來說明懲戒的涵義;次則對我國現行雙軌制之懲戒制度之發展與內容加以扼要的敘述。
第二章:就市府公務員進用的方式來討論彼等適用懲戒法或考績法之問題。
第三章:分發動權與決定權兩部分來討論懲戒權的運用;並從機關首長之指揮監督權與懲戒權的關係來討論市府授權的大小問題。
第四章:就公懲會方面如何審議市府公務員之懲戒案件,市府方面又如何處理懲戒法與考績法上之懲戒案件,加以敘述;並針對懲戒程序中最為各方所批評之審級軟濟、刑懲關係及追訴時效等問題加以討論。
第五章:先討論違法失職的涵義,兩者有無區別,有無區別的必要;次則說明考績法與懲戒法上懲戒處分的種類,並比較兩者之效力;最後則討論建立懲戒處分標準之必要性與可能性。
第六章:就近三年來市府統計資料及人事處第三科所存之檔案,分別從懲戒處分與職等的關係,懲戒事由與職務性質的關係,以及懲戒事由與單位間的關係來探討市府公務員受懲戒的實況。
第七章:首先檢討制度上的問題,並綜合前述二―五章的分析,試擬改革之意見;次就第六章的統計分析提出建議,以為結論。
本論文之完成,得力於荊師知仁在觀念上的啓發與對論文初稿之指導匡正;同時,在資料的蒐集與實務問題上之瞭解,受益於市府人事處第三科鄧科長幸光最多,謹此致最誠摯的謝忱。另外,公懲會主席委員張鏡影先生於百忙中為筆者解答問題;立法院許水龍先生熱心提供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本校統計研究所沈金祥同學指點與協助處理統計資料;黃鳳梧、黃瑪利、林麗明、吳榮宗、黃台生、黃秀梅等同學、朋友的幫忙與鼓勵,謹此一併致謝。
此外,本論文之撰寫,受到台北市政府的補助,並蒙朱師堅章的關切與林議員鈺祥的協助,特此致謝。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懲戒的涵義1
第二節 我國現行懲戒制度13
第二章 懲戒對象的剖視22
第一節 政務官(市長)25……
第二節 任用、派用、聘用人員及雇員30
第三節 選舉職40
第三章 懲戒的權力49
第一節 懲戒的發動權52
第二節 懲戒的決定權63
第四章 懲戒的程序與問題75
第一節 公懲會方面的程序75
第二節 市府方面的程序90
第三節 審級救濟問題97
第四節 刑懲關係問題107
第五節 追訴時效問題113
第五章 懲戒的原因與懲戒處分的種類117
第一節 懲戒的原因117
第二節 懲戒處分的種類124
第三節 懲戒處分的標準問題141
第六章 懲戒案件的統計分析147
第一節 懲戒對象的統計分析147
第二節 懲戒事由與職務性質之關係152
第三節 懲戒事由與單位間關係159
第七章 結論165
第一節 懲戒制度的檢討與建議165
第二節 崇法務實精神的建立180
附錄一 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辦法185
附錄二 臺北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程序及注意事項191
主要參考書目197
壹、政府文書
一、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彙編,台北,司法院祕書處印,民國六三年一月再版。
二、司法院解釋彙編(第二―第五冊),台北,司法院秘書處印,民國六一年十二月。
三、司法院公報,台北,司法院秘書處,卷十三,期十二,民國六十年十二月。
四、第一屆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十號,政府提案第一○○五號、一○○五號之四、一四七六號、一四七六號之一;院總第十一號,政府提案第五九○之四號、一○七四號、一四七七號、一四七七號之一;院總第三○九號,政府提案第一○六五號、一○六五號之二。
五、台北市政府公報,台北市政府祕書處。
六、台北市統計要覽,台北市政府主計處編印,民國六四、六五、六六年版。
貳、中文書精
一、王昌華,中國行政法新論,台北,中華大典編印會,民國五七年九月初版。
二、李飛鵬編著,現行人事法規沿革及釋例(上下編),台北,自印,民國六二年三月增訂五版。
三、孟子,四書集注,台灣中華書局,民國五五年三月台一版。
四、林紀東,公務員懲戒法之研究,台北,政大公企中心,民國五四年十月。
五、林紀東,行政法,台北,三民書局,民國六六年元月初版。
六、范揚,行政法總論,台北,商務印書館,民國四七年十一月台三版。
七、翁秀華,監察院彈劾權行使之研究,政大政研所碩士論文,民國六四年六月。
八、張鏡影,行政法論,台北,著者自印,民國六十年七月三版。
九、陳鑑波,行政法學,台北,著者自印,民國六一年七月增訂五版。
十、趙其文,中國現行人事制度,台北,著者自印,民國六一年五月增訂版。
十一、管歐,中國行政法總論,台北,著者自印,民國五八年一月修訂五版。
十二、劉祐知,美國聯邦文官懲戒之研究,政大政研所碩士論文,民國五十年。
十三、劉俊三,中國公務員懲戒制度之研究,台北,嘉新水泥公司文化基金會,民國五九年六月。
十四、公務員之法律責任,台北,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印,民國六五年八月。叁、期刊
一、仲肇湘,「論我國公務員懲戒制度」,民主憲政,卷一九,期七、八合刊,民國五十年二月。
二、何振奮,「司法二、三事」,聯合報,民國五七年三月十一日。
三、汪禕成,「關於政務官懲戒問題之我見」,憲政思潮,期十一,民國五九年七月。
四、高旭輝,「政務官的範圍及退職懲戒問題」,政治評論,卷二四,期六,民國五九年五月。
五、翁岳生,「西德聯邦公務員懲戒制度之研究―與我國公務員懲戒制度之比較」,收錄翁岳生著,行政法與現代法治國家,台北,著者自印,民國六五年一月初版。
六、翁岳生,「論特別權力關係之新趨勢」,收錄翁岳生著,行政法與現代法治國家,台北,著者自印,民國六五年一月。
七、馬壽華,「二十年來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令月刊,卷二一,期十,民國五九年十月。
八、陶百川,「為監察制度試籌補強之道」,聯合服,民國六六年七月廿一日。
九、張鏡影,「論公務員之懲戒」,法學叢刊,卷四,期一三,民國四八年一月。
十、張鏡影,「政務官應否受懲戒」,憲政思潮,期十一,民國五九年七月。
十一、雷震,「監察院之將來(三)」,自由中國,卷七,期十一,民國四一年十二月。
十二、蔡業成,「如何創建免職行政處分制度之研究」,人事行政,期四六,民國六五年八月。
十三、羅志淵,「政務官懲戒問題」,憲政思潮,期十一,民國五九年七月。
肆、法現(以重要者為限,餘請參閱文內各註)
一、監察法,民國五六年八月二八日總統令修正公佈。
二、監察法施行細則,民國六一年七月十五日監察院第一千二百六十五次會議修正。
三、公務人員任用法,民國五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總統令修正公佈。
四、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任用法,民國六一年二月三日總統令修正公佈。
五、公務員懲戒法,民國三七年四月十五日修正公佈。
六、公務人員考績法,民國五九年八月廿七日總統令修正公佈。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民國五九年十二月八日考試院修正公佈。
七、分類職位公務人員考績法,民國五八年八月廿五日總統令修正公佈。分類職位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民國六一年四月三日考試院修正公佈。
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民國三七年四月十五日國民政府修正公佈。
九、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辦案規則,民國五六年十月三一日奉准修正公佈。
十、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辦法,民國六四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修正公佈。
十一、台北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程序及注意事項,民國六三年五月十五日市府修正公佈。
伍、報紙
一、中央日報,民國六六年五月三日、十八日。
二、中國時報,民國六六年五月十三日。
三、聯合報,民國六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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