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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陳惠珠
論文名稱: 判決的主旨與傍論-英美法上Ratio Decidendi與Obiter Dictum的理論與實務及其在我國參考的價值
指導教授: 蘇永欽
學位類別: 碩士
Master
系所名稱: 法學院 - 法律學系
Department of Law
論文出版年: 1984
畢業學年度: 72
語文別: 中文
論文頁數: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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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論文共一冊,凡十萬餘字,計分五章,各章內容如下:

    第一章:為前言。敘述本文寫作的動機、研究的重點與方法。

    第二章:共分四節,分別敘述法源的意義,及判決先例在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的演進過程,並討論判例在這兩個法系法源上的重要性,更進而檢討判例在我國法源上的地位。

    第三章:分成四節,由於肯定判例在我國法源上的重要性,而判例僅其主旨部分對未來的案件有拘束力,而何者為主旨?我國並無具體可循的方法以供認定上參考,因此乃介紹英美幾種區分判決主旨與傍論的學說,並就有關認定主旨的相關問題加以討論。

    第四章:計分三節,首先檢討前面介紹的英美學說在我國可否採行,並討論我國目前認定判例要旨的作法,更進而舉出有疑義的若干實例以說明,我國因為欠缺一套可循的方法以致造成認定上、適用上的錯誤。

    第五章:為結論除總結前述各章節,並提出建議以克服我國採行前述英美學說的困難。


    封面頁
    論文摘要
    目錄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判決法源性的探討
    第一節 法源的意義及分類
    第二節 英美法上先例原則的演進及其地位
    第一項 英美判決先例原則的發展過程
    第二項 英美法上法官的造法功能
    第三節 先例在大陸法系的地位
    第一項 羅馬法對歐陸法律發展的影響
    第二項 判決先例在大陸法系法源上的地位
    第四節 判決先例在我國法源上的地位
    第一項 判決的法源性
    第二項 判決、判例有無區別
    第三章 判決的主旨與傍論
    第一節 如何認定判決的主旨--英美學說的介紹
    第一項 英國的傳統學說
    第二項 美國現實主義者的看法
    第三項 Wambaugh的測驗
    第四項 Halsbury的主張
    第五項 Goodhart的學說
    第二節 主旨的特徵
    第三節 傍論的認定
    第四節 其他有關認定主旨的問題
    第一項 案件中有數個獨立的法律爭點
    第二項 案件中有數個相互依存的法律爭點
    第三項 案件中有一個以上的主旨
    第四章 目前我國認定主旨的方法及檢討
    第一節 前述學說可否採行的檢討
    第二節 目前我國如何選輯判例要旨
    第一項 官方的作法
    第二項 私人的作法
    第三節 有疑義的判例要旨--舉例
    第五章 結論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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