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侯燦堂 |
|---|---|
| 論文名稱: |
台灣山地行政的研究 無 |
| 指導教授: | 雷飛龍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社會科學學院 - 公共行政學系 Departmen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
| 論文出版年: | 1981 |
| 畢業學年度: | 69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338 |
| 中文關鍵詞: | 無 |
| 相關次數: | 點閱:205 下載:0 |
| 分享至: |
| 查詢本校圖書館目錄 查詢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勘誤回報 |
本論文計分七章,凡十三萬餘言,其主旨在探討台灣山地行政之變遷與發展,並檢討其得失。經由歷史的回顧,以及與美國印第安人政策之比較,益以烏來個案之分析,顯示台灣山地行政,一般而言,已朝向三民主義扶助弱小民族之精神目標,以及國際勞工組織一九五七年「土著及部落人口公約」之政策規定邁進。惟台灣山地行政並非已臻完美,尚有頗多仍須檢討與改進之處,其要者,諸如自治條件之培養、經濟水準之提升、生活習性之再改造、社會福利措施之再增強等。
本論文內容大要如下:
第一章「緒論」,敍述本論文的研究目的範圍與方法、山胞槪況、以及山胞社會文化特質等。本論文的撰寫範圍,包括台灣光復前的山地行政沿革,以及光復後的政策大要,論文內容涉及政治、經濟、教育衛生福利等方面。研究方法除依據文獻、參閱政府資料以作敍述分析外,又以台灣山地行政與美國印第安人政策作比較,並以台灣北部烏來鄉作個案研究,俾能更深入了解台灣山地行政之真相。
第二章「早期山地行政」,槪述荷蘭佔據時期、西班牙佔據時期、明代、清代、以及日本佔據時期的山地行政。台灣早期山地行政的主要特徵是:①視山胞為異族,以土牛、隘勇線等,加以隔離,②外來入侵者荷、西、日等,以殖民主義立場,均以經濟利益為著眼,③均利用土著長老頭目等土官,作統治工具,④司法權秉之於統治者手中,⑤經濟發展,除日本佔據後期外,均偏於消極性、零星發展,無益於山胞生活改善,⑥統治者無法約束漢人之欺凌山胞,⑦經手贌社、贌商、社商、通事、漢佃、業戶等,以獲取租稅利益,⑧以專責機構或官吏處理山胞事務,⑨承認山胞佔有區域內之土地權利,⑩教化目的在使山胞認同於主流文化。
第三章「政治經濟政策」,論述台灣光復後山地行政體制之建立、扶植參政、山地管制、山地保留地措施、定耕農業及造林、道路水利工程及綜合開發、以及財稅措施等。台灣光復後山地政治政策,本三民主義種族平等原則,保障山胞政治地位,廢除頭目制度,建立山地行政體制,並扶植山胞參政,考用山地行政人才,使山胞自治自立;山地行政體制已由特殊化而一般化,而趨合理,山地鄉公所編制則引起頗多爭議,其編制不足、技術人員不足、公務員在職訓練欠缺,以及文化課、農林課之裁增等,均值得研究改進;山地管制已有放寬趨勢,但山胞文化衝擊問題,却因應而生,值得注意。台灣山地經濟政策的推行,能多方著手,其目的在促使山胞早日與一般社會融和,而達平地化目標;山地保留地政策在保障山胞生計,但土地權登記、保留地耕用等,因山地鄉公所缺乏專業人員、以及山胞缺乏法律常識,故其成效不顯;農林生產由於耕田狹小、人力不足、部份山胞不勤奮、缺乏資金、以及生產經營缺乏企業化、利潤不多等,而有遲滯發展之情形,尚須突破;山地財政高度依賴上級政府補助,有待改進,可行之道為:廢除山胞免稅制度、整頓山胞保留地各項收益、以及加強公共造產等。
第四章「教育衛生福利政策」,論述台灣光復後,山地教育文化措施、衛生保健、社會福利措施、職業訓練與輔導、以及平地山胞、蘭嶼山胞之輔導措施。山地教育在取消特殊化的方針下,一切課程教材與平地教育無異,但由於文化因素的影響,使山胞學童對學校教育有不良適應現象,故山地教育的改進,應使課程教材增加彈性,其重點宜在增進山胞特有天賦的發展,謀生知能的培養,勤儉習慣之培養,並須兼重心理建設,使其對國家有信心,充分守法、高度公德心,創業與儲蓄觀念等。衛生保健工作以公共衛生的推動較具績效,特別是環境衛生整頓,以及疾病防治等工作,更具成果,但山地醫護人員仍有不足,影響山地衛生保健工作的推行。山地生活改進工作,以社會運動的方式推行,獲有一些成效,但社團組織功能未能充份發揮,經費、專業人員均有不足,有待增強。山地生活環境的改善,則因經費不足而無法澈底執行。職業輔導工作,執行仍未理想,受惠山胞不多,亦須改進。平地山胞、蘭嶼山胞的輔導,近年來政府已加重視,以對山地山胞輔導的成功經驗而言,此項工作的成效應可預期。
第五章「一個個案—烏來鄉」,實地調查烏來之政治、經濟、教育、社會福利等各方面的發展情形,以了解台灣山地行政的實作層面,是本章的目的。經過調查分析結果,烏來鄉鄉政之推行,以及山胞家戶生活改善情形等,均足以顯示,台灣山地行政政策之反映與落實,已具相當成效。
第六章「美國印第安人政策槪述」,槪述美國印第安人政策的發展、美國印第安事務局、以及保留區政策。印第安部族經濟是美國印第安人政策的特色,政府同意部族共同擁有土地及其資源,並以資金、技術協助各部族從事各種礦業開發,或觀光及工商業之發展。就業及訓練、社會服務、教育服務、健康服務等,花費政府龐大經費,其目的在促進印第安人的社會安全。
第七章「台灣山地行政的檢討與改進」,主要內容在透過台灣光復前後山地行政的比較、與美國印第安人政策比較、以及以發展的觀點看台灣山地行政等三方面的綜合檢視,以評價台灣現行山地行政,並提出改進芻議。檢討分析的指標有二:一則以三民主義對少數民族扶助保護的原則方針;次則以國際勞工組織「土著及部落人口公約」所宣示的原則。現行台灣山地行政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各方面,獲有相當成就,其要者有:①台灣山地政策以扶植山胞為著眼,以促進山胞平地化而融合於台灣社會為目標,符合世界潮流趨向,②視山胞為「同胞」,並扶植參政,使山胞政治地位提高,行政機構「一般化」,增進行政效能,山胞有充分參與行政決策的機會,使政策合理化,③職業結構改變(非農業收入增加),生活水準提高,生活方式改進,教育程度提高,收支盈餘增加·······顯示經濟發展獲致相當成果。④由於經濟成長與發展,導致社會轉換,以及社會變遷,而有助於社會生活的改進。⑤食、衣、住生活品質的大幅改進。但,現行台灣山地行政存在一些問題,其要者有:①鄉公所缺乏專業或技術人才,以及行政人員之工作態度不如理想,均影響行政系統之效能,②省縣山地行政決策之參與不足,③山地鄉財政缺乏自主性,行政系統欠缺效能,有限參與決策等,使地方自治條件不足,④土地利用不佳,農業生產落後,經濟利益受剝削,經濟觀念落後,⑤經濟上未來的潛在問題:人才、資金、企業精神、以及貧富之求均,⑥依賴人口衆多,職業結構變遷與職業訓練之不足,男性青年山胞結婚不易,現代生活適應問題等,⑦醫療保健仍待加強,⑧平地山胞、蘭嶼山胞有待加強輔導。
本章最後提出一些山地行政改進芻議,其要者為:①強化行政系統能力:增專業人才、現職行政人員在職訓練,②擴大決策參與:健全現有參與管道、各級山地行政組織安置有才幹山胞,③地方自治條件之加強:財政自主、決策參與、行政系統功能之強化,④加強土地利用:變更地目調整用途,擴大耕地規模,水文土質調查,⑤低利長期貸款,技術提供,設小型加工區,鼓勵工商業及觀光事業,⑦就業訓練與安置,貧戶救濟,強化山胞生活輔導中心功能,貸款整建住屋,⑧加強社會教育,學校教育課程彈性化,⑨增加醫護人員,充實醫藥設備,⑩加強基層建設。
台灣光復後的山地行政,在政治上已朝民主、自治、融和的目標邁進;經濟上正繼續發展之中;社會文化方面,已朝向異質化、世俗化、個人化。凡此均有助於平地化目標的達成。惟山地政策之成功,仍有待針對現存問題作不斷的檢討改進。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目的範圍與方法1
第二節 山胞槪況3
第三節 山胞社會文化特質7
第二章 早期山地行政11
第一節 荷蘭佔據時期的山地行政11
第二節 西班牙佔據時期的山地行政20
第三節 明鄭時期的山地行政24
第四節 清朝山地行政29
第五節 日據時代的山地行政36
第六節 台灣早期山地行政的特徵49
第三章 政治經濟政策57
第一節 建立山地行政體制57
第二節 扶植參政與山地管制62
第三節 山地保留地的措施67
第四節 定耕農業及造林72
第五節 道路水利工程與綜合開發82
第六節 財稅措施88
第七節 政治政策評析97
第八節 經濟政策評析105
第四章 教育衛生福利政策123
第一節 教育文化措施123
第二節 衛生保健措施130
第三節 社會福利措施137
第四節 職業訓練與輔導144
第五節 平地山胞蘭嶼山胞輔導措施149
第六節 教育衛生福利政策評析160
第五章 一個個案——烏來鄉177
第一節 槪說177
第二節 政治發展情形186
第三節 經濟發展情形192
第四節 教育衛生福利情形197
第五節 一個簡易的調查分析201
第六章 美國印第安人政策槪述221
第一節 槪說221
第二節 美國印第安人政策的發展222
第三節 美國印第安事務局236
第四節 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區政策241
第五節 美國印第安人政策的推行246
第七章 台灣山地行政的檢討與改進263
第一節 台灣光復前後山地行政的比較264
第二節 台灣山地政策與美國印第安人政策比較271
第三節 以發展的觀點看台灣山地行政277
第四節 台灣現行山胞行政的評價286
第五節 台灣山地行政改進芻議307
第六節 總結312
參考書目及資料317
一、中文部份:
(一)著作及論述:
1.台灣省政府民政廳編,發展中的台灣山地行政,民國六十年。
2.程大學著,台灣開發史,台灣省政府新聞處編印,民國六十七年六月。
3.台灣省政府新聞處編,山胞曁離島居民生活新貌,民國六十八年六月。
4.台灣省政府新聞處編,省政建設參考時論彙編,六十七年十二月。
5. Stephen Enke著,陸年青、許冀湯譯,經濟發展理論,台銀經濟研究室出版,六十四年九月。
6.行政院衛生署編,山胞衛生狀況調查,六十年十月。
7.陳虹,「明末台灣山地行政的研究(上、下)」。見台灣文獻,第廿五卷第三、四期.民國六十三年九月、十二月。
8.洪敏麟;「綜觀台灣山地社會結構與文化演變之軌跡」,見台灣文獻,第廿二卷第三期,民國六十年九月。
9.戴炎輝,「清代台灣番社的組織及運用」,見台灣文獻,第廿六卷第四期第廿七卷第一期合刊,民國六十五年三月。
10.蘇嘉霖,「山胞教育與其社會文化的關係」,見社會建設季刊,第廿六號,民國六十五年四月。
11蔡信重,「台灣光復前後山地行政之比較」,見中國內政,第廿八卷第三、四期,民國五十三年八月。
12.李賢堅,「山地管制與安全維護」,見警學叢刊,第六卷第二期,六十五年元月。
13.郭秀岩,「山地行政與山地政策」,見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第四十期,民國六十四年秋季。
14.蔡信重,「談台灣山地經濟建設」,見中國內政,第廿八卷第一、二期,民國五十三年八月。
15.蕭新篁,「山胞的昨天、今天、明天」,見綜合月刊,第五十九期,六十二年十月。
16.台灣省政府民政廳編,六十一年台灣省山地山胞經濟調查報告,六十二年十二月。
17.公健,「均衡輔導山地山胞與平地山胞」,見今日財經,第二○一期,六十七年八月。18.黃應貴,「光復後高山族的經濟變遷」,見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第四十期
,民國六十四年秋季。
19.汪履雄、劉瑟錦,「花東山地教育考察報告」,見今日教育,第三十三期,六十七年元月。
20.胡効群,「山胞適應現代化生活的幾個問題」,見中國論壇,第七卷第四期,六十七年十一月。
(二)政府文獻、資料:
1.台灣省政府新聞處編,台灣省基本省政資料,民國六十九年元月。
2.台灣省政府民政廳簡報資料,民國六十八年。
3.內政部編,內政統計提要,民國六十六年、六十七年。
4.中華民國憲法及中央法律。
5.民政廳編,台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業務法令彙編,民國六十七年四月。
6.台灣省政府民政廳,台灣省山地行政檢討會議程,六十六年六月、六十七年六月、六十八年六月、六十九年六月。
7.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台灣省政資料輯要,第十二輯,六十六年六月。
8.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六十六、六十七、六十八年度山坡地農牧綜合開發工作報告,六十六年八月、六十七年八月、六十八年八月。
9.台灣新生報,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廿七日,二版。
10.台灣省政府民政法令。
11.台灣省政府民政廳,六十八年度加速山地保留地造林計劃執行成果總報告,六十八年十二月。
12.台灣省政府四十二年三月九日,府財一字第一一六五七號令。
13.台灣省政府民政廳函,台灣省六十九年山地行政檢討會紀錄「省主席致詞」。
14.台灣省政府財政廳內部研究資料。
15.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報,三十六年春字。
16.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內部簽辦單,民國六十八年八月。
17.台灣省政府民政廳,油印文件「山地行政」,民國六十八年。
18.「台灣省地方醫護人員養成計劃(續辦計劃)」,台灣省政府府會一二六二次會修正通過。
19.台灣省政府衛生處,油印文件「台灣省山地衛生簡介」。
20.中國時報,民國六十九年三月十三日,二版。
21.台灣省政府民政廳,加速改善偏遠地區居民生活計劃——輔導山胞創業貸款簡報,六十八年八月。
22.台灣省政府民政廳,六十九年輔導山胞創業生產貸款業務研討會紀錄,六十八年十一月。
23.聯合報,民國六十四年六月十三日,二版。
24.中國國民黨,現階段扶植台灣省山地同胞政策綱要,民國五十五年六月。
25.台北縣政府民政局山地課統計資料。
26.台北縣政府編,台北縣第九屆縣議員選舉槪況,六十六年十二月。
27.台北縣政府編,台北縣各鄉鎮市第八屆鄉鎮市長選舉當選人名册,六十六年十一月。
28.台灣省政府六五、三、二三府民四字第二三三二八號函;台北縣烏來鄉公所修訂編制員額分配表。
29.烏來鄉公所人事資料。
30.台北縣政府施政計劃。六十九年度。
31.烏來鄉公所編,烏來鄉公所總預算,六十五—六十九年度。
32.台北縣政府民政局山地課,簡介資料:台北縣烏來鄉槪況,六十九年三月。
33.台北縣政府編,台北縣政府工作報告,六十五—六十八年度。
34.烏來鄉公所統計資料。
35.台灣省政府主計處編,六十八年台灣省統計年報,六十八年七月。
36.烏來國民中小學統計資料。
37.烏來鄉衛生所統計資料。
二、外文部份:
(一)著作及論述:
1. Howard R. Lamar(ed.), The Reader's Encyclopedia of the American West, ( New York: Harper and Row, Publishers, Inc. )。
2. The World Book Encyclopedia, 1 Volume 10,(Chicago: World Book-Childcraft International, Inc. 1979)。
3. William Thomas Hagan, American Indian, (The Univ. of Chicago Press, 1978 )。
4. Charles F. Wilkinson, “Shall the Islands be Preserved?” , American West, Volume XVI , Number 3, (May/June 1979 )。
5. Roger C. Owen, James J. F. Deetz and Anthony D. Fisher, The North American Indians, ( The McMillan Company N. Y. Collier-MacMillan Limited, London. 1967 )。
6. Lucian W. Pye, Aspects of Political Development, ( Boston: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66 )。
7.杉村章三郎著,地方自治綱要,東京弘文堂,昭和廿八年三月,第五—八頁。
(二)政府文獻、資料:
1. BIA提供之資料: "General Statement "。
2. U. S. Government Manual (1979 -1980), Published by 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Service General Service Administration, Revised May 1, 1979。
3. BIA提供之資料:“New Policy of Self Determination Without Termination Set Forth by President”。
4. EDA提供之資料:“The Indian Industrial Development Program”。
5. EDA提供之資料:“EDA Grants for Public Works and Development Facilities”。
6. EDA提供之資料:“EDA Planning Gtants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7. EDA提供之資料:“Technical Assistance”。
8. EDA提供之資料:“Business Development Assistance”。
9. BIA提供之資料:“BIA Social Services Program”。
10.BIA提供之資料:“ Indian Education Fact Sheet”。
(限達賢圖書館四樓資訊教室A單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