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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林國雄
論文名稱: 台灣鋼鐵的需求與供給 V.2
指導教授: 郭婉容
李登輝
梁國樹
學位類別: 博士
Doctor
系所名稱: 國立台灣大學 - 經濟研究所
Graduate Institute of Economics
畢業學年度: 66
語文別: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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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地區經濟的發展, 多年來以輕工業為主. 今後欲求台灣經濟進一步發展.
    勢非發展重化工業不可. 而鋼鐵工業則重化工業的一環. 本文特就台灣鋼鐵工
    業, 有系統探討其在當前台灣經濟發展中的地位, 觀察過去並展望未來台灣鋼
    鐵的需求與供給, 以及討論台灣鋼鐵工業成長的原因及鋼鐵產業系統的有效保
    護結構.
    因為傳統的產業供需分析, 都脫離經濟活動循環的特性來進行, 故其觀測結果
    不免片斷, 而且巨細難以兼顧. 此外, 由於學者在運用生產聯鎖概念, 溝通總
    體與個體以測定向前聯鎖效果時, 定義多牽強主觀, 在推理及應用上, 尚未能
    產生重大的突破, 影響其產業供需分析邏輯結構的完整性與一貫性.
    鋼鐵的供需分析, 除了直接供需外, 國際鋼鐵協會的經濟學者近年雖提出第一
    層最終供需概念, 並加以應用. 但因缺乏其系統性解釋故在國際間鋼鐵供需分
    析上的應用, 尚未見普及.
    過去台灣鋼鐵的供需分析, 由於未能注意到台灣鋼鐵工業生產活動的簡單加工
    特性, 不免以局部的觀察來代表全體. 甚至於未能注意到鋼鐵工業的產品種類
    非常多, 冶煉及加工層次又非常長, 忽略各項半成品及成品之間的前後生產關
    係, 不免在國內生產及生產能量中發生重複計算的現象.
    有鑑於此, 本文附錄一則對生產聯鎖概念作新的闡釋, 並將向前聯鎖及向後聯
    鎖分別名之為[向前成本聯鎖]及[向後物量聯鎖]. 而後, 提出總依賴程度概念
    , 作為組織產業系統的標準, 並以之為第二章探討鋼鐵工業在當前台灣經濟發
    展中地位的推理基礎.
    在附錄二中, 對鋼鐵的直接供需及第一層最終供需試作系統解釋. 在第三章及
    第四章, 此四個層次為:一. 直接供需, 二. 第一層聯鎖的最終供需, 三. 多
    層聯鎖實現的最終供需, 四. 多層聯鎖極大的最終供需.
    所謂直接供需, 係討論生鐵. 粗鋼. 及鋼材等各種鋼鐵本身的供需. 第一層最
    終供需係考慮鋼鐵第一層下游工業的需求與鋼鐵供給之間的聯鎖關係, 局部地
    擴大鋼鐵的供需觀察. 所謂多層實現的最終供需, 係利用國產投入係數作無窮
    盡的聯鎖, 擴大討論最終部門的需要與鋼鐵生產間的供需關係. 至於多層極大
    的最終供需, 係假定中間投入全部由國產者供應時, 利用投入係數作無窮盡的
    聯鎖, 再擴大討論最終部門與鋼鐵工業間極大的供需關係.
    為顧及含鋼鐵產品 (例如機器) 的出口, 使其中所含的鋼鐵可以視為鋼鐵的間
    接出口, 而使用鋼鐵的產業 (例如使用鋼管的石油煉製業) 產品的出口, 並不
    使得在其生產過程中所耗用的鋼鐵可以視為鋼鐵的間接出口, 對於進口者亦然
    . 所以乃從[含鋼鐵的產品]出發, 作生產上第一層向後物量聯鎖最終供需的觀
    察, 與以[鋼鐵的使用部間]出發, 作生產上多層向後物量聯鎖最終供需的觀察
    不同.
    因為過去台灣的鋼鐵工業係屬非一貫作業的簡單加工, 而鋼鐵工業的生產層次
    又非常多, 為了確實瞭解台灣鋼鐵的直接供需及第一層最終供需. 本文除了以
    粗鋼當量 (crude steel equivalent) 計列外, 並以各觀察剖面鋼鐵的本身重
    量計列, 必要時復以各觀察剖面鋼鐵的當期價格計列. 且視情形而截長補短,
    以彌補台灣鋼鐵供需統計資料的不足. 本文所以兼採上述計列方法來觀測分析
    主要乃針對台灣鋼鐵供需的特殊經濟環境之關係.
    凡從第三章至第五章所用到的台灣鋼鐵直接供需及第一層最終供需的資料, 均
    在附錄三, 對其構成過程及其經濟意義, 有詳細的交待. 此外, 在第三章及第
    四章觀察過去台灣鋼鐵的需求與供給時, 亦儘量參閱各種巳發表及未發表的資
    料, 對照研判, 必要時並予以合理的修正.
    在分析過程中, 時刻把握鋼鐵的中間財身份, 及其引伸需要 (derivged deman
    d) 的特性, 評介鋼鐵需求的上限說及階段說, 進行國際比較. 並對鋼鐵產業
    系統及資本財產業立一合理的界說, 闡述其與鋼鐵部門之間的唇齒相依情形,
    進而利用進口依賴在生產聯鎖上所造成的漏失 (leakage) , 研判台灣鋼鐵部
    間及鋼鐵產業系統的脆弱性.
    在第五章, 為探討鋼鐵工業生產量的絕對量增加的原因, 乃從絕對離差及M.S
    yrquin的自給率定義出發, 並加以延伸, 以測定過去台灣鋼鐵工業成長的直接
    原因及間接原因.
    為掌握未來台灣鋼鐵的直接供需, 在第六章, 先利用迴歸分析檢定曾決定台灣
    鋼鐵直接供需的重要解釋變數. 而後, 就直接耗用利用彈性法. 上限法. 及階
    段法預測未來台灣鋼鐵的國內需求, 並就國內生產的技術及潛力. 探討未來台
    灣鋼鐵工業生產的方向.
    在第七章, 特別關稅壁壘. 進口管制. 及其他租稅的價格扭曲, 採用有限的最
    新調查資料, 利用調整後關稅稅率. 名目保護率. 內銷有效保護率. 及出口偏
    向等概念, 討論台灣鋼鐵產業系統的有效保護結構.
    經過以上脈絡相聯巨細糜遺的系統觀察與分析之後, 本文對台灣鋼鐵供需重要
    的實證發現與建議, 分為一. 鋼鐵工業的地位, 二. 過去鋼鐵的需求, 三. 過
    去鋼鐵的供給, 四. 鋼鐵工業成長的原因, 五. 未來鋼鐵的供需, 及六. 鋼鐵
    產業系統的有效保護結構六部份, 摘述如下:
    一. 鋼鐵工業的地位
    台灣鋼鐵產業系統, 巳是製造業及營建業中最大的產業系統, 所以今後鋼鐵產
    業系統的發展, 將大大地影響製造業及整個經濟的持續發展. 而台灣鋼鐵產業
    系統的發展, 則視其是否具有發展潛力, 與其所依賴的鋼鐵工業是否亦能配合
    發展而定.
    由1971年極大與實現的向後物量聯鎖誘發係數直行之和的比較, 得知當前台灣
    經濟具有大幅改善進口依賴性的可能, 其尚未改善的脆弱部門, 實為九個歸屬
    於鋼鐵產業系統的部門. 而且, 過去台灣鋼鐵的間接耗用及鋼材的直接耗用自
    給率, 大致在三分之二以下, 粗鋼的直接耗用自給率近年甚至在五分之一以下
    . 此外, 經濟快速發展中的台灣經濟, 對資本財的需求亦非常殷切. 可見, 台
    灣鋼鐵產業系統除了確實比其他產業系統具有比較大的進口代替園地外, 亦有
    相當大的國內需求潛力.
    在歸屬鋼鐵產業系統的十五個部門中, 除了鋼鐵部門本身外, 其中有十一個部
    門復為最依賴鋼鐵部門者. 所以, 根據總依賴程度的意義, 為發展台灣的鋼鐵
    產業系統, 實須鋼鐵部門生產能量的強力支持. 鋼鐵工業的產品價格降低, 亦
    可厚植台灣鋼鐵產業系統的發展基礎. 因為過去台灣鋼鐵產業系統的脆弱, 肇
    因於鋼鐵工業非常脆弱, 所以台灣鋼鐵工業的茁壯, 除了可消除本身的脆弱性
    性, 台灣鋼鐵的國內生產或需求潛力, 有一半以上係滿足最終部門需求的資本
    財, 在生產時所誘發出來的. 所以, 台灣鋼鐵工業的健全發展, 尚可帶動資本
    財產業的發展, 提高生產力, 可使台灣的產業結構更上一層樓.
    二. 過去鋼鐵的需求
    台灣的每人粗鋼直接耗用量較美國. 加拿大. 大洋洲. 歐洲共同市場六國. 英
    國. 蘇聯. 東歐國家. 日本. 南非共和國. 及其他西歐國家十個地區落後甚多
    , 在1975年時, 尚未超過每人200公斤. 因為台灣的經濟規模小, 資源有限,
    對國際貿易的依存度大, 台灣的資本財產業又甚疲弱, 為換取中間原料及資本
    財進口所需的外匯, 不免有內銷貼補外銷的現象, 使得附加價值不易保持持於
    國內, 致粗鋼集約度, 每一美元國內生產毛額的產出 (以1963年固定價格表示
    ) 所需要的粗鋼直接耗用量, 高達每一美元0.5美元. 如就直接耗用的細項來
    觀察, 台灣鋼鐵以供就地取材的土木工程業使用者, 最為重要, 此正顯示其他
    鋼鐵下游工業相當疲弱, 其中尤以運輸工具業為然.
    台灣鋼鐵工業, 雖非一貫作業的生產方式, 過去, 尚能順利拓展出口, 但品質
    仍差. 所以在1973年國際廢鋼缺乏的經濟風暴之後, 台灣僅有的價格競爭能力
    , 幾乎完全喪失, 直接出口迅速滑落, 再加上政府暫停出口簽證, 出口一度中
    斷. 至1975年, 台灣鋼鐵的直接出口, 仍無多大起色. 加工層次少的產品, 所
    受的影響, 又比加工層次多的產品來得大. 在過去台灣鋼鐵的直接出口中, 除
    了廢鋼鐵及生鐵的出口, 係一種調節短期供需的出口外, 其餘各種鋼鐵的出口
    , 卻多多少少有些出口導向的成份. 尤以不繡鋼餐具的出口導向成份最為顯著
    . 台灣運銷先進國家的鋼鐵, 大部份是勞力集約度較大的產品, 而運銷開發中
    地區者, 則大部份是資本集約度較大的產品. 此點頗能配合Heckscher-Ohlin
    的貿易理論.
    鋼鐵的第一層最終耗用, 實際上, 在1974年時, 台灣巳經以機械部門最為重要
    , 運輸工具業次之, 土木工程業的重要性僅居第三.
    至於間接出口, 由於台灣農業資源的限制, 透過食品罐頭部門的鋼鐵間接出口
    所佔比率, 仍將隨著經濟的不斷工業化而繼續降低. 其餘因在工藝技術上有著
    頗為密切的技術擴散, 及投入產出的依存關係, 加以台灣經濟規模的偏小, 內
    銷市場的進口代替, 常佐以外銷市場的適度開拓, 擴大生產規模降低生產成本
    , 所以彼此之間, 內銷與外銷之間, 實相輔相成. 故預期其間接出口比率, 仍
    將承襲過去緩慢上升的趨勢而繼續成長.
    若將中間投入的進口, 視為可以由國內生產來完全代替時, 1971年台灣經濟最
    終部門, 所將誘發的鋼材多層最終需求的極大數量, 將達一千萬公噸, 約為實
    現數量的7.5倍. 約為直接耗用量的5倍. 可見, 台灣鋼鐵需求的潛力極為龐大
    三. 過去鋼鐵的供給
    在1950年至1961年期間, 台灣的鋼鐵工業曾有顯著的進口代替發生. 不過, 非
    一貫作業的再加工, 所能完成的進口代替, 終屬有限, 從1961年起, 大致巳呈
    停滯狀態. 在1965年至1975年期間, 大約有三分之一的直接供給, 仍要完全來
    自高級鋼鋼材的直接進口, 大約有六分之一強的直接供給, 仍要來自高級鋼半
    成品進口的再加工, 而大約只有六分之一弱的粗鋼, 係來自舊船解體業的拆船
    軋料, 其餘三分之一的粗鋼, 方係來自國內半一貫作業鋼鐵廠的生產. 在過去
    , 台灣此種須要依賴直接進口的高級鋼鐵, 皆以自日本進口者為主.
    在1971年至1974年期間, 粗鋼國內生產的比率, 由22.8%下降至17.2%. 鋼材國
    內生產的比率, 亦由49.5%下降至39.3%. 此種比率的下降, 大致是由於國際廢
    鋼缺乏, 進口半成品的來源, 受制於外人的緣故.
    當前台灣經濟, 具有大幅改善進口依賴性的可能, 而尚未改善的九個歸屬鋼鐵
    產業系統的部門中, 除了鋼鐵部門本身外, 有六個部門皆為最依賴鋼鐵部門者
    . 此種事實, 再度加強我們對台灣鋼鐵工業確實非常脆弱的認識.
    四. 鋼鐵工業成長的原因
    在1961年至1974年期間, 不管以粗鋼當量計列, 或以鋼材重量計列, 都有反直
    接進口代替的現象, 亦有輕微的反間接進口代替現象. 在1966年至1974年期間
    , 機械. 家用電器用具. 其他電機及電器. 船舶. 汽車及機車. 其他運輸工具
    . 其他營建. 及其他部門等, 對國產鋼鐵的直接耗用, 均有顯著的反直接進口
    代替現象. 其他電機及電器部門, 亦略有反間接進口代替, 機械部門甚至於有
    強烈的反間接進口代替. 這些事實, 都非常不利於台灣鋼鐵工業, 與台灣鋼鐵
    產業系統的健全發展.
    因為不只過去台灣的鋼鐵工業, 而且其上游工業, 以進口原材料作簡單加工係
    , 供出口, 或供最終部門耗用的生產活動, 非常普遍, 所以在1961年至1974年
    期間, 第一層最終耗用增加, 對鋼材增產的獻率, 大於對鋼錠增產的貢獻率.
    間接出口擴張, 對鋼材增產的貢獻率, 亦大於對鋼錠增產的貢獻率. 但直接出
    口擴張, 對鋼材增產的貢獻率, 則小於對鋼錠增產的貢獻率. 反之, 此三種貢
    獻率頗具規律的大小關係, 亦足以證明過去台灣鋼鐵產業系統, 大部份的生產
    活動, 係以較簡單的加工為主, 不只不聯貫, 而且支離破碎.
    此外, 近年台灣黑鐵皮. 高碳鋼. 中厚板. 馬口鐵皮. 粗鋼. 合金鋼. 鋼管.
    及盤元八種鋼鐵的直接耗用自給率仍甚低. 除了合金鋼曾有顯著的直接進口代
    替之外, 非一貫作業的生產方式, 使得國內生產所能完成的直接進口代替, 變
    成非常有限, 致直接進口代替的進行, 巳呈停滯狀態. 生鐵. 鑄鐵管. 粗鋼.
    馬口鐵皮. 鋼管. 棒鋼. 盤元. 及高碳鋼甚至有或多或少的反直接進口代替現
    象. 所以, 為健全及發展台灣的鋼鐵工業, 自己能生產高級鋼材, 勢非跳出此
    一非一貫作業為主之生產方式的權宜觀念不可.
    一般說來, 不管直接耗用或第一層最終耗用, 國內耗用的增加, 都非常穩定.
    所以, 在出口萎縮. 進口代替停滯. 或反進口代替時, 國內生產的成長將變
    緩. 反之, 在出口擴張或進口代替時, 國內生產的成長將加快.
    五. 未來鋼鐵的供需
    綜合台灣鋼鐵直接供需的迴歸分析可知, 因鋼鐵為用於工業部門的中間財, 而
    且過去台灣鋼鐵國產者與進口者之間殊少代替, 所以直接耗用及直接進口, 大
    致隨著工業生產的增加而比例增加, 預期將來台灣鋼鐵直接耗用的增加, 亦將
    如此. 因為鋼鐵的需求屬引伸 (derived) 性質, 直接耗用對價格變動的反應
    不敏感, 所以過去台灣鋼鐵的需求彈性小, 預期將來亦將如此, 此種迴歸事實
    , 與 T. Watanabe 及 S. Kinoshita對日本鋼鐵需求分析結果, 大致吻合.
    台灣普通鋼鋼材的真接出口, 除了決定於國內生產 (代表出口能力) 外, 亦受
    價格競爭能力的影響, 預期將來亦將如此. 而鋼鐵的國內生產, 對價格變動的
    反應, 則不敏感, 預期將來亦將如此. 此乃由於鋼鐵工業的設備投資金額龐大
    , 建廠期間長, 短期內不易因價格變動, 而即時調整生產設備的使用量, 以調
    整生產量的緣故. 此外, 在粗鋼國內生產, 及鋼材國內生產, 與運用資金總額
    間, 大致亦有技術上穩定的資本產生比率, 預期將來亦將如此.
    未來台灣粗鋼直接耗用的預測值, 以彈性法最大. 階段法的預測值, 略低於彈
    性法的預測值. 而上限法的預測值最小. 其中, 上限法的公元2000年預測值,
    尚不及彈性法預測值的十分之四. 此乃在利用上限法預測時, 我們以每人粗鋼
    直接耗用量750公斤的國際平均上限值, 作為台灣的預測上限值所致. 如果未來
    台灣鋼鐵的間接出口, 亦如日本過去那樣可以順利拓展, 則我們可以取與日本
    相近的高水準上限值, 作為台灣的預測上限值. 如此, 則上限法的預測值, 將
    與彈性法及階段法者非常接近. 由此可知, 對於未來台灣粗鋼的直接耗用, 預
    測值本身多少尚含有一些事在人為的成份.
    未來台灣中鋼金司與鋼鐵業者的協調原則, 煉鐵階段似宜以中鋼公司的巨型鼓
    風爐為主, 因其能大量生產生鐵而且成本低廉. 對於電弧爐鐵業者, 因其亦可
    煉製鐵合金, 似宜輔導其從事各種鐵合金的生產. 至於煉鋼階段, 因為L.D轉
    爐與電爐係處於互相補助的地位, 齊頭並進地發展, 所以, 未來台灣粗鋼的生
    產除了碳鋼之大規模生產, 宜以中鋼公司L.D.轉爐 (較經濟) 為主外, 對於台
    灣現有電爐煉鋼設備, 在現有的穩固基礎上, 除了可輔導其增產特殊鋼外, 亦
    宜適當地容許其有持續再發展的餘地.
    有關近程台灣生鐵及粗鋼國內生產的協調配合, 因每年生鐵十八萬公噸的剩餘
    生產能量不大. 可輔導籌造業者進一步發展以消化之, 並鼓勵一些電弧爐煉鐵
    業者專業從事各種鐵合金的生產, 可是, 每年粗鋼的剩餘生產能量竟達一百萬
    公噸. 因為鋼鐵工業係一高熱及高運輸成本作業的重工業, 一貫作業可降低生
    產成本, 所以一貫作業的中鋼公司擬出售供現有鋼鐵廠加工之小鋼胚, 似宜減
    少. 政府亦宜輔導並獎勵現有煉鋼廠改產各種特殊鋼. 至於舊船解體, 除可供
    應拆船軋料外, 尚可穩定廢鋼之供給, 因此不能輕言放棄. 不過, 在當前業者
    的合作公約下, 似可繼續拓展拆船軋料加工前及加工後之直接外銷. 當然, 煉
    鋼業之生產設備舊落伍者, 亦宜適時淘汰.
    台灣在發展重工業之初期, 對於國內需求潛力及進口代替潛力較大的鋼鐵, 亦
    宜及早投資或轉化加以生產. 為加速間接進口代替的進行, 政府似宜加強輔導
    並獎勵鋼鐵工業的基本加工, 業者亦宜加速發展各種零件的專業製造.
    至於近程台灣鋼材國內生產的協調配合, 除可拓展外銷以消化棒鋼及盤元部份
    過剩的生產能量外, 還須輔導現有的鋼鐵廠減產棒鋼及盤元, 轉而生產型鋼,
    同時鼓勵現有鋼鐵廠淘汰陳舊落伍的軋鋼設備.
    六. 鋼鐵產業系統的有效保護結構
    由國定關稅稅率的比較可知, 有些機械及船舶的稅率低於鋼鐵的稅率, 似乎不
    是合理的現象. 有些機械及運輸工具的稅率, 政府基於保護目的, 訂得較高.
    而有些國內尚未製造須依賴進口的機械設備, 基於政府獎勵投資降低固定資本
    形成成本的規定, 卻可免徵稅捐. 此種同為提高生產力及經濟活動效率的資本
    設備, 何以其中的國產者需要受到關稅保護, 及價格扭曲, 以增加內銷的固定
    資本形成成本? 在收之東隅與失之桑榆之間, 政府似乎值得再做檢討調整, 以
    配合經濟發展新階段的需要.
    目前台灣鋼鐵產業系統中, 須課征貨物稅的產品只有元條及其他型鋼. 縫衣機
    . 汽車. 與機車四種. 因為元條及其他型鋼為製造資本的重要材料, 縫衣機像
    工業機械一樣主要為工業用, 所以, 似宜早日免征其貨物稅.
    在當前的的外銷退稅制度之下, 進口原材料加工外銷的待遇較優厚, 採購國產
    原材料的待遇較遜, 內銷的待遇亦較遜, 致目前台灣鋼鐵產業系統有關產品的
    出口偏向顯示:多數產品只在國內作簡單加工, 並以外銷較為有利. 除了上述
    非一貫作業生產所衍生的弊病外, 此種制度, 亦是導致台灣的鋼鐵產業系統未
    能健全發展的一重要原因.
    鋼鐵工業既巳具有巨大的向前成本聯鎖效果, 機械及運輸工具等下游產品, 復
    為重要的資本財, 所以, 在擬定未來台灣鋼鐵工業的發展措施時, 似以儘量不
    用關稅保護方式扶植為宜. 本研究對於台灣鋼鐵. 機械. 及運輸工具業各項產
    品的調整後關稅稅率. 名目保護率. 及附加價值內銷有效保護率的觀察比較,
    顯示多數產品相當部份的關稅保護乃屬冗餘. 例如, 1971年同一廠商, 同時有
    內外銷的33項產品中, 有28項產品的調整後關稅稅率, 大於名目保護率, 1974
    年的28項調查產品中, 亦有19項具有如此的大小關係. 又如, 1971年的18個調
    查子部門中, 有14個子部門的內銷受到甚高的保護, 1974年的19個調查子部門
    中, 亦有17個子部門的內銷受到甚高的保護. 因而, 應全面降低鋼鐵. 機械.
    及運輸工具的關稅稅率, 以厚植台灣工業持續發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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