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余敏長 |
|---|---|
| 論文名稱: |
區分地上權制度之研究-兼論一物一權主義之原義與再生 |
| 指導教授: |
顏愛靜
朱柏松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社會科學學院 - 地政學系 Department of Land Economics |
| 論文出版年: | 1999 |
| 畢業學年度: | 87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193 |
| 相關次數: | 點閱:134 下載: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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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謝詞
目錄-----i
圖表目錄-----vi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前言-----1
第二節 研究動機及目的-----2
第一項 問題之提出-----2
第二項 動機及目的-----4
第三節 研究範圍及內容-----4
第二章 空間權之法理論-----7
第一節 前言-----7
第二節 空間權概念-----8
第一項 大陸法系概念-----8
第二項 英美法系概念─自美國法談起-----9
第三節 空間權之基礎法理-----11
第一項 空間權之物權性質-----11
第一款物之形式意義及實質意義-----11
第二款 空間為「物」之檢視-----14
第二項 空間債權之性質-----18
第三項 空間權之構成-----19
第一款 空間權之體系-----19
第二款 空間權與一物一權主義-----22
第三款 空間權與物權法定主義-----23
第四款 空間權之內容-----27
第四節 本章結論-----31
第三章 一物一權主義之原義與再生-----33
第一節 一物一權之原義-----33
第一項 確立一物一權主義之理論基點-----33
第一款 日耳曼法及羅馬法-----33
第二款 「所有權說」及「物權說」-----34
第三款 「所有權說」與「物權說」析述-----38
第二項 一物一權主義之理論結構-----42
第一款 物權法之構成要件-----42
第二款 物權法之基礎效-----44
第三項 空間權與一物一權主義-----46
第二節 一物一權主義之再生-----48
第一項 一物一權主義之例外─建物區分所有權-----49
第二項 從法律社會學看待一物一權主義-----53
第三項 從「所有」到「利用」─日耳曼法之揉合-----55
第四項 一物一權主義新解-----56
第四章 區分地上權概念研析-----59
第一節 新物權之發生與物權法定主義-----59
第一項 物權法定主義之理由及修正-----59
第一款 羅馬法及德國法物權法定之型態及發展-----59
第二款 物權法定主義之理由存在及其修正─並論羅馬法之檢視-----60
第二項 新物權之檢視-----65
第一款 最高限額抵押-----65
第二款 建物區分所有權-----66
第二節 區分地上權與物權法定主義-----71
第一項 區分地上權於民法物權創設之探討-----73
第二項 區分地上權於大眾捷運法物權創設之探討-----83
第三節 台灣司法與行政部門對區分地上權之看待-----94
第一項 最高法院七十四年台上字第三七九號判決-----95
第二項 內政部七十五年六月四日台內地字第一一八0一號函-----97
第四節 日本法區分地上權之立法例-----100
第一項 區分地上權之取得-----101
第二項 區分地上權之客體-----102
第三項 區分地上權之設定目的-----103
第四項 區分地上權之登記對抗-----103
第五項 區分地上權之存續期間-----103
第六項 區分地上權工作物之處理-----104
第七項 區分地上權之相鄰關係-----104
第五節 區分地上權之法理結構-----106
第一項 區分地上權與空間所有權-----106
第二項 土地所有權與空間所有權-----107
第三項 區分地上權與普通地上權-----110
第五章 區分地上權制度芻議─我國法之探討-----115
第一節 區分地上權之發生-----115
第一項 基於法律行為而發生-----116
第一款 區分地上權之取得-----116
第二款 區分地上權取得之若干問題-----117
第二項 基於法律行為以外原因而發生-----121
第二節 區分地上權之存續時間-----124
第一項 當事人定有存續期間-----124
第二項 當事人未定有存續期間-----127
第三節 區分地上權之效力-----127
第一項 利害關係人之「承諾」-----128
第二項 區分地上權目的物之讓與-----129
第一款 區分地上權之讓與-----129
第二款 目的物之讓與與租金-----130
第四節 區分地上權之消滅-----131
第一項 普通消滅原因-----131
第二項 特別消滅原因-----133
第一款 習慣法之排除效力-----133
第二款 區分地上權消滅對於利害關係人之效力-----134
第三款 目的物之處理-----135
第五節 區分地上權之測量與登記-----136
第一項 區分地上權之測量-----136
第二項 區分地上權之登記-----138
第六節 區分地上權之相鄰關係-----140
第一項 相鄰關係之原理及其運用-----141
第二項 區分地上權人如何為相鄰關係主體-----144
第三項 區分地上權於現行相鄰關係之適用及類推適用-----145
第一款 區分地上權空間損害防免之相鄰關係-----146
第二款 排水及用水之相鄰關係-----147
第三款 區分地上權空間利用相鄰關係-----150
第四款 他人空間入侵之相鄰關係-----151
第五款 越界建築竹木枝根及果實落地之相鄰關係-----153
第六款 區分地上權與建物區分地上權之相鄰關係-----154
第六章 區分地上權之實踐-----155
第一節 大眾捷運法之實踐-----155
第一項 大眾捷運法第十九條之疑義-----156
第一款 公私爭訟之分際模糊不清-----156
第二款 權利取得概念之混淆-----157
第二項 「註記」之運作與概念之釐清-----158
第一款 本條「註記」之發生-----158
第二款 本文見解-----159
第二節 民法區分地上權增訂草案芻議-----162
第一項 名稱及目的-----162
第二項 相鄰關係之約定-----164
第三項 第三人利益之斟酌-----166
第七章 結論-----171
參考文獻-----177
圖表目錄
圖一:以所有權絕對為中心之空間權利體系圖-----21
圖二:「所有」與「利用」對等之空間法體系-----22
圖三:「所有權說」與「物權說」之關係-----42
圖四:一物一權主義之物權法結構-----43
圖五:空間權與一物一權主義之違反-----47
圖六:區分地上權竹木示意圖-----76
圖七:同時區分原則圖-----109
圖八:時效取得區分地上權之情形-----122
此全文未授權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