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 |
許仲武 |
|---|---|
| 論文名稱: |
中共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分稅制之研究 |
| 指導教授: | 魏艾 |
| 學位類別: |
碩士
Master |
| 系所名稱: |
社會科學學院 - 財政學系 Department of Public Finance |
| 論文出版年: | 1997 |
| 畢業學年度: | 85 |
| 語文別: | 中文 |
| 論文頁數: | 146 |
| 中文關鍵詞: | 財政管理 、分稅制 |
| 相關次數: | 點閱:211 下載: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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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管理體制是國家經濟能否健全發展的關鍵。財政管理體制操控著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事權、財權的劃分。事權劃分指國家各項事務或支出項目應由何種層級政府負責;財權劃方則在於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租稅收入來源的釐清。事權合理劃分與否,不但關係著國家公共服務的供給水準及人民生活的福祉,亦是落實各項經濟建設的主要因素;財權的合理劃分,更是各層級政府維持正常運作的命脈,由此可看出財政管理體制對國家的重要性。
中共建政以來,中央政府財政赤字問題及區域財力發展不均衡現象,一直普遍存在。隨著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決定實行改革開放的經濟政策以來,財政管理體制、經濟結構更是產生巨大的轉變。1980年代,財政包乾體制的實施,雖然具有提升地方稽徵及管理稅收的積極性、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及提高資金運用效率等優點。然而財政包乾體制亦促成了諸侯經濟的興起及中央政府對整體財政、經濟調整控制能力的薄弱。及1993年12月15日中共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決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全區普遍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試圖藉由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實施來改善中央政府財政赤字、中央政府對整體財政及經濟調控能力薄弱、區域財力發展不平均及地方主義興起,諸侯經濟對經濟發展所造成的不利影響等財政和經濟問題。然而,它對大陸財政問題的解決和經濟長期發展構成何種影響,這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首先,在解決中央政府財政赤字及加強中央政府對整體財政、經濟調控能力方面,自從1994年中共採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後,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在財政結構上起了明顯的變化,中央政府財力大幅上升,出現了難得的財政剩餘現象。因此,分稅制對於改善中央政府財政赤字及增加中央政府對整體財政經濟的調控力量方面,達到了初步的成效。
其次,就解決諸侯經濟問題及改善地方政府干預企業現象而言,可分成兩方面來探討。一方面,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主要是依稅種來劃分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改變了以往按企業行政隸屬關係劃分財政收入的模式,對於以往地方政府藉由干預企業、盲目投資以增加流轉稅收,來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的現象,確實有了改善。然而就另一觀點來看,中共現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對於企業所得稅仍然是依行政隸屬關係來劃分。在這種情況下,難免導致地方政府只著力於發展屬於地方政府稅收範圍的產業,而忽略了設在地方而隸屬於中央政府的企業,地方政府干預企業及地方擁財自重的現象仍將存在。因此,現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雖減緩了政府干預企業現象及諸侯經濟問題,但對此二問題仍無法達到徹底的解決。
此外,就解決區域財力發展不平衡問題而言,補助制度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促進區域財力均衡最常運用的財政調整制度。目前中共最主要的財政調整制度為以基數法為基礎的稅收返還。然而稅收返還雖具補助款的形式,但實質上其是為了維持地方既有財力而設,稅收返還以1993年地方淨上劃收入,來做為中央對地方的返還基數,即1993年財政收入越多,將來稅收返還基數越大,導致人為造假、虛增收入現象的發生,除無法反應地方真實財力外,亦不利於區域財力的均衡發展。此外,就實際資料觀察,區域財力不均現象且有擴大的趨勢。因此,在解決區域財力不平均問題方面,中共現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並沒有達到實際效果。
針對上述中共現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仍未獲有效解決的區域財力發展不平均、地方政府干預企業及諸侯經濟等問題,本論文給予以下的建議:
第一、採用以因素法為基礎的稅收返還、來取代原來基數法為基礎的稅收返還,以反應地區真實財力,計算出合理的稅收返還數額除可使稅收返還制度趨於公平外,亦有助於區域財力的均衡發展。
第二、建立地方預算週轉金制度,以解決稅收返還不及時問題。中央政府可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對固定稅源收入較少、無法維持地方政府正常運作的地區,於年度進行中確定一個資金調度比例留給地方,做為地方的預算週轉金、等到年終決算時,中央再從地方的返還數額扣除這筆資金。如此,可避免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不及時,使地方可較迅速獲得財力支援。
第三、將企業所得稅劃為中央、地方共享稅(如美、法、日、加等國),或依理論依據將企業所得稅直接納入中央政府稅收範圍,不與地方分享(如澳大利亞),藉此釐清政府與企業間的關係,以解決地方政府干預企業現象及諸侯經濟問題。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1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3
第三節 研究架構-----6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理論探索-----9
第一節 文獻回顧-----9
第二節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權限的劃分原則-----12
第三節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間的財政調整制度-----19
第三章 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之制度面分析-----30
第一節 分稅制的意義-----30
第二節 中共財政管理體制的沿革-----32
第三節 實行分稅制改革的背景及其配套措施-----45
第四節 中共現行分稅制的主要內容-----55
第五節 實行分稅制後地方的因應措施-----59
第四章 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國際比較-----69
第一節 美國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69
第二節 日本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77
第三節 法國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87
第四節 加拿大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93
第五節 澳大利亞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99
第六節 中共與各國分稅制之比較分析-----106
第五章 結論-----119
參考文獻-----128
附錄-----135
索引-----144
圖1-1 研究架構圖-----8
圖2-1 地方分權下公共財提供圖-----14
圖2-2 補助款型態分類圖-----20
圖2-3 一般補助的經濟效果分析圖-----22
圖2-4 特定補助的經濟效果分析圖-----23
圖4-1 日本各級政府稅種詳細劃分圖-----82
表3-1 中共中央政府財政收入、支出、剩餘情況表-----43
表3-2 中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收入總額表-----48
表3-3 中共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比重表-----49
表3-4 中共地方財政收入、支出、剩餘情況表(1988-1995)-----60
表3-5 中國大陸三級產業生產總值表-----62
表3-6 中國大陸三級產業成長概況表-----63
表4-1 美國各稅種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稅收比例分配表-----71
表4-2 美國各稅種佔該年度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總稅收比例分配表-----72
表4-3 日本各稅種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稅收比例分配表-----79
表4-4 日本各稅種佔該年度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總稅收比例分配表-----80
表4-5 法國各稅種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稅收比例分配表-----89
表4-6 法國各稅種佔該年度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總稅收比例分配表-----90
表4-7 加拿大各稅種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稅收比例分配表-----94
表4-8 加拿大各稅種佔該年度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總稅收比例分配表-----95
表4-9 澳大利亞各稅種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稅收比例分配表-----100
表4-10 澳大利亞各稅種佔該年度政府總稅收比例分配表-----101
表4-11 澳大利亞各稅種佔該年度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總稅收比例分配表-----102
表4-12 中共分稅制和各國分稅制的綜合比較表-----108
表4-13 中國大陸沿海各省及內陸各省人均地方財政收入比較表-----112
表4-14 中國大陸沿海地區及內陸地區財政收入成長率比較表-----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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